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不含南京枢纽指挥部代建部分)环水保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条件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已经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629号)批复可 行性研究报告,《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66号)批复 本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 备,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环水保技术服务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 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 上海市、江苏省
2.2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位于我国华东地区的上海市、江苏省和安徽省境内,大致沿长江北岸东西走向。线路起自上海市新建上海宝山 站,向西经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泰州市、扬州市、南京市,安徽省滁州市,终至合肥市合肥南站。
其中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上海宝山站至苏皖省界段,正线:改DK1+031.51~DK427+948.09,线路长度 422.882km,其中新建线路长度 416.047km,利用 既有长度 6.835km。含上海枢纽、南通地区、扬州地区、南京枢纽相关工程,新建车站9座、改建3座,配套新建上海宝山、南京北动车运用所,新建扬州东存车场,扩建南通动车运用所,含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简称沪通铁路二期)同步实施和并行段,含盐泰锡常宜铁路泰州南站同步实施工程、海门北站地下预留 轨道交通同步实施工程。
南京枢纽指挥部代建部分:(1)江北地区。①沪渝蓉正线DK379+339.28至DK427+948.09,线路长度46.30正线公里。②南京北站沪渝蓉车场、南京北沪渝蓉动车走 行线、南京北动车运用所及综合维修工区。③南京枢纽普速系统(江北地区)改建工程:包含改建京沪客车线、改建京沪货车线、改建宁启线、新建宁启浦口北联络 线、改建林浦线、改乙烯专用线、新建客整所出入段线。主要车站为新建南京北站普速场,还建林场站,改建高里站、永宁镇站、殷庄站、浦镇站,新建南京北机务 折返段及客整所工程。(2)南通地区。①沪渝蓉正线DK154+636.710至DK172+717.27,线路长度18.08正线公里。②包含陈桥线路所改建、南通站改建、启东站改 建、还建启东客整所及机务折返段、南通动车走行线及南通动车运用所扩建工程。
2.3 本项目环/水保技术服务期限:自签订环/水保技术服务合同时起,至本项目环/水保通过竣工验收时止。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上海宝山站至苏皖省界段范围内(不含南京枢纽指挥部代建部分)全部环/水保技术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编号:HSSB、HSHB。其中HSSB标段范围:本项目(不含南京枢纽指挥部代建部分)水土保持技术服务;HSHB标段范围:本项目(不含南京枢纽指挥部代建部 分)环境保护技术服务。
2.5.1 HSSB标段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主要内容。
(1)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5.1 HSSB标段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主要内容。
(1)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①依据相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地形、工程布置和水土流失分布等特点,布设监测点对项目建设区的水土流失动态变化进行监测。
②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数量、质量、进度及水土保持效果等进行全面定时定位监测,保证监测资料的连续性、准确性。
③提供完整的建设过程前期、施工期、施工结束后的图片、影像资料。
④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分析和提出整改措施。
⑤为验收提供技术依据,完成通过相关单位的现场验收检查。
⑥按照水利部相关规范规定按时提交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报告。
(2)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①负责对水土保持工程、植物及临时措施的实施形象进度、质量、资金、安全进行跟踪检查,负责协调解决水土保持相关事宜。
②参加对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审查,提出意见及建议,并督促落实。对于渣场、料场、施工道路及施工临建,未满足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要 求和合同要求施工的,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③按要求设置项目部,并配置技术力量,开展监理工作,对重点工序随时进行抽查或者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水土保持监理例 会。
④根据水土保持监理相关规范,编制水土保持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监理季报、年报及总结报告,定期向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⑤指导主体监理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工程的项目划分和质量验收评定,质量验评资料满足规程规范和验收的要求。
⑥参加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现场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汇报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⑦参加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汇报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3)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①按照国家及行业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并根据项目水保方案报告书及其审批决定等开展水保设施验收工作,并负责完成项目水保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②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水保设施自查自验、水保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及向社会公开项目水保设施验收情况、向水保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保设施验收材料。③负责编制水保工程竣工验收包括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的所有报告。
(4)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5.2 HSHB标段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主要内容。
(1)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①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按照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确保各项污染治理工程的工艺、设备、能力、规模、进度等按 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得到落实,确保项目“三同时”工作在各阶段落实到位。
②审阅工程设计、施工文件中环境保护工作相关内容,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使之不影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③对施工过程中防治水、气、声、振动污染及生态破坏的工程设施和相应措施进行巡视和检查,对于涉及特殊环境敏感点或重污染的施工工序进行指导或旁站,并 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查。
④参加有关环保问题的各项会议,参加环境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组织的环保检查,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投诉或纠纷事件。
③对施工过程中防治水、气、声、振动污染及生态破坏的工程设施和相应措施进行巡视和检查,对于涉及特殊环境敏感点或重污染的施工工序进行指导或旁站,并 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查。
④参加有关环保问题的各项会议,参加环境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组织的环保检查,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投诉或纠纷事件。
⑤编制并提交各类监理成果报告,包括月报、年报、专题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⑥协助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检查事故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2)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①开展施工期及验收阶段的水、气、噪声等监测,确保水、气、噪声、固废等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②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向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措施。
③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1周内,如现场存在环保问题,则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并就现场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
④参加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现场开展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汇报环保监测工作。
(3)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①成立验收项目组,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梳理环境保护设施和相关措施的数量及完成情况,对存在不满足验收条件的问题等提出整改方案。
②对工程竣工的环保设计、方案实施、环保设施工程质量、工程投资、项目初期运行及效果等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价,分析工程效益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③负责编制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报告编制满足国家、国铁集团、地方环保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要求,协助编制环保静动态验收 报告(环保部分)。
④积极征求省、市、县对本工程的监督检查意见及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评价意见,协助业主公示验收成果,并将公示材料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完成备 案工作,配合完成验收后的核查、核验工作。
(4)环保应急预案编制及铁路行业环保动静态验收报告编制
