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3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1.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林甸县辖区内乡镇”联合通信管网项目 特许经营权的需求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林甸县辖区内乡镇”联合通信管网项目,本工程建成后将主要为“林甸县辖区内乡镇”实现5G管网供应。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投资实力,在国家企业信用中国信息公示系统中无重大失信等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等不良记录。4、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财务报表中的期末累计利润(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亏损。5、本次招商需企业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亲自到现场报名。6、企业要求:企业无不良记录或者没有经济纠纷优先考虑;企业有与其他县政府签订5G管网合同优先考虑。7、负责林甸县乡、镇专项联合通信管网规划并按规定上报审批,规划编制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林甸县辖区内乡镇”联合通信管网项目,本工程建成后将主要为“林甸县辖区内乡镇”实现5G管网供应。2、服务对象:移动、电信、联通、政府网络资源、广电、公安天眼。3、建设周期:项目一期,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实现乡镇驻地覆盖率60%区域的联合通信管网供应;一期投资为8000万元。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实现100%联合通信管网供应工程;二期投资为5000万元。4、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3亿元人民币企业自筹。在辖区所属4个镇3个乡建设联合地下通信管网,实现并网贯通,管道建设规模达303公里(以实际测绘为准),将辖区内移动、电信、联通、政府网络资源、广电、公安天眼系统整合进入统一管廊内。项目贯穿全县所有乡镇,实现5G网络全覆盖无盲区。5、项目地点:红旗镇、花园镇、四季青镇、鹤鸣湖镇、四合乡、宏伟乡、东兴乡。6、经营方式:联合通信管网项目经营管理由中标企业按规定自主完成投资建设和经营,自负盈亏,自负安全生产责任。7、经营年限:30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8、建设要求:项目建设技术、质量和规范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通信管网服务标准。
需满足的要求: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投资实力,在国家企业信用中国信息公示系统中无重大失信等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等不良记录。4、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财务报表中的期末累计利润(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亏损。5、本次招商需企业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亲自到现场报名。6、企业要求:企业无不良记录或者没有经济纠纷优先考虑;企业有与其他县政府签订5G管网合同优先考虑。7、负责林甸县乡、镇专项联合通信管网规划并按规定上报审批,规划编制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林甸县辖区内乡镇”联合通信管网项目,本工程建成后将主要为“林甸县辖区内乡镇”实现5G管网供应。2、服务对象:移动、电信、联通、政府网络资源、广电、公安天眼。3、建设周期:项目一期,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实现乡镇驻地覆盖率60%区域的联合通信管网供应;一期投资为8000万元。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实现100%联合通信管网供应工程;二期投资为5000万元。4、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3亿元人民币企业自筹。在辖区所属4个镇3个乡建设联合地下通信管网,实现并网贯通,管道建设规模达303公里(以实际测绘为准),将辖区内移动、电信、联通、政府网络资源、广电、公安天眼系统整合进入统一管廊内。项目贯穿全县所有乡镇,实现5G网络全覆盖无盲区。5、项目地点:红旗镇、花园镇、四季青镇、鹤鸣湖镇、四合乡、宏伟乡、东兴乡。6、经营方式:联合通信管网项目经营管理由中标企业按规定自主完成投资建设和经营,自负盈亏,自负安全生产责任。7、经营年限:30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8、建设要求:项目建设技术、质量和规范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通信管网服务标准。
13,000.0000 2023年0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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