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肥西县老县政府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建设工程询价公示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FXCB-2024-003;
2.项目名称:老县政府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建设工程;
3.项目范围:老县政府停车场;
4.项目业主:肥西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老县政府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建设,包括清表、整平、垫层、浇灌混凝土。具体施工内容以清单为准。
6.项目类别:☑工程 □货物 □服务
7.项目概算: 20万元 (含税价)
二、资格条件及相关说明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信誉要求:信誉良好。(需提供无不良征信承诺书,见附件2)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三、项目报价
1.报价方式:综合报价;
2.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所报单价为包干价,包含材料费、运费、税费等全部费用,一旦中标,不予以调整。
3.最高投标限价: 20万元 (含税价)。
四、投标材料提交
投标函需经投标人法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
1.询价响应函(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1)
2.报价单(加盖公章)
3.无不良征信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授权委托书(如需,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五、采购要求
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完全理解招标人的需求,并保证全部响应。
2.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交的产品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3.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该项目拟派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全部损失。确需更换时,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水平。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4.工程期: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
六、评审方法和标准
1.本次采购按照有效最低价原则确定成交单位。该成交单位的报价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其报价单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的报价应不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七、本项目询价说明
1.投标人可以不对招标人的采购文件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次询价,且不向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内容,于2024年3月6日上午11:00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胶装密封后送到肥西城泊综合管理部。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采购文件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
4.开标时间:2024年3月6日下午15:00
九、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十、补充说明
投标人提供的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提供不实信息的行为,无论在投标有效期内还是在合同履约期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视为企业不诚信行为。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星和园四期商铺4栋四层403室
联系人:石工
电话:0551-62578826
肥西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1.项目编号:FXCB-2024-003;
2.项目名称:老县政府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建设工程;
3.项目范围:老县政府停车场;
4.项目业主:肥西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老县政府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建设,包括清表、整平、垫层、浇灌混凝土。具体施工内容以清单为准。
6.项目类别:☑工程 □货物 □服务
7.项目概算: 20万元 (含税价)
二、资格条件及相关说明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信誉要求:信誉良好。(需提供无不良征信承诺书,见附件2)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三、项目报价
1.报价方式:综合报价;
2.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所报单价为包干价,包含材料费、运费、税费等全部费用,一旦中标,不予以调整。
3.最高投标限价: 20万元 (含税价)。
四、投标材料提交
投标函需经投标人法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
1.询价响应函(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1)
2.报价单(加盖公章)
3.无不良征信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授权委托书(如需,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五、采购要求
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完全理解招标人的需求,并保证全部响应。
2.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交的产品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3.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该项目拟派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全部损失。确需更换时,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水平。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4.工程期: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
六、评审方法和标准
1.本次采购按照有效最低价原则确定成交单位。该成交单位的报价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其报价单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的报价应不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七、本项目询价说明
1.投标人可以不对招标人的采购文件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次询价,且不向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内容,于2024年3月6日上午11:00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胶装密封后送到肥西城泊综合管理部。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采购文件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
4.开标时间:2024年3月6日下午15:00
九、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十、补充说明
投标人提供的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提供不实信息的行为,无论在投标有效期内还是在合同履约期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视为企业不诚信行为。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星和园四期商铺4栋四层403室
联系人:石工
电话:0551-62578826
肥西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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