①根据环评报告内容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组织审查及报备;根据铁路行业动静态验收的需要编制环保动静态验收报告并组织审查及报备。(5)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税务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2)具有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水保技术服务单位(HSSB标)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水利或铁路行业),同时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4星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 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4)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4)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3 业绩要求
(1)水保验收单位(HSSB标),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近五年内具有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类似线型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的经验和业绩。(2)环保验收单位(HSHB标),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近五年内具有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类似线型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的经验和业绩。(3)投标人没有被国铁集团书面认定受到从业限制,且没有与本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水保验收单位(HSSB标)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工程合同终止期,近3年负责担任过至少1个类似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
(2)环保验收单位(HSHB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主管单位颁发的环境监理证书或原注册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工程合同终止期,近3年负责担任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请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负责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4)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 3 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 申请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 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 申请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 C 级整改期的;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9) 其他情形:/。
3.6 联合体要求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500号新理想大厦1519室持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 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 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4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ggzy.com)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
式: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6968);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0971;系统技术支持联 系方式:详见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
4.5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领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3月2日10时00分至2023年3月2日10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10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 室(地址:上海市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
7.2 投标保证金:HSSB标段保证金5万元整,HSHB标段保证金5万元整,采用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方式。
7.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路建设工程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时0分,到2023年2月10日17时0分截止。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
邮 编:200070
联 系 人:黄磊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
邮 编:200070
联 系 人:黄磊
电 话:021-51246143
电子邮件:byjahb@163.com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
账号:1001215509300946139
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日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已经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629号)批复可 行性研究报告,《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66号)批复 本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 备,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环水保技术服务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 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 上海市、江苏省
2.2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位于我国华东地区的上海市、江苏省和安徽省境内,大致沿长江北岸东西走向。线路起自上海市新建上海宝山 站,向西经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泰州市、扬州市、南京市,安徽省滁州市,终至合肥市合肥南站。
其中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上海宝山站至苏皖省界段,正线:改DK1+031.51~DK427+948.09,线路长度 422.882km,其中新建线路长度 416.047km,利用 既有长度 6.835km。含上海枢纽、南通地区、扬州地区、南京枢纽相关工程,新建车站9座、改建3座,配套新建上海宝山、南京北动车运用所,新建扬州东存车场,扩建南通动车运用所,含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简称沪通铁路二期)同步实施和并行段,含盐泰锡常宜铁路泰州南站同步实施工程、海门北站地下预留 轨道交通同步实施工程。
南京枢纽指挥部代建部分:(1)江北地区。①沪渝蓉正线DK379+339.28至DK427+948.09,线路长度46.30正线公里。②南京北站沪渝蓉车场、南京北沪渝蓉动车走 行线、南京北动车运用所及综合维修工区。③南京枢纽普速系统(江北地区)改建工程:包含改建京沪客车线、改建京沪货车线、改建宁启线、新建宁启浦口北联络 线、改建林浦线、改乙烯专用线、新建客整所出入段线。主要车站为新建南京北站普速场,还建林场站,改建高里站、永宁镇站、殷庄站、浦镇站,新建南京北机务 折返段及客整所工程。(2)南通地区。①沪渝蓉正线DK154+636.710至DK172+717.27,线路长度18.08正线公里。②包含陈桥线路所改建、南通站改建、启东站改 建、还建启东客整所及机务折返段、南通动车走行线及南通动车运用所扩建工程。
2.3 本项目环/水保技术服务期限:自签订环/水保技术服务合同时起,至本项目环/水保通过竣工验收时止。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上海宝山站至苏皖省界段范围内(不含南京枢纽指挥部代建部分)全部环/水保技术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编号:HSSB、HSHB。其中HSSB标段范围:本项目(不含南京枢纽指挥部代建部分)水土保持技术服务;HSHB标段范围:本项目(不含南京枢纽指挥部代建部 分)环境保护技术服务。
2.5.1 HSSB标段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主要内容。
(1)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5.1 HSSB标段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主要内容。
(1)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①依据相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地形、工程布置和水土流失分布等特点,布设监测点对项目建设区的水土流失动态变化进行监测。
②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数量、质量、进度及水土保持效果等进行全面定时定位监测,保证监测资料的连续性、准确性。
③提供完整的建设过程前期、施工期、施工结束后的图片、影像资料。
④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分析和提出整改措施。
⑤为验收提供技术依据,完成通过相关单位的现场验收检查。
⑥按照水利部相关规范规定按时提交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报告。
(2)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①负责对水土保持工程、植物及临时措施的实施形象进度、质量、资金、安全进行跟踪检查,负责协调解决水土保持相关事宜。
②参加对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审查,提出意见及建议,并督促落实。对于渣场、料场、施工道路及施工临建,未满足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要 求和合同要求施工的,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③按要求设置项目部,并配置技术力量,开展监理工作,对重点工序随时进行抽查或者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水土保持监理例 会。
④根据水土保持监理相关规范,编制水土保持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监理季报、年报及总结报告,定期向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⑤指导主体监理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工程的项目划分和质量验收评定,质量验评资料满足规程规范和验收的要求。
