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SHY2022066-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管理运营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4900.00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hy2022066-1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南京金维鸟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4900.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一、项目编号:JSHY2022066-1 | |
二、项目名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管理运营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南京金维鸟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北路133号208、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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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单价:0.49元/kwh服务费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服务范围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建设7KW交流充电桩5台,建设30KW直流充电桩5台。 | 5年 | 为校园内的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安装完成正常使用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8617690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86176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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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中心 2022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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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管理运营项目(JSHY2022066-1)采购文件.docx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管理运营项目(JSHY2022066-1)采购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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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2022年12月07日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中心招标文件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编号: | JSHY2022066-1 | ||
项目名称: |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管理运营项目 | ||
采购类别: | 服务类 | ||
采 购 人: |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管理运营项目项目编号:JSHY2022066-1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管理运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中心官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8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3.建设数量:建设7KW交流充电桩5台,建设30KW直流充电桩5台。2.拟建充电桩位置:学校大学生艺术中心西侧停车场。1.引进模式:BOT模式引进企业自主建设,学校提供场地服务,其他所有建设费用及设备维护保养由企业投入。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单价):0.50元/kwh服务费,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预算金额:30.00万元(企业投资资金)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服务期(备注:采购预算为企业投资资金)5.收费模式:充电桩收费按照基础电价+服务费模式收取。服务费招标控制价每度电不超过0.5元,实际以中标价为准。中标单位向学校支付基础电价及管理费(管理费每度电0.1元)。4.合作期限:5年。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报价前六个月内),或其经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1.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价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三、获取招标文件4.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在项目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17时00分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售价:200.00元,线上报名时上传缴纳凭证方式:网上下载地点: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中心官网
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海勤楼一楼评标室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时间:2022年12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请在开标当天12点前将开标到校人员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苏康码、14天行程轨迹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行程轨迹有南京以外记录)用校外访客系统进行报备,https://mp.weixin.qq.com/s/w2aHuP0jbF3gbI3Bq_3-pQ开户行:中信银行南京上海路支行账号:8110501013201663203账户名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公对公汇款),汇款时必须注明标书款(注明招标项目、标段号及编号,本项目200元标书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在网站进行供应商报名,将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资质材料以及汇款单据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后请联系招投标中心,电话:86176900,邮箱:jmizbb@126.com,确认报名成功。
联系方式:王老师86176900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名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访问人王老师工号2014801
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话:86176076项目联系人:李老师2.项目联系方式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中心 | ||
2022年12月07日 |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项目名称 |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管理运营项目 | |||
2 | 项目地点 |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 |||
3 | 项目使用单位 | 党委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处、后勤处(合署)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4 | 项目负责人 |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 86176076 | |
5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U盘形式。电子版须为正本PDF扫描件,与纸质版一致,在U盘上标注供应商名称及招标编号,U盘递交后不予退还)。 | |||
6 | 提供样品 | ☐需要提供样品 ☑不需要提供样品 | |||
7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服务期 | |||
8 | 付款方式 | 设备投入运行后,中标单位每月10日缴纳电费至学校账户,并负责设备正常运转及日常管理。 | |||
9 | 履约保证金 | 乙方交纳人民币10,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待服务验收合格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若有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在保证金中先行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 | |||
10 | 标书工本费 | 凡参加投标的单位需交纳标书工本费(缴纳方式详见采购公告),合计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此款不退还;本校开具正规发票。 | |||
11 |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12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8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海勤楼一楼评标室 | |||
12 |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8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海勤楼一楼评标室 | |||
13 | 项目预算 | 预算金额:30.00万元 | |||
14 | 最高限价 | 0.50元/kwh服务费 | |||
15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中的投标价不得超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价,超过规定的预算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
16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17 | 投标文件有效期限 | 开标之日起60天 | |||
