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顺路和傍海中路供水管道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493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5-370200-04-01-418338
预算金额4934万元
招标公司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宋工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采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慧0532-8587302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08
公告正文
安顺路和傍海中路供水管道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6 17: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安顺路和傍海中路供水管道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2/05/16 17:02:29 | ||
项目名称: | 安顺路和傍海中路供水管道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工程地点: | 安顺路(衡阳路-百发海淡厂段,镇平路-太原路段,太原路-金水路段)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城市供、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 建筑物级别: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61150000.00元 | 工程造价: | 49340000.00元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2205-370200-04-01-418338 | 工程规模: | 7495米 |
项目批复文号: | 投资计划单位及文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宋工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9017506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宋工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9017506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采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张慧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5873025 |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 2205-370200-04-01-418338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衡阳路-百发海淡厂段,新建供水管道DN800,长度1360米、镇平路-太原路段,新建供水管道DN800,长度2340米、太原路-金水路段,新建供水管道DN800,长度3795米;总长约7495 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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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3)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 2.2 施工资质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投标人不具备以上垃圾运输资格的,须与持有《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同时应提供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及加盖垃圾运输合作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应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注明合同的事人、签订时间、有效期等内容。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 1.1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取得相应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其中一名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限设计与施工单位二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条、第2条2.1款、第3条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条,第2条2.2款、第3条、第4条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投标人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金额4900万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即可)。 | |||||||||||||||||||||
九 、招标文件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
递交地点: |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楼1号开标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06-08 09:30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楼1号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2-06-08 09:30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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