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学院2023届毕业生第三方就业核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4.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的要求,强化就业统计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确保实事求是反映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状况,确保2023届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严格落实就业统计监测规范要求,严格审核学生就业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特委托第三方对学院2022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状况和就业统计工作进行核查。经学院就业办申请和学院分管领导批准,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学院2023届毕业生第三方就业核查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名称: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法定代表人:谢志勇,院长。
二、项目名称
学院2023届毕业生第三方就业核查服务项目。
三、采购需求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须具相关经营资质。
五、投标单位参加投标需提交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质量年度调查服务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7、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须提供完税凭证或税收缴款书),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备案证明材料(可从税务网站截图打印);
8、近三年(或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声明格式自拟);
9、供应商报价单原件(格式自拟。备注;供应商的报价应人员工资、话费、电费、办公费、数据分析报告、项目管理费、税费等);
10、供应商对采购标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的偏离情况说明(不允许负偏离;偏离情况说明格式自拟;服务要求详见本采购公告);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缺少正副本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上述材料开标前密封,于开标现场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可不封装,用于现场审核。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评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成交金额的5%向学院对公账户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须备注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在采购项目验收合格之后转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违约责任情形的,凭缴款票据和相关手续于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款账户:
开户名: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12360000491330783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安源新区支行
账 号:1504200529000168855
七、服务要求
1.学院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状况和就业统计工作进行核查基础费用人民币三万元(3000人以内),包括人员工资、话费、电费、办公费、数据分析报告、项目管理费、税费等,超出人数10元/人,以实际核查为准,目标控制价人民币41000元。
2.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状况核查工作完成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为准,最终将核查数据进行汇总及工作情况小结,学院跟踪修改数据时间一直持续到省教育厅核查截止时间。
3.第三方就业核查单位根据学院提供的核查名单,安排核查人员以电话方式对每一个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核查。
4.第三方就业核查单位应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逐一填写表格,按(附表:XXXXXXXX学院2023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状况核查记录表)的要求对毕业生的毕业去向情况进行编码登记。
5.第三方就业核查单位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在核查开展过程中的具体事项与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进行对接,使学院知晓核查进展情况。学院派人到第三方就业核查单位,查看就业核查情况。
6. 第三方就业核查单位应按协议约定期限完成核查工作,并在核查工作结束后,将核查数据汇总及工作情况小节上报给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7.第三方就业核查单位对涉及学院毕业生相关数据及核查结果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供、发布或出售给其它机构和个人。
8.第三方就业核查单位须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2号)要求对毕业生进行核查。
9. 第三方就业核查单位承诺保证最终核查结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九、款项支付
就业核查第三方完成核查工作并提交核查数据汇总表及工作小结后,学院在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所有款项50%,等教育厅公示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后,根据核查协议情况付清尾款。
十、开标时间和评标办法
1、本项目无需报名,按公告要求制作标书(格式自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开标。
2、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7月14日上午10:00时整。迟延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3、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点及现场开标地点: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五楼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若有变更,及时通知。
3、适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确定一家中标单位。综合评标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评标小组将依据符合采购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者,推荐确定为中标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采购合同。
4、实际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5、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6、供应商串通投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拒绝提供服务的,没收保证金。
7、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学院资产管理处 邓老师 0799-7062278/18879900101
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张老师 0799-7062290
8、采购监督机构及电话
学院监督检查室 肖老师 0799-7062017
学院审计处 王老师 0799-7062009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2、采购人与中标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本采购公告及合同约定为准。
附件1:2023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状况核查记录表
附件2: 评分标准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7月10日
附件1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状况核查记录表
附件2评审标准
一、采购人
名称: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法定代表人:谢志勇,院长。
二、项目名称
学院2023届毕业生第三方就业核查服务项目。
三、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相关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
学院2023届毕业生第三方就业核查服务项目 | 详见文件 | 人民币41,000.00元 |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须具相关经营资质。
五、投标单位参加投标需提交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质量年度调查服务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7、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须提供完税凭证或税收缴款书),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备案证明材料(可从税务网站截图打印);
