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办楼七楼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88.2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gszb2022033
预算金额88.59万元
招标公司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李文军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文军18193233395
中标公司甘肃宏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88.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办楼七楼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办楼七楼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HXGSZB2022033
二、项目名称
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办楼七楼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甘肃宏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清源镇渭水源小区 2 号楼一层 3 号商铺 |
88.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甘肃宏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陆军,崔继元,朱汪涛,张艳艳,姚海亮,纪淑英,李文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金额:1.3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新街3号
联系方式:18809325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联系方式:181932333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军
电 话:18809325280
附件下载 | |||
成交公示.pdf成交公示.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
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办楼七楼会议室
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HXGSZB2022033
采购单位: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〇二二年六月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
第三部分合同文件...................................--32-
第四部分技术要求.....................................-51-
第五部分磋商原则及办法...............................-56-
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4-
一、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65-
二、响应函..........................................-66-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7-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8-
五、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69-
六、报价一览表......................................-70-
八、商务偏离表......................................-72-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78-
十、技术偏离表......................................-79-
十一、其他资料及相关说明............................-80-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9-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办楼七楼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定西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6-21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SZB2022033
项目名称: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办楼七楼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5945万元
最高限价:88.5945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会议音响12只,专业功放6台,调音台1台,反馈
抑制器1台,均衡器1台,效果器1台,无线话筒8只,有线会议话筒
12只,电源时序器1台,音响线材及支架辅材1套,机柜1套,LED电
子屏13.6平方米,LED电子屏处理起2台,LED电子屏配电柜及电缆1
套,LED电子屏控制电脑1台,应急灯12只。(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安装完成,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体为中小企业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或其产品为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生产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或
其产品由监狱企业生产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6-10至2022-06-16,每天上午0:00至11:59,下午
12:00至23:59
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
1)获取方式:供应商必须通过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
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造成废标等责任自
负。(注:电子标采购文件格式为:DXZF)
2)获取采购文件后,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定
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
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
详见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政
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供应商在开标时请务必使用该项目生成响应
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参加开标。注:因供应
-3-
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
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6-2109:00(北京时间)
地点: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2-06-2109:00
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区街建设大厦A2
座)第一不见面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ingxi.gov.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渭源县清源镇新街3号
联系方式:18809325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4-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定西市安定区校场街1号西河馨城A区2号楼202
联系方式:181932333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军
电话:18809325280
-5-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 号 n | 名 称 n | 内 容 n |
1 n | 项目名称 n | 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办楼七楼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n |
2 n | 采购人 n | 采购单位: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n地 址:渭源县清源镇新街 3 号 n联系人:李文军 n联系电话:18809325280 n |
3 n | 代理机构 n |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 址:定西市安定区校场街 1 号西河馨城 A 区 2 号楼 202 n联系人:马强 n联系电话:18193233395 n |
4 n | 磋商内容 n | 采购会议音响n12 只,专业功放n6n台,调音台n1 台,反馈抑制器n1n台,均衡器 1 台,效果器n1n台,无线话筒n8 只,有线会议话筒n12n只,电源时序器 1 台,音响线材及支架辅材 1 套,机柜 1 套,LEDn电子屏 13.6 平方米,LED 电子屏处理起 2 台,LED 电子屏配电柜及n电缆 1 套,LED 电子屏控制电脑 1 台,应急灯 12 只。 n |
5 n | 供应商 n资质条件 n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n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体为中小企业投标的需提供“中小n企业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或其产品为残n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n企 业 投 标 的 或 其 产 品 由 监 狱 企 业 生 产 的 需 提 供 由 省 级 以 上 监 狱 管n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n证明文件。 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n |
6 n | 项目预算 n | 88.5945 万元 n |
-6-
nnnnnnnnnnnnnnnnnnnnn7 n | 资金来源 n | 财政资金 n |
8 n | 响应有效期 n | 90 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起) n |
9 n | 《磋商响应性n文件》制作 n | 1.响应文件的加密和标识 n响应文件的加密: n加密的响应文件应该按照本章第 3.4 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n加密的响应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n加密后的响应文件后缀为.DXTF。 n2.响应文件的递交: n投标人应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n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CAn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n的 响 应 文 件 上 传 , 并 保 存 上 传 成 功 后 系 统 自 动 生 成 的 电 子 签 收 凭n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n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n达。 n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n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n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n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响n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n投标人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n的响应文件,网上递交加密的响应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n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n |
10 n | 磋商保证金 n |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5000.00 元) n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n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n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保证金账户缴纳或电子保n函。 n(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n户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 |
-7-
nnnnnnnnnnn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n账户:101932000287070063197 n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n递交须知: n1.1 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n1.2 投 标 人 缴 纳 保 证 金 的 单 位 名 称 及 公 司 账 号 必 须 与 投 标 人 在 市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n构名义递交。 n1.3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严格按照磋商公告(文件)中n提供的标段账户及时足额缴纳,缴纳成功后,投标人需自行登录系n统,在“查看保证金”栏目中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由此引n起的开标系统显示的投标保证金“未缴纳”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自n负。 n1.4 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造成不良后n果的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n1.5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开标系统n现场公布投标人(供货商)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开标系统显示n状况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 n1.6 退还保证金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自成交n通知书发出之日起通过系统自行退还投标保证金。 n(2)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投保须知 n2.1 投标人需自行登录系统,在“查看保函”业务栏目完成保函在n线申请,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投标保证金担保业务,电子保函在保n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投保成功的方视为有效。 n2.2《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使用手册》下载地址:“定西市公共资n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n | ||
