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顺城区住建中心环卫除雪车辆租赁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411-0002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24-58067926
招标代理机构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淼024-5260620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顺城区住建中心环卫除雪车辆租赁)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411-00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顺城区住建中心环卫除雪车辆租赁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1、磋商小组组成更正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0 人,评审专家 3 人组成,共 3 人。2、评分细则 价格分更正为11分。3、业绩更正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9分。(投标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并加盖公章)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5日 15时2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解密,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解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端口开放后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应在二次报价端口开放后30分钟内完成。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高山路北施家河西施南路5-3号
联系方式:024-58067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楼
联系方式:024-52606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淼
电 话:024-5260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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