8、近三年(或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声明格式自拟);
9、供应商报价单原件(格式自拟。备注;供应商的报价应人员工资、话费、电费、办公费、数据分析报告、项目管理费、税费等);
10、供应商对采购标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的偏离情况说明(不允许负偏离;偏离情况说明格式自拟;服务要求详见本采购公告);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缺少正副本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上述材料开标前密封,于开标现场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可不封装,用于现场审核。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评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成交金额的5%向学院对公账户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须备注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在采购项目验收合格之后转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违约责任情形的,凭缴款票据和相关手续于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款账户:
开户名: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12360000491330783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安源新区支行
账 号:1504200529000168855
七、服务要求
1.学院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状况和就业统计工作进行核查基础费用人民币三万元(3000人以内),包括人员工资、话费、电费、办公费、数据分析报告、项目管理费、税费等,超出人数10元/人,以实际核查为准,目标控制价人民币41000元。
2.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状况核查工作完成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为准,最终将核查数据进行汇总及工作情况小结,学院跟踪修改数据时间一直持续到省教育厅核查截止时间。
3.第三方就业核查单位根据学院提供的核查名单,安排核查人员以电话方式对每一个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核查。
4.第三方就业核查单位应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逐一填写表格,按(附表:XXXXXXXX学院2023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状况核查记录表)的要求对毕业生的毕业去向情况进行编码登记。
5.第三方就业核查单位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在核查开展过程中的具体事项与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进行对接,使学院知晓核查进展情况。学院派人到第三方就业核查单位,查看就业核查情况。
6. 第三方就业核查单位应按协议约定期限完成核查工作,并在核查工作结束后,将核查数据汇总及工作情况小节上报给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7.第三方就业核查单位对涉及学院毕业生相关数据及核查结果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供、发布或出售给其它机构和个人。
8.第三方就业核查单位须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2号)要求对毕业生进行核查。
9. 第三方就业核查单位承诺保证最终核查结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九、款项支付
就业核查第三方完成核查工作并提交核查数据汇总表及工作小结后,学院在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所有款项50%,等教育厅公示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后,根据核查协议情况付清尾款。
十、开标时间和评标办法
1、本项目无需报名,按公告要求制作标书(格式自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开标。
2、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7月14日上午10:00时整。迟延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3、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点及现场开标地点: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五楼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若有变更,及时通知。
3、适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确定一家中标单位。综合评标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评标小组将依据符合采购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者,推荐确定为中标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采购合同。
4、实际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5、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6、供应商串通投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拒绝提供服务的,没收保证金。
7、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学院资产管理处 邓老师 0799-7062278/18879900101
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张老师 0799-7062290
8、采购监督机构及电话
学院监督检查室 肖老师 0799-7062017
学院审计处 王老师 0799-7062009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2、采购人与中标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本采购公告及合同约定为准。
附件1:2023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状况核查记录表
附件2: 评分标准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7月10日
附件1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状况核查记录表
被核查学校名称 | | 与原数据不符人数(人) | | ||||||
核查人(代码) | 核查日期 | X月X日—X月X日 | 核查单位: 江西省教育厅 | ||||||
页码 | 被核查单位名单 | 学校上报在岗人数 | 经核查不 在岗人数 | 核查情况记录 | 核查 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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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评审标准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价格分(30分) | |||
价格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 30分 | |
技术部分(50分) | |||
基本项 | 供应商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采购内容及要求”部分得10分,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 10分 | |
整体服务方案 |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数据核查工作的整体服务方案,能提供完全符合要求的反馈数据情况,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总体认识、核查的内容、核查流程、项目进度安排、实施团队的工作经验等方面。方案详细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优的20分;方案合理性一般,操作性一般,良得13分;方案不具备可行性,操作性差,得6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 | 20分 | |
保密措施方案 | 为该项目提供安全有效的保密措施实施方案,以保证学校信息安全、师生隐私保护,与学校签订独立保密协议,保证数据的安全性等,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措施、处罚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方案详实合理,可行性高得20分;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得13分;方案较差,可行性较差得6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保密措施实施方案。 | 20分 | |
商务部分(20分) | |||
基本项 | 供应商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商务条款”部分得10分,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 10分 | |
拟派人员 | 供应商拟派至本项目的团队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数据核查人员(不少于2人)、结果反馈情况报告撰写人员,每具备1名前述对应技术人员的加2分,满分10分。 评审依据: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应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参加磋商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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