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G228线荔城区北高镇冲沁村-仙游县枫亭镇辉煌村部分路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大修)(城厢段)、国道G228线城厢东进至笏枫公路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选择造价咨询单位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G228线荔城区北高镇冲沁村-仙游县枫亭镇辉煌村部分路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大修)(城厢段)、国道G228线城厢东进至笏枫公路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选择造价咨询单位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拟公开选择G228线荔城区北高镇冲沁村-仙游县枫亭镇辉煌村部分路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大修)(城厢段)、国道G228线城厢东进至笏枫公路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造价咨询单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服务名称:G228线荔城区北高镇冲沁村-仙游县枫亭镇辉煌村部分路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大修)(城厢段)、国道G228线城厢东进至笏枫公路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3、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
4、项目规模概况: (1)G228线城厢东进至笏枫公路段工程路线起于城厢区灵川镇东进村(起点桩号K0+000),顺接拟建国道G228线秀屿东庄至城厢东进段,路线设石尾湾特大桥(东进段)跨越水域后与笏枫路衔接,沿现状笏枫路提级改造,终于城厢区灵川镇上张边村何寨南街交叉口(终点桩号 K3+100), 顺接现状国道G228 线城厢段,路线全长3.1 公里(其中本项目桥长721米)。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2-37.5米,全线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 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桥、中桥、小桥、涵洞、路基1/100,其他技术标准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执行。
(2)G228线荔城区北高镇冲沁村-仙游县枫亭镇辉煌村部分路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起点(桩号:K11+564)位于X271线莆田城厢区(灵川镇)与秀屿区(笏石镇)交界处,经灵川镇榜头村、青山村、下尾村、东进村、书峰村、蔡亭村、大埔村、上图村、东沙村,终点(桩号:K27+432)位于城厢区(东海镇)与仙游县(枫亭镇)交界处,全长15.868公里,本次改造范围13.588公里(不包含晋级改造路段K6+350-K8+630 (对应本项目设计桩号 K17+270~K19+550), 长度2.28公里)。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5-37.5米,全线桥涵设计标准沿用旧桥涵设计标准,其他技术标准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执行。
注:其中:桩号:K27+432位于城厢区(东海镇)与仙游县(枫亭镇)交界处,全长15.868公里,本次改造范围13.588公里(不包含晋级改造路段K6+350-K8+630 (对应本项目设计桩号 K17+270~K19+550), 长度2.28公里,该路段已完成施工。
5、总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约52394.43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41175.1388万元。
二、造价咨询工作内容:
1.负责编制本工程的工程预算价编制(工程量清单由监理单位核实汇总报招标人后提供给造价咨询单位)以及材料、设备等咨询、调查,配合招标人将工程预算价等送达财政部门审核通过。
2.采购询价范围:招标人所需全部材料、设备、经营性物资(若有)等项目采购询价。
三、造价咨询服务费: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2〕45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40%计取(以财政部门审核后的预算价为计费基数,钢筋抽筋不另计服务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四、造价咨询机构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近三年来(2020年10月1日以来,日期以财政审核报告或审计报告所署日期为准)在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有完成过一项单项预算编制项目,经财政或审计审后预算造价不低于3亿元的造价咨询项目,提供莆田市行政区域的市、县区级财政审核或审计部门盖章确认的审核报告书或审计报告书或预算审核结论(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无法体现预算编制单位名称的另需提供造价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盖章后扫描上传;
3、提供《诚信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并加盖电子印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除《诚信承诺书》以外,上述资格材料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附件中原件扫描上传,原件扫描上传时则无需加盖公章,无法提供原件的按上述规定提交复印材料并加盖公章。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上午8:00起至2023年10月24 日下午14:30止,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2.材料提交方式:网络递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按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采用线上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六、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1.由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若参与报名的造价机构不足7家的,则全部入围进行材料核对;若参与投标的造价机构超过7家,则随机抽取7家入围后进行材料核对)审核,从符合资格条件的入围名单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抽中的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中标人,第二家为备选中标人(第一名不合格或放弃中标的,则确定备选的为中标人,若入围7家投标人只有一家符合资格条件,则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2.入围程序:第一轮由系统生成投标人对应的代表号码,第二轮由招标人当众抽取7个入围单位的号码,第三轮由招标人在入围单位号码中依次抽取中标号码和备选号码(即第一次抽中的相对应号码为中标单位,第二次抽中的为备选单位)。
3.中标造价咨询单位应在公示前应将投标材料原件(含审核或审计报告书)提交于招标人,招标人在中标公示前对抽中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材料原件核对(含审核或审计报告书)等。中标造价咨询单位提供的材料原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重新确定备选造价咨询单位为中标单位;备选造价咨询单位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则重新公开选择造价咨询单位。
七、招标工作要求:
1.中标人必须在抽签确定后7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中标人。
2.中标人应在领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20日历天(自领取图纸至财政部门收件日)内完成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及预算编制说明等工作及相应的电子光盘,上述材料一式3份(以财政收件为准,最后两天若非工作日可顺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将工程预算价等送达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编制有错、漏和重大缺陷等情况的,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造价咨询单位应付赔偿相应的酬金。
