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银昆高速(G85)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公路项目运营期生产生活用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67.32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sd采字2024-017号
预算金额267.32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美育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陆楠0951-596766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5
公告正文
银昆高速(G85)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公路项目运营期生产生活用 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SD采字2024-017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银昆高速(G85)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公路项目运营期生产生活 用车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7.32 万元,招标人为中铁建宁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银昆高速(G85)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公路项目运营期 生产生活用车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昆高速(G85)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公路项目运营期生产 生活用车采购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银昆高速(G85)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公路项目运营期生产生 活用车采购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 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1.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 材料。 1.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 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 准)。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项目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 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项目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相关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监狱企业参加项目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 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近两年完成3次以上同类产品销售,数量超过10台; (2)投标人必须为采购车辆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具有供应采购车辆的能 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 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4日 18时00分到2024年07月1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纸质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 至2024年7月11日17:00分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附件中的项目回执单、单 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到银川市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 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现场报名或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扫描后发至邮箱 3664852507@qq.com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银川市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银昆高速(G85)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公路项目运营 期生产生活用车采购 2.项目编号:ZCSD采字2024-017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金额:2673200.00元 最高限价:2673200.00元 5.采购需求: 银昆高速(G85)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公路项目运营期生产生活用 车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5日前完成供货。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 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1.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 材料。 1.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 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 准)。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项目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 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项目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相关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监狱企业参加项目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 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近两年完成3次以上同类产品销售,数量超过10台; (2)投标人必须为采购车辆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具有供应采购车辆的能 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 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或邮箱 方式:本项目采用纸质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7 月11日17:00分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附件中的项目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 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到银川市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 厦B座2003室现场报名或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扫描后发至邮箱3664852507 @qq.com报名。 售价:300元/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25日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 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不予承担责任。 注: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你所 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 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变更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铁建宁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美育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河泉路中国铁建投资集团银昆高速公路工程总承包部 联系方式:18691876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陆楠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 B座2003室 联系方式:0951-5967667 代理机构: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铁建宁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宁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河泉路中国铁建投资集团银昆高速公路工程总承包部 联 系 人:韩美育 电 话:18691876677 电子邮件:47080024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 联 系 人: 张陆楠 电 话: 0951-5967667 电子邮件: 366485250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项目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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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实填写本回执单,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成PDF 文件与项目回执单(Word版)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供应 商名称”。如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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