招标
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认定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镇(街道办)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涟水县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现将示范基地建设主体(单位)遴选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数2个左右。
一、遴选条件
1.示范基地要求是在县域内从事种植粮食类的经营主体(企业、家庭农场等),且依法登记注册3年以上,示范基地土地承包合同期不少于5年或拥有自主产权,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存在资质、征信问题。 
2.示范基地主导产业明确,具有区域特色和优势,规模种植面积达到200 亩以上,项目期内开展品种展示不少于5个、技术集成示范展示不少于2项。
3.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交通便利,生态环境良好,经济效益良好,持续发展能力较强。 
4.有一定科技含量,技术水平在当地处于领先水平,参与过县级以上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的单位优先申报。 
5.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周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行业技术提升、农民脱贫致富有较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6.每个示范基地要求明确一名基地主任,基地主任要求副高职称以上。
7.申报基地要有市一级以上农业技术支撑单位,且与支撑单位签订示范期内合作协议。
二、遴选材料
(一)申报科技示范基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涟水县示范基地认定申请认定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经营单位登记模式为三证合一,则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盖章);
3.基地所获县级以上奖励、荣誉、扶持情况和主导产品所、文件复印件(单位盖章);
4.需提供基地3-5张照片;
5.土地租赁合同;
7.基地主任有关资料。 
三、认定程序 
1.基地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镇(街道)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示范基地认定。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论证评审后,形成基地认定评审意见,并提交局党委会研究确定。
3.申报实施方案。经局党委研究确定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后,编制《2023年涟水县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有意向申报示范基地的经营主体(单位),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向涟水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递交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三楼30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井政;联系电话:82380737;邮箱:2757097464@qq.com)。
 
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认定的函.docx
附件:涟水县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认定申请书
  
        
 
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