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1.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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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政府采购预算公开表

2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职能职责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等文件和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为保障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业务范围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参保单位的扩面、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支付等工作。

2、基本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站成立于2007年,隶属于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是工伤保险站工作的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基金征缴统计、信息管理、待遇支付、基金预决算等工作。站内根据职能设基金征缴、工伤认定调查、待遇审核拨付、办公室等部门。

(二)机构设置。

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独立核算的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根据编委核定,我中心共核定编制5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工伤保险站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6、17、18、19表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61.7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21.05 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61.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3.06 万元,项目支出 8.67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减少) 21.05 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的增加。

(注:与上年的收支增减对比情况一定要作出说明)

(三)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61.73万元,部门预算支出61.73 万元,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61.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6万元,占 86 %;项目支出 8.67 万元,占 14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53.06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8.67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其中: 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 8.67 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绩效奖金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注:如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应反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运行经费 50.46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7.7 万元,上升 54 %,主要是行政运行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2 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

(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1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12 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61.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3.06 万元,项目支出 8.67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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