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双溪明月(由源溪二期棚户区拆迁农机站片区棚户改造项目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景观工程(海绵城市景观配套及附属)[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7030701100386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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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溪明月 (由源溪二期棚户区拆迁农机站片区棚户改造项目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景观工程(海绵城市景观配套及附属)[变更公告] |
【信息时间:2024/01/05】 |
双溪明月 (由源溪二期棚户区拆迁农机站片区棚户改造项目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景观工程(海绵城市景观配套及附属)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南平市建阳区城投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双溪明月 (由源溪二期棚户区拆迁农机站片区棚户改造项目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景观工程(海绵城市景观配套及附属)(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386003),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删除专用合同条款21.19中的《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潭政办【2016】116号文 )。 2、招标公告中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表述更正为: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00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编号 ,开户银行:南平市建阳区城投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帐户名称:福建建阳瑞狮村镇银行营业部;帐号:9051410010010000103742。②银行保函形式:a.依据闽建筑[2015]29号文和南建筑(2019)2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b.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上述所称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重要提示: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若为分理处或储蓄所的,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附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该储蓄所、分理处总行出具的证明该分理处、储蓄所具有开保函资格的证明文件,否则该银行保函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判定,请各投标单位注意!。c.投标人应提交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应符合以下要求:依据闽建筑(2020)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下列事项作为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及保函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格式详见附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d. 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应当不予退还。所涉及的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招标人按照投标保函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金融机构不配合招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级招投标监督部门应予以曝光并将信息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无须补足,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④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1)、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2)、依据南建筑〔2023〕12号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平市促进建筑业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民营龙头企业可在招投标活动中免交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重要提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不包括电子保函。电子交易平台显示允许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为平台系统固化模板,本项目招标人不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3、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中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c.更正为依据南建筑〔2023〕12号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平市促进建筑业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民营龙头企业可在招投标活动中免交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注:民营龙头企业及已入统建筑业企业的名单以南平市住建局提供(或发布)的为准)。 4、投标须知前附表34.2.22表述更正为:根据闽建筑[2023]10号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部分条款的通知》,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行为,招标人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精神,对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视为撤销投标文件,但不罚没投标保证金。 5、投标须知前附表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3.表述更正为:其他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 (单位);(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有隶属关系;(8)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9)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在本次投标中,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1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成整改的(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 6、招标公告2.3中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表述更正为: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承接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群建筑面积3000~100000平方米,本项目建筑群建筑面积为44231.74平方米,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为二级。 7、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2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修改如下: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城投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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