⑥参加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现场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汇报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⑦参加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汇报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3)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①按照国家及行业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并根据项目水保方案报告书及其审批决定等开展水保设施验收工作,并负责完成项目水保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②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水保设施自查自验、水保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及向社会公开项目水保设施验收情况、向水保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保设施验收材料。③负责编制水保工程竣工验收包括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的所有报告。
(4)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5.2 HSHB标段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主要内容。
(1)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①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按照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确保各项污染治理工程的工艺、设备、能力、规模、进度等按 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得到落实,确保项目“三同时”工作在各阶段落实到位。
②审阅工程设计、施工文件中环境保护工作相关内容,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使之不影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③对施工过程中防治水、气、声、振动污染及生态破坏的工程设施和相应措施进行巡视和检查,对于涉及特殊环境敏感点或重污染的施工工序进行指导或旁站,并 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查。
④参加有关环保问题的各项会议,参加环境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组织的环保检查,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投诉或纠纷事件。
③对施工过程中防治水、气、声、振动污染及生态破坏的工程设施和相应措施进行巡视和检查,对于涉及特殊环境敏感点或重污染的施工工序进行指导或旁站,并 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查。
④参加有关环保问题的各项会议,参加环境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组织的环保检查,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投诉或纠纷事件。
⑤编制并提交各类监理成果报告,包括月报、年报、专题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⑥协助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检查事故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2)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①开展施工期及验收阶段的水、气、噪声等监测,确保水、气、噪声、固废等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②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向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措施。
③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1周内,如现场存在环保问题,则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并就现场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
④参加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现场开展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汇报环保监测工作。
(3)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①成立验收项目组,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梳理环境保护设施和相关措施的数量及完成情况,对存在不满足验收条件的问题等提出整改方案。
②对工程竣工的环保设计、方案实施、环保设施工程质量、工程投资、项目初期运行及效果等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价,分析工程效益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③负责编制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报告编制满足国家、国铁集团、地方环保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要求,协助编制环保静动态验收 报告(环保部分)。
④积极征求省、市、县对本工程的监督检查意见及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评价意见,协助业主公示验收成果,并将公示材料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完成备 案工作,配合完成验收后的核查、核验工作。
(4)环保应急预案编制及铁路行业环保动静态验收报告编制
①根据环评报告内容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组织审查及报备;根据铁路行业动静态验收的需要编制环保动静态验收报告并组织审查及报备。(5)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税务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2)具有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水保技术服务单位(HSSB标)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水利或铁路行业),同时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4星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 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4)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4)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3 业绩要求
(1)水保验收单位(HSSB标),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近五年内具有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类似线型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的经验和业绩。(2)环保验收单位(HSHB标),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近五年内具有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类似线型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的经验和业绩。(3)投标人没有被国铁集团书面认定受到从业限制,且没有与本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水保验收单位(HSSB标)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工程合同终止期,近3年负责担任过至少1个类似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
(2)环保验收单位(HSHB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主管单位颁发的环境监理证书或原注册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工程合同终止期,近3年负责担任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请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负责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4)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 3 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 申请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 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 申请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 C 级整改期的;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9) 其他情形:/。
3.6 联合体要求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500号新理想大厦1519室持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 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 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4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ggzy.com)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
式: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6968);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0971;系统技术支持联 系方式:详见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
4.5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领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3月2日10时00分至2023年3月2日10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10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 室(地址:上海市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
7.2 投标保证金:HSSB标段保证金5万元整,HSHB标段保证金5万元整,采用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方式。
7.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路建设工程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时0分,到2023年2月10日17时0分截止。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
邮 编:200070
联 系 人:黄磊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
邮 编:200070
联 系 人:黄磊
电 话:021-51246143
电子邮件:byjahb@163.com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
账号:1001215509300946139
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