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激光设备一批(氦氖激光治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光子治疗仪)采购项目三标段中标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jy-2022-054
预算金额72.2万元
招标公司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招标联系人朱琳虹0951-674635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佳琪0951-8656135
中标公司银川科峻医疗设备有限公司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TCJY-2022-054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002886
二、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激光设备一批(氦氖激光治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光子治疗仪)采购项目三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银川科峻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商业街桥兴苑2-5号营业房 | 17398457096 | 95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
标的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武汉博激 | DENLAS-10BM | 1 | 95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立峰(组长)、詹军、刘军、付大仁
采购人代表: 朱琳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926.00元。收费标准:参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2年08月0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 址: 银川市胜利南街804号
联系方式: 0951-6746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456号7楼
联系方式: 0951-8656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袁晓春
电话: 0951-674374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佳琪
电话: 0951-8656135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
054(定稿)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激光类设备一批(光子治疗仪、氦氖激光治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054(定稿)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激光类设备一批(光子治疗仪、氦氖激光治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
代理机构 : 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8-08
货物类公开招标标准范本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货物类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激光设备一批
(氦氖激光治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光子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002886
项目编号:TCJY-2022-054
代理机构: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
货物类公开招标标准范本,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及评标
(六)确定中标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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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邀请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激光设备一批(氦氖激光治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光子治疗仪)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002886
项目编号:TCJY-2022-054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激光设备一批(氦氖激光治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光
子治疗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2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607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一标段 | 光子治疗仪 | 7 | 光子治疗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560000 | |
二标段 | 氦氖激光治疗仪 | 1 | 氦氖激光治疗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32000 | |
三标段 |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 1 |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130000 | |
数量合计: | 数量合计: | 9 | 预算合计: | 722000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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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
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4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
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鲜章,页面中
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采购代理公司查询为准;
3.5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
证;
3.6投标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须提
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7-1519:32:41至2022-07-2221: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tcjyzbdl@126.com)或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8-05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C座1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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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代理公司
邮箱(tcjyzbdl@126.com)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
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者,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参照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第23条的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参照表计算方法下浮35%收取。
3.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
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
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址:银川市胜利街804号
联系方式:0951-6743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长城东路456号7楼
联系电话:0951-8656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行空
电话:0951-674374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佳琪
电话:0951-8656135
代理机构: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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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
表为准。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激光设备一批(氦氖激光治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光子治疗仪)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付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质保期:≥1年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2 | 采购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联系人:马行空联系电话:0951-6743745联系地址:银川市胜利街804号 |
3 | 代理机构: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佳琪联系电话:0951-8656135联系地址:银川市长城东路456号7楼邮箱:tcjyzbdl@126.com |
4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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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鲜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采购代理公司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按无效投标处理。 | |
5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6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
7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8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
9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10 | 预算金额:一标段:560000.00元;最高限价:490000.00元;二标段:32000.00元;最高限价:17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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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130000.00元;最高限价:100000.00元 | |
11 | 保证金:一标段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二标段600元(大写:陆佰元整);三标段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缴纳时间:以开标时间实际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账将不予认可。方式一:投标保证金交至:宁夏同创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宁夏银行广场支行账号:1200001013890方式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也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根据(宁财(采)发【2019】654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降低各中小企业的交易成本,本项目鼓励各投标人以保函的形式缴纳保证金。(1)未成交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2)成交投标单位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到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可退款证明,退还投标保证金。 |
12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13 |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 |
14 |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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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C座14层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U盘1个(含Word版及加盖公章投标文件PDF版)。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要求:1.供应商应将电子标投标文件按照要求的份数打印后胶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将投标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即正本单独包封,所有副本再统一包封,并在封皮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版U盘一份,装于一个密封袋中单独提交,标明“电子版”字样。2.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供应商名称和“在2022年月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16 |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5日09:30时开标地点:银川市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C座14层 |
17 | 信用查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 |
18 | 核心产品:一标段:光子治疗仪;二标段:氦氖激光治疗仪;三标段: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
19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20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
21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
22 |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金额: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收取,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
23 |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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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万元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万元 | 0.05% | 0.05% | 0.05% |
100000万元以上 | 0.01% | 0.01% | 0.01% |
招标代理费参照表: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并下浮35%收取。收取形式:转账收取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 |
24 |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是 |
25 |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针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已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2022年8月2日下午18时前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205号)要求(政策咨询:0951-5013296),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上传质疑函(系统技术咨询:0951-506934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任何通过系统以外方式提交的质疑函,对提出的质疑在以上系统以电子形式进行回复。 |
26 |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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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
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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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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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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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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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2,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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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
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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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
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
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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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不属于以上情形不提供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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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
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不属于以上情形不提供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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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一)类似业绩材料
(二)企业实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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