11 n | 递交竞争性n磋商响应文n件时间及地n点 n | 1、时间:2022 年 06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n2、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区街建设大n厦 A2 座)第一不见面开标厅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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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3、开标结束后,所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一n正一副邮寄至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为:定西市安n定区校场街 1 号西河馨城 A 区 2 号楼 202 n | ||
12 n | 评分办法 n | 综合评分法 n |
13 n | 质量标准 n | 合格 n |
14 n | 付款方式 n | 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n |
15 n | 踏勘现场 n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n |
16 n | 代理服务费 n | 取费标准:参考原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n857 号文件计算办法,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和政n府采购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写:壹万n叁仟叁佰元整(小写:¥13300.00 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n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除此之外,代理机构不n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包括论证费、专家费、场地费、交易费等),n请供应商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n支付方式:转账、现金,中标合同签订后 7 日内,由中标单位向乙n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开具服务费正式发票。 n |
17 n | 低于成本价n不正当竞争n预防措施n(实质性要n求) n n |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n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20%,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n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n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n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n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n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n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n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n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n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n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n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n |
-9-
附2:(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
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
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 n | n项目名称 n | n预留选项 n | 面向中小n企业采购n金额 n | n合同链接 n |
n | (填写集中n采购目录以n内或者采购n限额标准以n上的采购 n项目) n n | (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n留”、“设置专门采购包”、n“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n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n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n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n小企业的比例) n | (精确到万元) n | (填写合n同 在中国政n府 采购网公n开的网址,合n同中应当包含n有关联合体协n议或者分包意n向协议) n n |
…… n | …… n | …… n | …… n | …… n |
部门(单位)名称:
部门(单位)名称:
日期:
,-90-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
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91-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
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
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2-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93-
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4-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
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
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
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
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
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
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
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
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
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
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
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95-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
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
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
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
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
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
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
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
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
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
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
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
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财政部司法部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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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
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
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
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
在区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
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
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
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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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
函内容的材料。
成交、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
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
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
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
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
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
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8月22日
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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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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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办楼七楼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HXGSZB2022033
二、项目名称
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办楼七楼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甘肃宏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清源镇渭水源小区2号楼一层3
号商铺
中标金额:大写:捌拾捌万贰仟元整
小写:88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会议音响 | JBL | 12 只 | JRX212 | 14580 | 174960 | |
2 | 专业功放 | 皇冠 | 6 台 | T3 | 18400 | 110400 | |
3 | 调音台 | 声艺 | 1 台 | LX10-32 路 | 35761 | 35761 | |
4 | 反馈抑制 器 | DBX | 1 台 | AFS2 | 9820 | 9820 | |
5 | 均衡器 | DBX | 1 台 | 2231 | 9730 | 9730 | |
6 | 效果器 | TC | 1 台 | M350 | 8460 | 8460 | |
7 | 无线话筒 | SHURE | 8 只 | BLX24/SM58 | 8910 | 71280 | |
8 | 有线会议 话筒 | SHURE | 12 个 | MX418D | 8400 | 100800 | |
9 | 电源时序 器 | PEIEY 佰 亿 | 1 台 | W-1602 | 8455 | 8455 |
10 | 音响线材 及支架辅 材 | 一线丰 旭/力唯 | 1 套 | 音箱线/铁质 | 29600 | 29600 | |
11 | 机柜 | 力唯 | 1 套 | 工程专用 | 4050 | 4050 | |
12 | LED 电子屏 | 八方巨 彩高清 | 13.6 平 方 | P2 | 18640 | 253504 | |
13 | LED 电子屏 处理器 | 诺瓦 | 2 台 | V960 | 9755 | 19510 | |
14 | LED 电子屏 配电柜及 电缆 | 定制/众 邦 | 1 套 | 国标 | 26250 | 26250 | |
15 | LED 电子屏 控制电脑 | 定制 /DIY | 1 台 | 台式 | 9520 | 9520 | |
16 | 应急灯 | 俱竞阳 | 12 个 | JY-3150L | 825 | 9900 | |
… | 税费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 | 运输费(含 保险)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 | 其他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包含在总价中 |
投标报价合计(元) | 投标报价合计(元) | 大写 : 捌拾捌万贰仟元整 小写:882000.00 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丁陆军、崔继元、朱汪涛、张艳艳、姚海亮、纪淑英、李文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金额:1.3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渭源县清源镇新街3号
联系方式:18809325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定西市安定区校场街1号西河馨城A区2号楼202商铺
联系方式:181932333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军
电话:1880932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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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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