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2023年聘请律师代理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诉讼案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kgsf(zb)-2023169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招标联系人彭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向坤1667093898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5
公告正文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2023 年聘请律师代理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诉讼案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SF(ZB)-20231699)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2023年聘请律师代理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诉讼案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09.16万元,招标人为湖南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采用一个诉讼包:(衡阳分行拟诉73户逾期贷款案件),采购清单详见招标
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2023年聘请律师代理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诉讼案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2023年聘请律师代理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诉讼案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
月(5月-7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
议和近三个月(5月-7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
税费的证明原件。
3、参加企业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
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5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0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第五条的所需报名资料的
扫描件发至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邮箱(1935851290@qq.com),并致电招标代
理公司联系人要求审核并咨询报名费汇款账号,代理公司将在2个小时内告知报名单位审核
结果,如审核通过,并确定报名费用已到账,视为报名成功(如未进行报名参加投标者,投
标文件不予受理)。代理公司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发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或将招标文件寄到
投标人指定地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809 室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5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809 室会议室
七、其他
受采购人的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聘请律
师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诉讼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2023 年聘请律师代理个人不良贷款批
量诉讼案项目
二、采购编号:ZKGSF(ZB)-20231699
三、采购内容:本项采用一个诉讼包:(衡阳分行拟诉73户逾期贷款案件),采购清单详见
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
律师事务所,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
月(5月-7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
议和近三个月(5月-7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 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
税费的证明原件。
3、参加企业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
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6、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资料:
5.1 所需证件及相关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②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5.2 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及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5.3投标单位对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不
完整的,将不能通过本行审查,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的评标办法是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本项日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方式。本项目通过招标确定1家中标人。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7月25日-2023年8月0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
30 (北京时间)。
7.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第五条的所需报
名资料的扫描件发至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邮箱(1935851290@qq.com),并致
电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要求审核并咨询报名费汇款账号,代理公司将在2个小时内告知报名
单位审核结果,如审核通过,并确定报名费用已到账,视为报名成功(如未进行报名参加投
标者,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代理公司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发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或将招标
文件寄到投标人指定地点。
7.3 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兹定于2023年8月1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在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
大厦1809室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
中采购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解放路121号
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0734-82326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16楼
联系人: 梁向坤、吴广绿
电 话: 16670938983
电子邮件:
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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