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909号楼3306超净间改造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2023009a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9
公告正文

原定于20231218900磋商的“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909号楼3306超净间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2023009)因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909号楼3306超净间改造

二、项目编号:G2023009A

三、采购人: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17

邮编:215021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12-67167481

电子邮箱:dliu@suda.edu.cn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期要求:2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采购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1 

5.质量要求:合格

6.采购控制价:162174.01元人民币(如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则报价无效)

(二)报价要求

1.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任何费用。

2.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各类税费、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供应商所报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2)在施工过程中,不论因工程量清单有误,还是因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等因素引起的工程量清单变更,均按实调整,施工做法不变,则综合单价不变。

3)采购单位有权调整工作内容,变更品牌及材质等。变更部分的材料价格须经学校认可。

4)因工程量清单变更产生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经学校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5)报价计价方法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采购单位提供工程数量,供应商自主报价,按规定的评审方法确定成交价格。

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根据企业定额、工程材料现行市场价格并考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自主进行报价,但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除采购单位认可外,供应商所报工程量清单与采购单位提供的不符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储存空间、装卸限制等可能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延长工期申请将不被批准。

踏勘地点: 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

联系人:师老师

联系电话:18862184984

如需踏勘,应提前联系踏勘联系人,以便办理入校申请手续。响应单位须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提交进校审批材料。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工程量清单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

6)报价编制依据

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

②苏州市建设局文件苏住建价〔20163号文;

③《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④《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⑤《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

⑥《江苏省2009修缮工程计价表》。

7)报价编制要求

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必须按照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入;

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费率)降低标准计取,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采购人提供的暂列金额,供应商不得下浮,但须包含在报价中。暂列金额部分除另有约定外,由学校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要求全部或部分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报价如果出现少算、漏算费用或未填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该部分费用按照各供应商的最高报价计入总价。

(三)项目验收及质保要求

1.本项目竣工后,实验室须达到万级洁净度,成交单位应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如不合格,成交单位应进行整改并重新检测,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2.本项目免费质量保修期不少于2年。免费质保期内应免费上门更换滤网。

(四)付款方式

1.施工结束,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单位提交结算和竣工资料后,支付至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7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

2.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审定价的3%,不计利息)。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材料格式详见附件2,复印件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一)目录

(二)报价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委托书

(五)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诺书

(六)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含综合分析表)

(八)项目班子配备情况表

(九)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十)资格证明材料: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社保证明

(十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复印件及中国认监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十二)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十三)20201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和验收资料复印件)

(十四)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十五)售后服务承诺

(十六)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

(一)磋商响应文件应密封,密封袋上应写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若正副本内容不同,以正本为准。

七、评审办法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价格得分(40分)

第一步:无效响应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成交。

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最后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40%*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响应单位综合实力(17分)

1.响应单位取得的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中国认监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响应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响应单位自202011月起至今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或竣工报告,否则不得分。

(三)项目施工组织设计(35分)

1.根据本项目总体概述进行综合评分(8分)。

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总体概述进行综合评分。工程概述、总体安排、施工部署及施工段划分等详细、合理、规范、高效的得8分;较为详细、可行性较强的得6分;内容、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内容、可行性不科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分(4分)。

方案完整、科学、合理的得4分;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的得2分;方案不够完整、科学、合理且有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9分)。

施工进度计划及其保障措施清晰明了、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9分;较为清晰明了、科学合理,有一定可实施性的得5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根据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分(5分)。

人、机、料投入科学合理,能完全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得5分;较科学合理,基本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3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5.根据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4分)。

质量、安全、现场保护、环境噪音、灰尘等等保护措施可操作性强、内容描述详细的得4分;可操作性尚可,内容描述较简单的得2分;可操作性差,内容描述较少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根据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5分)。

方案有针对性、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得5分;有一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四)售后服务(8分)

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免费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八、采购文件价格:人民币300元(相关缴纳事宜详见附件3),售后不退。

九、响应单位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磋商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于202312251200前将磋商确认函(格式见附件4)发送邮件至采购人处(dliu@suda.edu.cn)。

十、磋商响应文件相关事宜

(一)邮寄方式(建议优先选择顺丰快递)

1.时间:20231229900前寄达;

2.收件人信息:

   收件人:招标中心刘老师

 联系方式:13401466018

 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大东校区凌云楼1017

(二)现场递交方式

1.递交时间:20231229830900

2.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

十一、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31229900

十二、磋商时间:20231229900

 

 

          G2023009A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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