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智能光储充电站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8 17:5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故城县智能光储充电站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智能光储充电站项目监理已由 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故城县智能光储充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故发改能源[20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故城县域。
2.2建设规模:建设61座充电站,其中县发改局、体育馆北侧停车场、住建局内部停车场、康宁路与二道街交叉口停车场、县政府对面停车场、大运河博物馆停车场、新妇幼保健院外停车场、红旗湖北侧外停车场和信誉商厦停车场共计9个站点配置光储智能低碳充电站,其余52个站点配置快慢结合的充电站,结合现场条件配置膜结构雨棚和光伏车棚。合计建设61座充电站,规划快充车位 834个(单车位平均功率60kW以上)、慢充车位115个(单车位平均功率22KW),合计949个充电车位,配套建设以满足充电站正常运行的箱式变压器、高低压线缆、视频监控系统、照明系统、车位车牌识别设施、消防设施、标识标牌、顶棚、安全护栏等配套工程及设施,并搭建充电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智慧化运营及监管并配套云管理平台。
2.3招标范围:故城县智能光储充电站项目监理。
2.4监理周期:本工程施工及保修的整个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及保修阶段完毕止。
2.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故城县智能光储充电站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同时具有电力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机电安装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者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其中拟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失信行为查询证明,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3.1.2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9 09:00至2024-01-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云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衡水正邦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故城县幸福路 | 地址: | 衡水市红旗大街未来资产大厦 |
邮编: |
053800 |
邮编: | 053000 |
联系人: |
纪同杰 |
联系人: | 范志坚 |
电话: |
0318-5319696 |
电话: | 0318-717996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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