2.2“货物、服务、工程”指本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货物、服务、工程。2.1本文件中招标人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投标人(亦称供应商)系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中标人系指最后中标的投标人。2、相关定义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1、招标方式一、总则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的规定。4.1中小企业政策4、政策功能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3、适用法律2.3“用户或使用单位”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7)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6)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4)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的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报价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说明内容。(1)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4.2节能产品政策(8)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1)除第一章投标邀请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4.4进口产品政策(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1)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说明内容。4.3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6、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投标费用(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7.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7、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7.3、投标人被视为熟悉项目所在地以及履行合同的有关情况,包括涉及本项目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共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此进行描述。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5)合同文本(4)项目需求(3)评标标准
8.5招标人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4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招标人将视情况可能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信函或传真等形式通知所有的投标人。8.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投标人,并同时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须澄清招标文件的疑点,可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做出答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
9.4报招标人指定地点人民币价,包含一切费用。9.3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2投标人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函、电、文件和资料往来,都应以中文书写。9、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2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10、投标文件的构成9.7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编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9.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9.5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文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0.3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0.4.3交货期保证的措施与承诺;10.4.2质量检测报告;10.4.1※《技术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产品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0.4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10.4.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10.4.8费用测算表;10.4.7安全施工措施;10.4.6环境保护设施;10.4.5产品技术、售后服务及承诺;10.4.4产品质量保证的措施与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项目概况(项目描述)”的内容,按要求一次性报出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税金、送货上门、运输、人工、集成、调试、质保等的综合单价及总价,其他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招标人不再另付其他任何费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招标结束最终中标,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价格部分是对投标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产品仅接受一个价格。10.5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10.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0.6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0.5.2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资料(如属)(格式见附件)。10.5.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3)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但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由原授权代表签署或盖单位公章。(2)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用打印机或不褪色墨水书写,且经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1)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U盘形式。电子版须为正本PDF扫描件,与纸质版一致,在U盘上标注供应商名称及招标编号,U盘递交后不予退还)。10.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形式(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有效期,此类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信函、电报或传真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的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招标人机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11.1.2封套上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写明:11.1.1加盖公章后的“开标一览表”除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还必须单独(此份不放在投标文件内)装在小信封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用封套加以密封。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2投标文件的封套未按第上述(1)、(2)项规定密封者,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写明开标时启封投标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和传真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包号(如有):第包招标文件编号: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13、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2.3投标文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遗失和损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12.2招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以补充招标文件的形式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或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2.1投标文件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到指定地点。12、投标截止日期
15.1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15、投标样品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和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任何投标文件不得撤回。1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在封套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封送给招标人。14.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书面的修改或撤回要求,使招标人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考虑不可抗力原因)收到,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14、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16.2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6.1开标前,投标人须及时签名报到和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16、开标五、开标与评标15.3中标候选人的样品将被封样留存,作为供货验收依据,项目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样品,将于定标结束后退还。招标人对投标样品只负责保留五个工作日(其中,生鲜类样品不负责保存)。未中标人应主动与投标样品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样品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样品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若需要投标人提供样品,投标样品须在投标截止日前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再接收。
17、评标16.7开标结束后,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6开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6.5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项金额不一致的,以单项金额计算为准;单项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单项金额;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正本投标文件和副本投标文件之间有差异,则以正本投标文件为准。16.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6.3开标时,招标人将邀请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主要内容(总价、交货期),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评标时不予承认。
