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家园)项目(施工)
金额
722.7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通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家园)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E3501210102802022001
地区:
闽侯县
来源平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建立时间:
2023-09-22 11:33:14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1210102802022
项目建立时间:
2023-09-22 11:33:14
项目名称:
南通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家园)项目
项目地点:
闽侯县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农业
建设项目规模:
(1)建筑专业改造范围:原地块内包括5座砖混建筑以及一座钢构建筑。其中附属楼以及钢构建筑拆除,升级改造四座原有建筑。并增设医疗电梯、消防水箱、消防水泵房等附属设备。因建筑使用功能需求将原门诊楼、附属楼二以及宿舍楼通过增设连廊合成一座综合楼(社区养老照料中心)。项目建筑占地面积为1200.65m2,总建筑面积为3235.28m2。 (2)结构专业改造范围:附属楼二、门诊楼、宿舍楼加固改造,新增医疗电梯和钢结构连廊。 (3)给排水专业改造范围:综合楼消防及给排水改造设计 新增不锈钢消防水箱及消防水泵房设计,总平面消防及给排水改造设计。 (4)电气专业改造范围:综合楼消防改造加应急疏散照明和消防报警系统。新增电梯动力配电。消防泵房动力配电。室外电气对应管线。
项目联系人姓名:
张龙魁
联系方式:
18060877333
资金来源:
1
出资比例:
无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210102802022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3-09-22 11:33:14
招标项目名称:
南通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家园)项目(施工)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福州市闽侯县
招标人名称: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代码:
1135012100364176X7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104MA2YDF5M5T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1:
南通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家园)项目(施工)
标段(包)编号:
E3501210102802022001001
标段(包)分类:
规划
标段(包)名称:
南通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家园)项目(施工)
标段(包)内容:
南通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家园)项目,地面:600x600米黄色防滑玻化砖黑色大理石门槛石;内墙面:水溶性涂料墙面、600X600陶瓷墙砖;外墙面:瓷砖、真石漆;天棚:水溶性涂料顶棚、铝条板或铝方板吊顶,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投标人资格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类)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722.7335
计划开工日期:
0001-01-01 00:00:00
工期(日历天):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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