3.中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供施工图“错漏碰缺”,该部分自书面提问至设计书面答复期间可延期,最多可延期1次。
4.若中标人在中标后未能按要求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任务,每延期一日历日,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1%的违约金。若逾期时间超过5个日历日,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 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本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其它项目的(含零星项目、设计变更项目等)造价咨询(预算编制或造价审核)文件。
6. 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价格进行必要市场调查和询价,并提供相应盖章供应商或生产厂家书面信息。
7.询价工作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中,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方做好项目的询价工作,询价工作产生的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8. 根据招标人要求对工程造价组成进行分项目、分专业剥离测算和分析并进行项目预算编制,所编制的预算书经招标人同意后,送财政部门审核,若中标人提供每批次项目预算成果经财政审核误差率达±3%的,招标人将不支付该批次预算成果的预算费。
9.招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咨询人提供的相关专业咨询服务,配合本工程参建各方核对造价咨询成果,必须随叫随到,不得拖延。
10. 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文件过程中应对施工设计文件的“错漏碰缺”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招标人。
11.施工图纸的运输、送达、更换、取回以及财审过程中的沟通、协调、跟踪、修改等工作。
12.在项目所在地配备常驻造价工程师共3名(专业分别为:土建2名、安装1名)以满足以上工作的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十天内派驻造价工程师到招标人指定的办公地点办公,同时接受招标人的统一考勤管理(按国家法定上班),中标人常驻造价工程师无故旷工按每人每天1000元对中标人进行罚款,招标人可在预算编制费中直接扣除,派驻时间为至本项目预算财审后为止。若因中标人原因影响工期,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13.完成送审相关部门的施工图纸的运输、送达、更换、取回以 及相关部门过程中的沟通、协调、跟踪、修改等工作及安全责任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担。
1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不得由第三方支付或向第三方收取其它费用。若发现招标人则有权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对中标人进行扣信用分处罚。
15.在开展造价咨询业务活动时,企业出具成果报告应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本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盖注册印章。
16.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关于施工过程中的项目进度工程量单位的审核工作。
八、公告时间及抽取地点:
2023年10月14日上午8:00时起至2023年10月24 日下午14:30时止。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 )。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中标人应在开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0594-2590399
联系电话: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94-2228205
2023年 10 月 13 日
根据有关规定,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拟公开选择G228线荔城区北高镇冲沁村-仙游县枫亭镇辉煌村部分路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大修)(城厢段)、国道G228线城厢东进至笏枫公路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造价咨询单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服务名称:G228线荔城区北高镇冲沁村-仙游县枫亭镇辉煌村部分路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大修)(城厢段)、国道G228线城厢东进至笏枫公路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3、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
4、项目规模概况: (1)G228线城厢东进至笏枫公路段工程路线起于城厢区灵川镇东进村(起点桩号K0+000),顺接拟建国道G228线秀屿东庄至城厢东进段,路线设石尾湾特大桥(东进段)跨越水域后与笏枫路衔接,沿现状笏枫路提级改造,终于城厢区灵川镇上张边村何寨南街交叉口(终点桩号 K3+100), 顺接现状国道G228 线城厢段,路线全长3.1 公里(其中本项目桥长721米)。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2-37.5米,全线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 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桥、中桥、小桥、涵洞、路基1/100,其他技术标准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执行。
(2)G228线荔城区北高镇冲沁村-仙游县枫亭镇辉煌村部分路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起点(桩号:K11+564)位于X271线莆田城厢区(灵川镇)与秀屿区(笏石镇)交界处,经灵川镇榜头村、青山村、下尾村、东进村、书峰村、蔡亭村、大埔村、上图村、东沙村,终点(桩号:K27+432)位于城厢区(东海镇)与仙游县(枫亭镇)交界处,全长15.868公里,本次改造范围13.588公里(不包含晋级改造路段K6+350-K8+630 (对应本项目设计桩号 K17+270~K19+550), 长度2.28公里)。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5-37.5米,全线桥涵设计标准沿用旧桥涵设计标准,其他技术标准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执行。
注:其中:桩号:K27+432位于城厢区(东海镇)与仙游县(枫亭镇)交界处,全长15.868公里,本次改造范围13.588公里(不包含晋级改造路段K6+350-K8+630 (对应本项目设计桩号 K17+270~K19+550), 长度2.28公里,该路段已完成施工。
5、总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约52394.43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41175.1388万元。
二、造价咨询工作内容:
1.负责编制本工程的工程预算价编制(工程量清单由监理单位核实汇总报招标人后提供给造价咨询单位)以及材料、设备等咨询、调查,配合招标人将工程预算价等送达财政部门审核通过。
2.采购询价范围:招标人所需全部材料、设备、经营性物资(若有)等项目采购询价。