17.2.1符合性检查。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7.2评标程序17.1.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17.1.2评标委员会由用户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且评标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17.1.1开标后,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7.1评标委员会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7.2.6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7.2.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评审专家对各部分得分进行汇总,计算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制作评标报告。17.2.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17.2.3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7.2.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凡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和关键格式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7.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建议等,招标人、评委、用户代表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17.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为有利于评标,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可随时请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加以书面澄清、说明。这些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17.3投标文件的澄清17.2.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2.7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和不合格报价;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7.5.1无效投标条款17.5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17.4.3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17.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17.5.2废标条款7)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首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后,如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方式变更按以下办法执行:18、采购方式变更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8.2.2评审中,实质性响应(有效投标)的供应商只有1家。18.2.1响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购买采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1家。18.2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适用情形18.1.2评审中,实质性响应(有效投标)的供应商只有两家。18.1.1响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购买采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两家、购买采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满足三家但竞标的只有两家、供应商满足三家但由于报价产品为同一品牌而被认定为同一家供应商造成响应(投标)供应商只有两家。18.1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适用情形
19、确定中标人六、定标18.2.5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中心审批。18.2.4评审委员会结合对采购(招标)文件的审查意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是否同意变更申请;18.2.3项目使用单位评审现场提出变更申请;采购方式变更程序:
19.6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19.5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19.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招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9.3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人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中心官网上公告中标结果。19.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19.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第三章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并推荐排名前3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1.2招标文件中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合同条款、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产品技术条款偏离表、有关图表和说明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1.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1、合同签订20.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郑重保证履行中标人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和责任。20.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20、中标通知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2.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22.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及相关材料送达招标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22.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2、质疑21.3若中标人未能按时签订合同,中标资格将被撤销,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另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2.4质疑投标人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5)提起质疑的日期;(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二、定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方法第三章评标标准22.6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2.5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采购清单第四章项目需求三、评标标准(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后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运营管理方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总分值为10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投标报价 | 20 | 投标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
技术参数 | 12 | 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中“技术参数”的响应状况和技术支持资料等情况打分:优于或完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2分;每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产品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其他产品技术证明资料等以证明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
设计、施工组织方案 | 20 |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设计方案(包括不限于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配置选型、设备图文及性能及参数、保温措施、智能化、计量系统合理性、安全性、设备的降噪减震技术等)及施工组织方案(包括不限于工期计划、安全管理、防水措施、质量保证等)进行综合打分:设计方案合理,内容完善、全面、可操作性强,施工组织规范科学、工期安排可行、安全管理措施有力、防水措施及质量保证到位得20分;方案较好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专业水平良好得的得14分;方案基本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专业水平一般的得8分;未提供或方案阐述不完整、模糊不明确的不得分。 | |
运营管理方案 | 30 | 1)设备运行管理方案、经营方案、保险方案、管理制度等(27分)由评委比较各投标人方案后根据情况打分:方案优秀,内容完善、全面、可操作性强,设备运行管理科学,经营方案合理,服务承诺优质,管理制度详实有效,运行措施可行的得27分;方案较好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专业水平、服务承诺、管理制度及各项措施良好的得18分;方案基本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专业水平、服务承诺、管理制度及各项措施基本满足要求得9分;未提供或方案阐述不完整、模糊不明确的不得分。(2)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设置24小时服务热线,且接到报修等电话,30分钟内做出响应得3分(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 |
履约能力 | 3 | 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业绩 | 15 |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自近三年以来完成的院校及企事业单位类似项目业绩进行综合评分,每提供1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同一业绩不得重复得分,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项目合同采购人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以便备查) | |
1、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技术参数表(一)技术标准及要求二、技术参数(标准)供应商负责全部设备投入和施工,以及建成后的运营与维护费用。使用者支付电费(基础电费)与服务费(按供应商报价,供应商统一收取后,向学校支付基础电费。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数量 | 单位 | 完成标准 |
1 | 建设7KW交流充电桩5台,建设30KW直流充电桩5台。 | 5年 | 1 | 项 | 为校园内的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安装完成正常使用 |
约40000kwh服务费 |
序号 | 名称 | 项 目 | 单位 | 标准参数值 |
1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交流输入电压 | V | 三相380V±10% |
2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交流电源频率 | Hz | 50±1Hz |
3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输入功率因数 | ≥0.98(A级设备) | |
4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直流电压调节范围 | 50%~100%额定值 | |
5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输出额定功率 | kw | 30kW |
