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康市南苑区块旧城区改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电力管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A3307840900007377002001]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1天
金额
8199.9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6-330784-04-01-602046
预算金额8199.99万元
招标公司永康城投城市改造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高峰1831497139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自成18857108126
标书截止时间2025/03/0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3/06
公告正文
永康市南苑区块旧城区改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电力管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A3307840900007377002001]
信息发布时间:2025-01-23 15: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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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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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南苑区块旧城区改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电力管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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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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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6-330784-04-01-6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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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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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永康城投城市改造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永康市江南街道金胜路66号五楼505室
联系人:陈高峰
电话:1831497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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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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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
联系人:马自成
电话:1885710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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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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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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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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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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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本工程对南苑区块的三横三纵道路(南苑路 2 段、华丰路、城南路、紫微路、解放路、丽州路)进行电力管道预埋、为公共服务设施提供高压电源的户外环网箱的新建及各区块环网室的电源接入和连接建设。新增工程量:新增 ZC-YJV22-8.7/15-3×400 电缆总长 27150米 , ZC-YJV22-8.7/15-3 × 150 电 缆 总 长 650 米 ,ZC-YJV22-8.7/15-3×70 电缆总长 2200 米。新建二进六出环保型户外环网箱 6 座。新增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 2 台,新增三相隔离开关 1 组。新增 2 孔φ175MPP 拉管 350 米,4 孔φ175MPP 拉管 330 米,6 孔φ175MPP 拉管 260 米,9 孔φ175MPP拉管 1110 米。新增 6 孔φ175CPVC 排管 800 米,新增 9 孔φ175CPVC 排管 9100 米。新增 3×1.8×1.5 直线井(砖砌)环氧树脂重型盖板(100)开启式 178 口,新增 3×1.3×1.5 直线井(砖砌)环氧树脂重型盖板(100)开启式 171 口。招标范围:永康市南苑区块旧城区改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电力管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初步设计、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保修服务等工作,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而实际未考虑的但直接影响使用功能工程。(具体规模以经电力、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批准设计图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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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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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永康南苑区块内南苑路、华丰路、城南路、解放南路、丽州路、紫薇路共六条道路工程进行电力管道预埋及电力管线建设,总长约 7948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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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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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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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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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南苑区块旧城区改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电力管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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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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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7840900007377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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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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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99,9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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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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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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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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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1.1设计资质、3.1.2施工资质:3.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③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满足以上条件且浙江省外设计企业需提供进浙江省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登记的截图。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施工资质: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取得有效的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员工);□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注册电气工程师 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如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系统转为竣工状态)或合同解除日期(如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工程师永久解锁项目关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2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2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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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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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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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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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1-23至2025-03-06,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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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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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3-06,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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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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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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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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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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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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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929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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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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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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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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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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