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全厂仪表控制系统安全性能提升项目招标延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HNY-2024-0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2
公告正文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全厂仪表控制系统安全性能提升项目招标延期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全厂仪表控制系统安全性能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人(单位)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全厂仪表控制系统安全性能提升项目
招标编号:GHNY-2024-015
三、招标内容及概述:
项目概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全厂化工装置仪表控制系统采用艾默生DeltaV系统,其中A系列配置7600点,B系列配置11600点。目前控制系统备用点位已使用完毕,无法满足后续技改项目和安全隐患整改新增仪表测点的需求。
通过本次招标实现以下运行功能要求:1、在现有艾默生控制系统及组态软件不变动的情况下,将扩容的机柜安装至机柜间,进行组态下装并进行相应授权。2、在老中控机柜间为艾默生DeltaV系统A/B系列各增加1面机柜(1系统柜+2辅助柜),每面机柜配置1/O 点数为400点,满足后续造气、净化、合成装置新增仪表测点的需求;3、在成品罐区机柜间增加1面机柜(1系统柜+1辅助柜),配置1/O 点数为288点,满足后续甲醇罐区、油品罐区、装车站装置新增仪表测点的需求。4、在招标方年度检修期间对控制器及各操作员站进行组态下装,实现与现有控制系统完美兼容。
招标内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全厂仪表控制系统安全性能提升项目的系统软件/硬件及其附属设施的设计、供货、检测、包装、运输、安装、组态、调试、试验、验收及免费维保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项目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四、投标人资格
1、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实力的企业。
2、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标,代理商需具有艾默生系统厂家的授权或代理证明文件。本项目配备的DCS控制系统硬件必须符合或高于ANSI/ISA S71.04标准G3防腐标准要求,有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文件。
3、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4、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投标方应有不低于本项目改造DCS系统扩容规模的建设业绩,且项目装置已正常投运。提供业绩列表应包含项目名称、生产规模、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信息。
6、投标人须具备的专业资质:无
7、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不允许转包。
10、踏勘现场
投标方在投标前须对招标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招标方现有DCS系统实际配置情况,并与招标方人员进行细节等方面的工作交流,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实施模式,否则在评标期间,招标方有权否决投标方投标资格。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需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人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本次项目将参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物折抵工作。
12、如本项目中标,中标人将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uanghui.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本次开标投标人可选择是否来现场,如不来开标现场,在开标前3天招标人必须收到投标文件的纸质版、电子版。在开标时需投标单位在广汇一采通注册的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资质原件做视频认证。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注册的资质过期、补充、更新及变更需及时更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与注册上传资质一致。如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6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
七、账户转账购买(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要求在汇款摘要中注明所缴纳费用的用途)。
购买时间:2024年1月26日-2024年3月1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00—19:00。
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zc.guanghui.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汇款凭证一起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注意:发票过月不予开具)。
八、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460元)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 0064 4973
行号:1048 8100 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4万元)
开户名: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哈密地区分行
行号:1048 8400 1015
账号:1076 2923 1866
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
说明:投标人必须以在广汇招采平台上注册成功的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以私人或其它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分公司)名义和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九、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北京时间12: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北京时间18: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北京时间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
开标时间:2024年3月12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商务联系人:李瑶       0991-2322102
项目技术联系人:刘辉      18299306700
注册联系人:周永庆     15199129867
退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周永庆     15199129867
十三、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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