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省阜阳市2006年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企业招标补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06/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yzc—h200609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如林
招标代理机构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柴彪22308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今年,阜阳市共承担国家优质小麦良种补贴项目290万亩,每亩补贴10元,以统一供种的方式补贴给项目区农户。按每亩用种10公斤计算,每公斤种子补贴1元。前一阶段,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对良种补贴供种企业招标工作进行了部署,并统一发布了招标公告,有关种子企业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为招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安徽省2006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供种企业招标和管理暂行办法》(皖农农[2006]121号)要求,现就阜阳市2006年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企业招标工作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标方式:全市8个县、市、区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企业采取集中统一招标采购的方式。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本项目供种企业招标的公告,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部分,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二、主办单位:阜阳市农业委员会、阜阳市财政局
  招标人:阜阳市农业委员会
  集中采购机构: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编号:FYZC—H2006095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为阜阳市8个县、市、区承担的290万亩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区所需要的2900万公斤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企业(其中:太和县0.6万亩6万公斤豫麦70由市直农场自繁自供、颍东区1.5万亩15万公斤豫麦70由颍东区小麦良繁单位自供,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2、本次招标采取分包方式,共分8包(每个县、市、区为1包,每1品种为1项)。
  第一包:阜南县
  第1项 新麦18:35万公斤;
  第2项 豫麦70:65万公斤;
  第3项 偃展4110:100万公斤;
  第4项 豫麦18:200万公斤。
  第二包:临泉县
  第1项 新麦18:34万公斤;
  第2项 豫麦70:111万公斤;
  第3项 偃展4110:393万公斤;
  第4项 豫麦18:62万公斤。
  第三包:太和县
  第1项 新麦18:300万公斤;
  第2项 豫麦70:170万公斤;
  第3项 周麦18:110万公斤;
  第4项 新麦11:100万公斤;
  第5项 阜麦936:14万公斤。
  第四包:颍上县
  第1项 豫麦70:91万公斤;
  第2项 豫麦18:178万公斤;
  第3项 偃展4110:26万公斤;
  第4项 郑麦9023:105万公斤。
  第五包:颍州区
  第1项 豫麦70:68万公斤;
  第2项 偃展4110:40万公斤;
  第3项 豫麦18:40万公斤;
  第4项 阜麦936:2万公斤。
  第六包:颍东区
  第1项 豫麦70:113.31万公斤;
  第2项 烟农19:18.79万公斤;
  第3项 偃展4110:36.1万公斤;
  第4项 阜麦936:7.5万公斤;
  第5项 皖麦50:9.3万公斤。
  第七包:界首市
  第1项 豫麦70:135万公斤;
  第2项 新麦18:65万公斤;
  第3项 豫麦18:40万公斤;
  第4项 阜麦936:10万公斤。
  第八包:颍泉区
  第1项 偃展4110:20万公斤;
  第2项 豫麦70:100万公斤;
  第3项 豫麦18:60万公斤;
  第4项 皖麦50:15万公斤;
  第5项 阜麦936:5万公斤。
  3、对实行知识产权保护并独家专营的品种,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遇特殊情况,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可对上述品种和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4、投标企业可以投报全部包、项,也可以选投其中的包、项。投报两个或多个包者,必须分包制作投标文件,所有投标包必须分项(品种)报价,否则将被拒绝投标。
  四、招标货物质量要求:
  商品种子必须包装规范,符合GB4404-1996标准;优质专用小麦品种品质必须符合国家GB/T17892-1999、GB/T17893-1999标准并经过包装(20-30公斤/袋)。
  五、投标企业资质条件
  1、全省具备粮食作物种子生产和经营资质、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及法人委托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投标企业要持有企业所在地农业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近三年内无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定品种和品种侵权行为的证明。
  3、投标企业自繁种子要有生产许可证、市农委核发的“2005-2006年度小麦良种繁育基地验收合格证”。委托代繁的种子要持有种子繁殖委托协议、被委托单位申办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田间质量验收合格证。代理有保护权的品种要有产权方发给的授权经营委托书。
  4、参与投标的县市区种子公司要持有经营与管理职能分设的有效证明,未分设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企业要持有参加投标的品种、数量、质量和价格的保证书。
  6、投标企业要持有实施统一供种和配套技术服务承诺书。不具备统一供种和良种良法配套推广服务能力的,要与当地农业部门合作,并签订委托服务协议。
  7、投标企业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报名及标书费,投标保证金2万元/包,报名及标书费100元。中标企业交纳中标代理服务费,标准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领取招标文件
  1、安徽省农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安徽省2006年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皖农农[2006]112号)、《安徽省2006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供种企业招标和管理暂行办法》(皖农农[2006]121号)、安徽省农委发布的招标公告、本招标补充公告以及各种补充招标文件,均作为本次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除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内容外均有效,对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开标、评标等有关事宜以阜阳市农业委员会、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补充公告及招标文件等为准。
  2、投标企业持市农业委员会核发的《阜阳市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投标企业资格证明》到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间:2006年7月1日—7月14日;地点: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阜阳市颍州中路109号);联系人:柴彪;联系电话:2230805、2230865。
阜阳市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投标相关信息可向当地农委咨询或从阜阳市农业信息网站(www.fy.ahny.gov.cn)查询。
  七、投标与开标
  1、投标企业于2006年7月19日下午3时至7时,将投标书送达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点:阜阳市颍州中路109号;联系人:柴彪;联系电话:2230805、2230865),逾期未送达者,不予接收。未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于评标结果公布后予以退还;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代理服务费后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额的3%,由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代为收取,供种结束后及时退还。
  2、开标时间
  2006年7月20日上午8:30举行开标仪式,所有投标企业代表参加。
  第一包、第二包:2006年7月20日上午9时;
  第三包、第四包:2006年7月21日上午8时;
  第五包、第六包:2006年7月21日下午4时;
  第七包、第八包:2006年7月22日上午8时。
  开标地址:阜阳市天一宾馆(阜阳市南二环路26号、汽车南站对面)。
  八、相关责任
  投标企业如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的相关义务,在供种质量、供种方式、技术服务等方面违约,则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公告及其它相关招标文件由主办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负责解释。
  九、联系单位和联系人
  阜阳市农业委员会: 李如林  电话:0558-2267138
  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柴 彪  电话:0558-2230805
阜阳市农业委员会
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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