6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充电接口标准 | 国标9芯直流充电枪,符合GB/T20234.3-2015标准 | |
7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电压精度 | % | 不超过±0.5% |
8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电流精度 | ≥30A:不超过±1%<30A:不超过±0.3A | |
9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稳压精度 | % | 不超过±0.5% |
10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稳流精度 | % | 不超过±1% |
11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纹波系数 | % | 有效值:不超过±0.5%峰值:不超过±1% |
12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均流不平衡度 | % | ≤5% |
13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待机功耗 | ≤0.1%输出额定功率 | |
14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输入冲击电流 | ≤110%额定输入电流 | |
15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输出过冲电压 | ≤110%稳态输出电压 | |
16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效率 | % | ≥93%(50-100%负载) |
17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噪声 | dB | ≤55 dB |
18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静电放电抗扰度 | 3级 | |
19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 3级 | |
20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 3级 | |
21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浪涌(冲击)抗扰度 | 3级 | |
22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谐波电流限值要求(THD) | ≤5%(A级设备) | |
23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防护等级 | ≥IP54 | |
25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充电桩后台运营管理系统和手机小程序 | 充电桩后台运营管理系统,具备配套小程序功能 | |
26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车辆接口、供电接口的特殊要求 | 直流桩设计符合GB/T 18487.1-2015车辆接口、供电接口的特殊所有要求,包括新增的接口温度监控、锁紧装置等要求。 | |
27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急停 | 按下急停按钮充电桩整机断电。 | |
28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直流充电控制导引电路与控制原理 | 直流桩设计符合GB/T 18487.1-2015 附录B 直流充电控制导引电路与控制原理,含泄放电路、绝缘检测电路。 | |
29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直流充电的车辆接口锁止装置 | 直流桩设计符合GB/T 18487.1-2015 附录C直流充电的车辆接口锁止装置示例。 | |
30 | 30KW一体式单枪直流充电桩 | 记录存储功能 | 充电机具有告警记录存储功能,能够存储历史充电消费信息。 |
2、7KW单枪交流充电桩技术参数表使用条件表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要求值 | |
1 | 环境温度 | 日最高温度 | ℃ | ≤50 |
1 | 环境温度 | 日最低温度 | ℃ | ≥-20 |
1 | 环境温度 | 日最大温差 | ℃ | 25 |
2 | 湿度 | 日相对湿度平均值 | % | ≤95 |
2 | 湿度 | 月相对湿度平均值 | % | ≤90 |
3 | 海拔高度 | M | ≤2000 | |
4 | 耐受地震能力 | 水平加速度 | G | 0.3 |
4 | 耐受地震能力 | 垂直加速度 | G | 0.15 |
5 | 风速 | 最大风速 | m/s | 28.5 |
名称 | 参数指标 |
输入电压 | AC 220V±10% |
电网频率 | 50Hz±10% |
输出电压范围 | AC 220V±15% |
额定输出电流 | 32A |
额定输出功率 | 7KW |
输出路数 | 1路 |
充电接口 | 符合国标GB/T 20234.2-2015 |
充电枪长度 | 5米 |
安装方式 | 壁挂式安装、立柱式安装 |
状态指示功能 | 在充电桩上设置状态指示灯,表示不同的工作状态;桩上自带二维码 |
保护及报警功能 | 漏电保护、防雷、输入过欠压保护、输出过压、输出短路、过流保护 |
急停保护 | 充电桩具备急停功能,能通过手动开关紧急停止充电 |
自检功能 | 自诊断功能 |
远程通讯接口 | 以太网(TCP\IP Socket) |
电气绝缘性能 | 介质强度,交流桩各电路与外露导电部分之间,以及各独立回路之间,应能承受2kV(50Hz)交流试验电压,历时1min的试验,无绝缘击穿或闪络现象。绝缘电阻≥10MΩ |
平均无故障时间 | >8760小时 |
工作环境温度 | -20℃~+50℃ |
工作环境湿度 | 5%~95% |
(4)投标人在中标、签订合同后,在经营过程中须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和考核。(3)投标人应配备足够的服务管理人员,服务人员2小时内响应到校,确保设备完好运行。(2)充电时段按照招标方要求设置(寒暑假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但需报招标方批准)。(1)充电桩系统运营维护由中标人负责,必须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服务团队、制订具体的管理制度与细则。(一)服务及管理要求三、服务承诺
(3)设备投入运行后,中标单位每月10日缴纳电费至学校账户,并负责设备正常运转及日常管理。在合同期内相关的税、费(如银行费用)、利息应由中标单位支付。(2)如有安全责任事故等产生的其他费用,须在营业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作相应的扣缴。(1)中标方应按实际使用量承担管理、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按项目所在地政府水电指导价格收取)。如遇项目所在地水电价格政策性调整,收费标准同步调整。(三)费用结算在中标方管理、运营期间,若发生卫生、防疫、安全等事故,所有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二)安全责任
(一)施工要求五、其他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充电桩建设并投入使用,设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设备技术参数应与标书文件一致,与实测数据相符。四、验收标准中标人按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交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进行一些合理调整,如果中标人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合同期满后15工作日内,无息归还履约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
2、施工管理(4)本项目安装完毕后由中标人负责进行调试,试运行七个工作日。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人应书面通知招标人进行验收,由双方确定验收日期,招标人按方案对设备安装和技术指标达标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则招标人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双方签字生效。涉及调试有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积极配合中标人调试工作并为中标人提供便利条件。竣工验收要求一次通过,如初验不合格,中标人应无条件返工,费用自理,并按延误工期规定方式进行处罚。(3)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和标书技术文件和实测数据一致,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2)工程建设及安装完成确保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前完工并可以正常使用(含清洁卫生、施工设施及人员退场、垃圾清运等。具体按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1)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且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设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设备技术参数应与标书文件一致,与实测数据相符。1、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6)施工完成后,中标人必须将施工现场所有设施和环境恢复原状。(5)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减少对学生日常生活的影响。(4)中标人须在招标人指导下安装水电表,在施工结束后按实用数向招标人缴纳施工用水电费。(3)建筑垃圾需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出校,竣工之前,中标人负有清洁室内外卫生的义务。(2)必须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1)中标人所派出的的项目经理应是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中途换人。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服务采购合同第五章合同文本格式(四)中标人需承担本项目的设施设备投入及配套装修改造的一切费用和相应的风险。(三)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说明可能给予招标人的优惠服务,这些优惠服务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内容。(二)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严格根据国家、省市政策标准及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及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HY2022066)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方向乙方购置相关服务。本着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原则签署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编号:乙方(供应商):甲方(采购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1.3本合同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2具体服务执行要求详见乙方投标文件。1.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1.服务内容及金额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完成标准 |
1 | 建设7KW交流充电桩5台,建设30KW直流充电桩5台。 | 5年 | 为校园内的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安装完成正常使用 |
元/kwh服务费, 0.1元/kwh管理费 | |||
备注 |
(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2)技术条款偏离表;(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价格部分;2.1下列关于JSHY2022066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2.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1.4本合同执行期间服务费单价款不变,按实结算。
4.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4.质量保证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3.权利保证(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4)中标通知书;
