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辆高端新能源乘用车建设项目总装车间装车门机械手改造等非标工程 | ||
发布时间 | 2018年09月07日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辆高端新能源乘用车建设项目总装车间装车门机械手改造等非标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年产10万辆高端新能源乘用车建设项目总装车间装车门机械手改造等非标工程(招标编号:GN2018-07-1647)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8年08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四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辆高端新能源乘用车建设项目总装车间装车门机械手改造等非标工程
2、招标编号:GN2018-07-1647
3、主要内容:本次招标货物共设1个标包(合同包),招标内容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辆高端新能源乘用车建设项目总装车间装车门机械手改造等非标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上海永乾机电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55,000.00元
(2)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成都龙科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96,000.00元
公示期:自2018年09月07日至2018年09月10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公示发布媒介: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www.youzhicai.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电话:0551-6225926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8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