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标的2-金属有机化学气相沉积系统(AB)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标的2-金属有机化学气相沉积系统(AB)
项目名称 | 标的2-金属有机化学气相沉积系统(AB) | 项目编号 | 24ESSB2020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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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湘能华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底价 | 45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0-09-18 | 披露结束期满日期 | 2020-09-24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驶优先购买权 | 否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标的2-金属有机化学气相沉积系统(A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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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属性(属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标的所在地区 | 郴州市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转让说明事项 |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资产照片仅作参考。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项目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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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
重大事项披露 |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资产照片仅作参考。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项目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湘能华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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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部门)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部门)地区 | 湖南省 |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湘能华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处置闲置设备的决议 | 批准日期 | 2018-07-30 |
3、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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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价格(万元) | 45 | 加价幅度(万元) | 1000.00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0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2020-09-17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2020-09-24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2020-09-18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2020-09-25 |
限时报价期 | 秒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会员机构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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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会员经纪人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5、图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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