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陆丰市甲西镇客楼村民委员会陆丰市甲西镇客楼村溪边至青年路清淤及杂草清理工程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xz-2024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0660-88321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XZ-20240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甲西镇客楼村民委员会陆丰市甲西镇客楼村溪边至青年路清淤及杂草清理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公告特定资格要求有误:
2、本项目资格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含三级) 资质。
(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4)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6)拟投入本工程其他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相关技术岗位资格。
注:资格要求的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印章),均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格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不得兼职。
(7)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完成,供应商必须承诺:本公司承诺在中标后所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并与响应文件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致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含三级) 资质。
(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注:资格要求的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近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印章),均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格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不得兼职。
(5)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完成,供应商必须承诺:本公司承诺在中标后所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并与响应文件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致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更正内容,其他与原公告一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陆丰市甲西镇客楼村民委员会     
地址:陆丰市甲西镇客楼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林先生1342891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0660-8832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660-883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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