7.1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7.验收6.项目实施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服务期5.项目完成时间
6.1 项目实施地点: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
10.违约责任9.2付款条件:设备投入运行后,中标单位每月10日缴纳电费至学校账户,并负责设备正常运转及日常管理。9.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9.合同款支付8.1乙方交纳人民币10,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待服务验收合格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若有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在保证金中先行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8.履约保证金
10.2.3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投资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招投标中心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10.2.2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投资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10.2.1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完成项目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投资总价5%的违约金。10.2乙方违约责任10.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投资总价的5%违约金。10.1甲方违约责任
11.1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实施执行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履约验收;11.项目履约验收10.2.7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投资总价30%赔偿金。10.2.6乙方在承担上述2-5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0.2.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投资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0.2.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1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3.合同的转让12.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12.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12.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1.3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1.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响应;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4.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4.争议的解决13.1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6.2本合同一式陆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注:甲方加盖单位印章为甲方单位经济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伍份,乙方持有壹份。16.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6.合同生效及其它15.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5.诚实信用14.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6.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公章):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 乙方(公章):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签字):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联行号: |
附件目录2、投标文件相应材料请按附件样式进行填写,如附件无明确规定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制。1、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的要求编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附件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附件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附件四:开标一览表附件三:评分索引表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投标函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中心:投标函附件一:投标函附件九: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资料附件八:资格证明材料附件七:投标人资格索引表
5、我方针对编号为:JSHY2022066-1的项目报价为。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3、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所有规定;愿意以我方报价单中所报价格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按合同约定落实执行。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管理运营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的全部内容,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要求。针对贵方招标编号为:JSHY2022066-1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单位的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内容。(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6、如我方中标:
电话: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8、(其他补充说明)。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中心: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邮政编码:传真:
年 月 日 |
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住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_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管理运营项目(项目名称)JSHY2022066-1(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附件四:开标一览表评分索引表附件三:评分索引表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文件所在页码 | ||||
附件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管理运营项目 | 项目编号:JSHY2022066-1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限 | 服务承诺 | 备注 | ||||
1 | 建设7KW交流充电桩5台,建设30KW直流充电桩5台。 | 1 | 项 | 5年 | ||||||
约40000kwh服务费 | ||||||||||
报价(单价) | 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 __________ 元/kwh服务费) | |||||||||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填写“是”或“否”) |
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名称(公章): | |
联系方式(手机): | 日期: 年 月 日 |
3、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2、投标单位根据项目添加的服务承诺、培训等也请列出;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 项目编号:JSHY2022066-1 |
序号 | 项目 | 投标文件中主要商务条款的描述 | 偏离情况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附件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4、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商务条款和相关服务要求,并对所有商务条款和服务要求偏离的条目列入上表。投标人必须根据所将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委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投标人名称:(盖章) | 项目编号:JSHY2022066-1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响应 | 偏离情况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
投标人资格索引表附件七:投标人资格索引表3、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商务条款和相关服务要求,并对所有商务条款和服务要求偏离的条目列入上表。投标人必须根据所将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委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2、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序号 | 项目 | 说明 | 投标文件所在页码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 |||||||||
日期: 年 月 日 |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报价前六个月内),或其经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价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八:资格证明材料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管理运营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九: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资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企业名称(盖章): |
日 期: |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特此证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填写供应商法定全称)为监狱企业。(二)监狱企业证明函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 |
日期: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管理运营项目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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