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农房抗震加固改造工程项目(2021年)EPC总承包(项目代码:2105-130223-89-05-391838)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滦州市农房抗震加固改造工程项目(2021年) (项目名称)已由 滦州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滦审批字〔2021〕8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滦州市农房抗震加固改造工程项目(2021年)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滦城办、古城办、响嘡办、东安各庄镇、油榨镇、古马镇、小马庄镇、茨榆坨镇、雷庄镇、九百户镇、榛子镇、杨柳庄镇、王店子镇13个镇(街)区域内; 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滦城办、古城办、响嘡办、东安各庄镇、油榨镇、古马镇、小马庄镇、茨榆坨镇、雷庄镇、九百户镇、榛子镇、杨柳庄镇、王店子镇13个镇(街)区域内1816户“4类重点对象”住房进行加固改造; 2.1.4合同估算价:4378.34万元;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1.6计划工期:30日历天(含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9月01日至2021年0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7质量标准:设计须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牵头人提供。
3.1.3业绩要求:至少具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④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8年07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黑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本),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项目经理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业绩是指:近三年内(2018年07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设计业绩金额指工程投资,施工业绩金额指合同金额)房屋建筑类项目业绩。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不得更换。 注: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8-03 09:00 至 2021-08-0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平台(http://www.hbiddi ng.com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8-24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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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滦州市滦河西道151号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5幢601-607室(德胜园区) |
邮编: | 063799 | 邮编: | 100000 |
联系人: | 安华东 | 联系人: | 吴建岭 |
电话: | 17603320777 | 电话: | 1881316921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lxwgb2011@163.com | 电子邮件: | bjhsjjts@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外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0200001309020169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