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2024年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县城环卫)、污水处理厂、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
金额
400万元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fcg2023-17467
预算金额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桑吉卓玛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87931455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8
公告正文


2023-2024年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县城环卫)、污水处理厂、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2024年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县城环卫)、污水处理厂、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2181000(北京时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FCG2023-17467

2、项目名称:2023-2024年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县城环卫)、污水处理厂、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00.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

5、最高限价:400.00万元

6、服务内容:2023-2024年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县城环卫)、污水处理厂、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7、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有关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12700时00分2023120200点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http://ggzy.xizang.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网址:ggzy.xizang.gov.cn)(说明: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网址: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注: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于2023年12月05日上午10:30分,前往规定的地点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尼玛县(西藏那曲尼玛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现场勘察,在此过程中所需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勘察的供应商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根据西藏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专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出席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纸质版投标函等原件查验。(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请登录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且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开标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gc/login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须投标人远程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CA驱动,否则影响解密工作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4、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尼玛县

联系方式:桑吉卓玛 0896-3921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色拉大院2001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18793145588/0891-685753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桑吉卓玛

联系电话:0896-392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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