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河水质净化厂及3#调蓄池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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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8-02 作者: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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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深智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沙河水质净化厂及3#调蓄池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告,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项目名称:沙河水质净化厂及3#调蓄池配套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见附件。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公众可通过电话预约查看时间,并于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查阅。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9号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82137909
电子邮箱:3306306@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机构:广东省深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23915110
电子邮箱:lianghq000@126.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
您如果是项目周边居民、在项目周边与当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者关心环保事业的专家和公众,欢迎您针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附件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该公众意见表。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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