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LED改造地面路灯灯具采购公告 | |||||||||||||||||||||||||||||||||||||||||||||||||||||||||||||||||||||||||||||||||||||||||||||||||||||||||||||||||||||||||||||||||||||||||||||||||||||||||||
发布日期:2024-08-28 浏览数: 字号:〖大 中 小〗 |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400-JSZG-G2024-0101 项目名称:新北区LED改造地面路灯灯具 预算金额:1825.000000万元(采购包1:538.500000万元;采购包2:533.500000万元;采购包3:388.000000万元;采购包4:3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24.07万元,标段一: 538.25万元;标段二:533.43万元;标段三:387.87万元;标段四:364.51万元。 采购需求:
注: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和总价均不得高于限价,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单个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且一个品牌只能中一个标段。本项目按照标段1-4的顺序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若标段二排名第一的与标段一排名第一的为同一投标人,则该投标人中标标段一,标段二由排名次之的非同一品牌的投标人中标,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项目进度,按最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提供所投120WLED路灯灯具、320wLED路灯灯具、LED160W 投光灯近两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来的由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灯具的有关光学、综合模拟判定等方面的光学检测报告; 3.3.2提供所投120wLED路灯灯具、320wLED路灯灯具、由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来的电气安全检测报告(符合GB7000.1-2015要求,且须含风压、光生物危害、电磁兼容谐波电流限值、灯具防雷及防浪涌等级等指标)。提供所投LED160W投光灯具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来的电气安全检测报告(符合GB7000.1-2015及GB7000.7-2005要求,且须含风压、光生物危害、电磁兼容谐波电流限值、灯具防雷及防浪涌等级等指标); 3.3.3提供所投120wLED路灯灯具、320wLED路灯灯具、LED160W 投光灯的CQC认证试验报告; 3.3.4提供所投120wLED路灯灯具、320wLED路灯灯具、LED160W 投光灯必须为高压铸铝一次成型,以由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光学检测报告中描述的为准,不符合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上述检测费须由投标人承担;检测机构须为“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是指:国家质检中心名录中能够查询到的检测机构(查询网址http://cma.cnca.cn/cma/base/tBzNationalCenter/indexList) 3.3.5本项目所投产品需为同一品牌。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5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09-2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政策。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519-85588210 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 0519-85588120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常州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栏目,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苏采云”系统原CA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由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原电子签章更换为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2.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供应商客户端下载”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6号 联系人:杨阳 联系电话:0519-85119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903室 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86621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欣 电话:86621928
附件: 新北区LED改造地面路灯灯具采购文件.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