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市邕宁区公曹路99号广西工业设计城一期工程办公综合楼整体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4-256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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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qjy24-25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变更公告
 
我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挂牌的“南宁市邕宁区公曹路99号广西工业设计城一期工程办公综合楼整体公开招租项目”(编号:GXCQJY24-256),现根据出租方意见,将公示信息进行如下变更:
1、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中第4条“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应于每月20日前结清当月租金,合同期前两年租金不递增,租金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5%,以此类推。租期从场地交付之日起计算”。调整为:“首年租金按半年结算,承租方应于签订租赁合同之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第二年起承租方可选择按月或按季度结算,第二年首期租金须于上一期租金到期当月20日前结清,并于每期租金到期当月20日前结清下期租金。合同期前两年租金不递增,租金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5%,以此类推。租期从场地交付之日起计算”。
2、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中第16条第①点“建筑地下两层存在透水情况,承租方投入经营使用前应根据自身需要维修处理,并在日后使用中注意维护、谨防漏水漏电等事故的发生危机人身财产安全。出租方已尽告知义务,在承租方经营使用过程中因地下两层漏水发生的一切事故、纠纷及人身或财产损失,均有承租方一力承担,与出租方无关”。调整为:“建筑存在漏水渗水情况,承租方投入经营使用前应自行承担维修处理的施工及费用,施工结束后需经过出租方进行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在日后使用中遇恶劣天气再次发生渗水漏水情况,需承租方自行抽水、维护场地安全,谨防漏水漏电等事故的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出租方已尽告知义务,在承租方经营使用过程中因地下两层漏水发生的一切事故、纠纷及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承租方一力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招租经营用途:“禁止用以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有关项目;禁止用于传销、直销、传教等非法经营、非法聚集活动;禁止经营废旧品回收,不可用于危险品类物资的生产、仓储或经营,不可经营产生污染(例如气体污染、水体污染及噪音污染)的业态”调整为:“禁止用以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有关项目;禁止用于传销、直销、传教等非法经营、非法聚集活动;禁止经营废旧品回收,不可用于危险品类物资的生产、仓储或经营,不可经营产生污染(例如气体污染、水体污染及噪音污染)的业态,不可用于经营教育、培训类业态”。
挂牌截止日期顺延5个工作日。其余信息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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