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延平区城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延平区福星老年照护中心延平新城分中心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9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702]ri[cs]2024001
预算金额39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德龙0599-87277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受南平市延平区民政局委托,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702]RI[CS]2024001、延平区城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延平区福星老年照护中心延平新城分中心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延平区城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延平区福星老年照护中心延平新城分中心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02]RI[CS]2024001
项目名称:延平区城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延平区福星老年照护中心延平新城分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采购包1(延平区城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延平区福星老年照护中心延平新城分中心):
采购包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898,072.00元
磋商保证金: 39,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07000000-装修工程 延平区城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延平区福星老年照护中心延平新城分中心 1(项) 严格按照《南平市乡镇“幸福里”社区实施导则(试行)》的要求(南民〔2024〕21号)进行装修建设,同时需满足《 住 宅 设 计 规 范 》( GB50096-2011 ) 以 及 《 公 共 建 筑 设 计 标 准 》(GB 50352-2005)、《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等相关建设工程规范,进行主体及公共区域和房屋内部无障碍、适老化建设。 3,900,000.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1名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证书中的聘用企业应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证书中的企业名称应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类职称;须提供人员的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及由供应商单位缴纳的以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应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章)。;(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绿色建材: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7-01 至 2024-07-0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12 15: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2层开标室(南平延平)
六、开启
时间:2024-07-12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2层开标室(南平延平)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民政局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玉屏北路3号
联系方式:18020988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政和县胜利街直街
联系方式:0599-8727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德龙
电话:0599-872776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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