三、造价咨询服务费: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2〕45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40%计取(以财政部门审核后的预算价为计费基数,钢筋抽筋不另计服务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四、造价咨询机构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近三年来(2020年10月1日以来,日期以财政审核报告或审计报告所署日期为准)在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有完成过一项单项预算编制项目,经财政或审计审后预算造价不低于3亿元的造价咨询项目,提供莆田市行政区域的市、县区级财政审核或审计部门盖章确认的审核报告书或审计报告书或预算审核结论(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无法体现预算编制单位名称的另需提供造价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盖章后扫描上传;
3、提供《诚信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并加盖电子印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除《诚信承诺书》以外,上述资格材料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附件中原件扫描上传,原件扫描上传时则无需加盖公章,无法提供原件的按上述规定提交复印材料并加盖公章。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上午8:00起至2023年10月24 日下午14:30止,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2.材料提交方式:网络递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按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采用线上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六、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1.由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若参与报名的造价机构不足7家的,则全部入围进行材料核对;若参与投标的造价机构超过7家,则随机抽取7家入围后进行材料核对)审核,从符合资格条件的入围名单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抽中的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中标人,第二家为备选中标人(第一名不合格或放弃中标的,则确定备选的为中标人,若入围7家投标人只有一家符合资格条件,则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2.入围程序:第一轮由系统生成投标人对应的代表号码,第二轮由招标人当众抽取7个入围单位的号码,第三轮由招标人在入围单位号码中依次抽取中标号码和备选号码(即第一次抽中的相对应号码为中标单位,第二次抽中的为备选单位)。
3.中标造价咨询单位应在公示前应将投标材料原件(含审核或审计报告书)提交于招标人,招标人在中标公示前对抽中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材料原件核对(含审核或审计报告书)等。中标造价咨询单位提供的材料原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重新确定备选造价咨询单位为中标单位;备选造价咨询单位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则重新公开选择造价咨询单位。
七、招标工作要求:
1.中标人必须在抽签确定后7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中标人。
2.中标人应在领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20日历天(自领取图纸至财政部门收件日)内完成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及预算编制说明等工作及相应的电子光盘,上述材料一式3份(以财政收件为准,最后两天若非工作日可顺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将工程预算价等送达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编制有错、漏和重大缺陷等情况的,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造价咨询单位应付赔偿相应的酬金。
3.中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供施工图“错漏碰缺”,该部分自书面提问至设计书面答复期间可延期,最多可延期1次。
4.若中标人在中标后未能按要求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任务,每延期一日历日,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1%的违约金。若逾期时间超过5个日历日,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 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本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其它项目的(含零星项目、设计变更项目等)造价咨询(预算编制或造价审核)文件。
6. 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价格进行必要市场调查和询价,并提供相应盖章供应商或生产厂家书面信息。
7.询价工作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中,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方做好项目的询价工作,询价工作产生的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8. 根据招标人要求对工程造价组成进行分项目、分专业剥离测算和分析并进行项目预算编制,所编制的预算书经招标人同意后,送财政部门审核,若中标人提供每批次项目预算成果经财政审核误差率达±3%的,招标人将不支付该批次预算成果的预算费。
9.招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咨询人提供的相关专业咨询服务,配合本工程参建各方核对造价咨询成果,必须随叫随到,不得拖延。
10. 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文件过程中应对施工设计文件的“错漏碰缺”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招标人。
11.施工图纸的运输、送达、更换、取回以及财审过程中的沟通、协调、跟踪、修改等工作。
12.在项目所在地配备常驻造价工程师共3名(专业分别为:土建2名、安装1名)以满足以上工作的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十天内派驻造价工程师到招标人指定的办公地点办公,同时接受招标人的统一考勤管理(按国家法定上班),中标人常驻造价工程师无故旷工按每人每天1000元对中标人进行罚款,招标人可在预算编制费中直接扣除,派驻时间为至本项目预算财审后为止。若因中标人原因影响工期,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13.完成送审相关部门的施工图纸的运输、送达、更换、取回以 及相关部门过程中的沟通、协调、跟踪、修改等工作及安全责任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担。
1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不得由第三方支付或向第三方收取其它费用。若发现招标人则有权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对中标人进行扣信用分处罚。
15.在开展造价咨询业务活动时,企业出具成果报告应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本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盖注册印章。
16.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关于施工过程中的项目进度工程量单位的审核工作。
八、公告时间及抽取地点:
2023年10月14日上午8:00时起至2023年10月24 日下午14:30时止。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 )。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中标人应在开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0594-2590399
联系电话: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94-2228205
2023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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