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民航大学发动机适航审定技术实验室油气吸附装置安装工程公开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民航大学校园建设保障部现就发动机适航审定技术实验室油气吸附装置安装工程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如下施工服务比选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发动机适航审定技术实验室油气吸附装置安装工程
预算金额:7823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发动机适航审定技术实验大楼中热致振动试验间、燃烧冲击式热疲劳试验间、振动及疲劳实验间、高速转子试验间、半物理试验间加装活性炭吸附装置;
2、拆除相关的砌体、帆布软连接、通风机等,加装活性炭吸附装置后进行恢复。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个日历日内完成。(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总天数不变)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文件要求
1、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编制比选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资格证明书;
(5)正项目经理简历表、建造师证书、任命书;
(6)财务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7)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2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纪录(专用收据或纳税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的相关证明材料);
(8)社保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2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9)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无不良记录信息: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信息。
(11)非失信人承诺书: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承诺书;
(12)其他:更正公告确认函(如有)。
2、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编制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
(2)报价说明;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4)量单电子数据报价书(以CD-R光盘提交的报价书,下同)
(5)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以上1和2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中,并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注意事项:
1、本工程的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除非另有规定,综合单价是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费用合计,应包括直接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供应商的报价为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必须是人民币固定价。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供应商应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答疑中的项目特征描述(和图纸相关信息),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充分考虑市场风险,按如下计价规则,以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本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作为依据。
(1)报价参照2020《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2020年《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给水及燃气管道工程预算基价》以及与其配套的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增值税税率和规费需执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市建委关于做好我市建筑业“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工作的通知》(津建筑函[2016]72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有关内容调整的通知》(津建筑函[2018]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津住建建市函〔2019〕42号)文件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调整各专业预算基价规费费率的通知》津住建筑便函〔2019〕44号)等;
特殊材料(2023年第11期信息价中没有价格的材料)采用市场价格进行报价。市场价格信息参照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发布的《天津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11期发布的材料价格中准价格或综合价格和人工费进行报价。企业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后期不予调整。
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取费执行“津建筑[2020]30号文件”。质量保证金执行建质(2017)138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2)供应商报价时不得对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量单电子数据文件)的内容进行改动,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并根据施工图纸及设计补充资料、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结合踏勘情况,对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项和工程量)进行核对。
如发现工程量清单的项目、项目特征描述及数量有遗漏或不一致的地方,可在答疑截止日期前书面提出,采购人发送答疑纪要或补遗文件,作为最终的报价依据;否则,视为供应商已认可磋商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报价中的漏报、错报,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的报价明细单价或合价内。
4、供应商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成本、利润、税金、保险费、开办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没有列出的费用视为已分配到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的单价和合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七、评审方法
1、符合资质及满足实质性服务要求的应答单位参与比选;
2、本项目评审采用满足资格及服务要求前提下的最低价中选法;
3、各应答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比选结束后发现已确定的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八、其他要求
1、本次比选为密封报价。
2、比选文件中各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
3、中选单位须完全接受天津市小型施工合同的所有条款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
4、中选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工程进行转包,否则终止合同。
九、报名(领取资料)及递交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15日16:00时(北京时间)(报名时须持附件一、附件二领取相关资料)。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南校区后勤楼三楼校园建设保障部工程管理科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22-24092306
附件:1、 承诺函(格式)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校园建设保障部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发动机适航审定技术实验室油气吸附装置安装工程
预算金额:7823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发动机适航审定技术实验大楼中热致振动试验间、燃烧冲击式热疲劳试验间、振动及疲劳实验间、高速转子试验间、半物理试验间加装活性炭吸附装置;
2、拆除相关的砌体、帆布软连接、通风机等,加装活性炭吸附装置后进行恢复。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个日历日内完成。(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总天数不变)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文件要求
1、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编制比选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资格证明书;
(5)正项目经理简历表、建造师证书、任命书;
(6)财务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7)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2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纪录(专用收据或纳税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的相关证明材料);
(8)社保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2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9)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无不良记录信息: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信息。
(11)非失信人承诺书: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承诺书;
(12)其他:更正公告确认函(如有)。
2、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编制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
(2)报价说明;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4)量单电子数据报价书(以CD-R光盘提交的报价书,下同)
(5)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以上1和2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中,并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注意事项:
1、本工程的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除非另有规定,综合单价是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费用合计,应包括直接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供应商的报价为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必须是人民币固定价。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供应商应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答疑中的项目特征描述(和图纸相关信息),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充分考虑市场风险,按如下计价规则,以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本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作为依据。
(1)报价参照2020《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2020年《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给水及燃气管道工程预算基价》以及与其配套的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增值税税率和规费需执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市建委关于做好我市建筑业“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工作的通知》(津建筑函[2016]72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有关内容调整的通知》(津建筑函[2018]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津住建建市函〔2019〕42号)文件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调整各专业预算基价规费费率的通知》津住建筑便函〔2019〕44号)等;
特殊材料(2023年第11期信息价中没有价格的材料)采用市场价格进行报价。市场价格信息参照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发布的《天津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11期发布的材料价格中准价格或综合价格和人工费进行报价。企业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后期不予调整。
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取费执行“津建筑[2020]30号文件”。质量保证金执行建质(2017)138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2)供应商报价时不得对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量单电子数据文件)的内容进行改动,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并根据施工图纸及设计补充资料、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结合踏勘情况,对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项和工程量)进行核对。
如发现工程量清单的项目、项目特征描述及数量有遗漏或不一致的地方,可在答疑截止日期前书面提出,采购人发送答疑纪要或补遗文件,作为最终的报价依据;否则,视为供应商已认可磋商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报价中的漏报、错报,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的报价明细单价或合价内。
4、供应商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成本、利润、税金、保险费、开办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没有列出的费用视为已分配到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的单价和合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七、评审方法
1、符合资质及满足实质性服务要求的应答单位参与比选;
2、本项目评审采用满足资格及服务要求前提下的最低价中选法;
3、各应答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比选结束后发现已确定的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八、其他要求
1、本次比选为密封报价。
2、比选文件中各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
3、中选单位须完全接受天津市小型施工合同的所有条款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
4、中选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工程进行转包,否则终止合同。
九、报名(领取资料)及递交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15日16:00时(北京时间)(报名时须持附件一、附件二领取相关资料)。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南校区后勤楼三楼校园建设保障部工程管理科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22-24092306
附件:1、 承诺函(格式)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校园建设保障部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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