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2024年清远分公司车辆购置(新车上牌服务)采购询价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4-0334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4年清远分公司车辆购置(新车上牌服务)采购询价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新车上牌、办理车辆保险等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元)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1 |
车辆服务 |
2024年清远分公司车辆购置(新车上牌服务)采购询价项目 |
150,000.00 |
自甲方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
广东省清远市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人民币15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其中:车辆服务费为52500.00元(不含增值税),保险费为97500.00元(不含增值税),保险费按固定金额报价,供应商单价/总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总价最高应答限价(不含增值税)的,或经修正后的单价/总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总价最高应答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1 项目团队要求:
供应商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和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3月01日以后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0)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 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 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4) 为本询价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5)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7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7日24时00分。
3.2 询价文件获取地点:线上获取。
3.3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4年10月08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清远市新城区半环北路电信办公大楼702室。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询价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5.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半环北路电信办公大楼
邮 编:510095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763-3362295
电子邮件: wangxy1.gd@c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04-1509单元
邮 编: 510630
项目负责人:梁丽欣、刘军花、黄倩仪
联 系 人: 梁丽欣、刘军花、黄倩仪
电 话: 17324792229、18926699883
电子邮件:lianglixin@gpdi.com
开 户 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30009560012890
7.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lianglixin@gpdi.com)实名提出。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采购实施部门:采购供应中心(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