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2301001kqj000006001
预算金额5080.00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商业智能客流分析助推精准经验的应用研究
(招标编号:Z2301001KQJ0000060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商业智能客流分析助推经营的应用研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万元,招标人为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
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一批客流统计设备,通过设备自身算法感知进出双向客流。在
商贸店铺出入口和主要区域安装客流统计设备,配合云平台,可以随时查看客
流数据、以及管理和配置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客流计数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客流计数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要求: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无
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近3个月(2021年4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
的缴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4、业绩要求:近1年(2020年7月1日至今)具有2份供货合同。(复印件加盖应
答单位公章),业绩认定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 、信誉要求:
5.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在“信用中国”下载信用信息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5.2 未被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诚信供应商;
5.3 未在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内;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应答;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
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7月27日 15时00分到2021年07月29日 15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招标投标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2时00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国际机场综合办公楼610办公室邮寄方式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国际机场综合办公楼610办公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国际机场综合办公楼610办公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451-82895691
电子邮件:8789486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附件1-5:
项目比价文件
一、本次比价商品规格及数量
1、 商品规格及数量
哈尔滨
序 数量(单位
商品规格 备注
号 )
1 点数硬件设备(哈尔滨) 70台
2 管理后台(哈尔滨) 1
3 点数设备锂亚电池(哈尔滨) 70对
4 售后服务 70台
天津
数量(单位
序号 商品规格 备注

1 点数硬件设备(天津) 80台
2 管理后台(天津) 1
3 点数设备锂亚电池(天津) 80对
4 售后服务 80台二、本项目合同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
双方签署合同后,供货商开具项目款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
司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货商支付项目款30%预付款,设备安装
完成且经我方验收合格后再次支付项目款60%,保留项目款10%为质保
金。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供货商开具收款收据。
2、质保期
到货验收合格后一年
三、项目需求
50 80
项目背景:哈尔滨机场商贸店铺 家左右,天津机场 家左右客流量
较大,但缺乏一套专业系统来进行有效的客流统计分析。分析消费者
的进出店客流,并对其进行人数计算以及挖掘出商铺的关联关系,提
供的客流量分析数据,可为商贸的的运营决策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
甚至盈利变现。
项目需求:采购一批客流统计设备,通过设备自身算法感知进出双向
客流。在商贸店铺出入口和主要区域安装客流统计设备,配合云平台
,可以随时查看客流数据、以及管理和配置设备。
:
达到的效果
1
、客流统计:获取门店客流人次、多门店客流排行、客流增减
趋势、高峰时段、同比分析、环比分析等多种数据,给管理者提供

52
、客流动线:可用于货架、通道等区域的客流动线分析,帮助
运营者更加精准的实施商品布置、营销信息展示等运营措施。
3 ,
、 区 域 客 流 分 析 : 过 在 重 点 区 域 安 装 设 备
可以对区域客流量进行统计分析。结合多点位数据,分析出区域的
客流分布及占比情况。
注: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天津分公司共同比价
,分别采购形式。
四、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
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比价文件将被否决)。
1、基本要求: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无
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近3个月(2021年4月1日至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的缴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4、业绩要求:近1年(2020年7月1日至今)具有2份供货合同。(复
印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业绩认定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 、信誉要求:
5.1
“ ”
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
名单【注:在 信用中国 下载信用信息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5.2
未被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诚信供应商;
65.3
未在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内;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应答;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
五、本项目控制价
控制价哈尔滨金额10万元、天津金额11万元,总合计21万,超过
此控制总价、单价的报价文件均将被否决。
六、报价单回复及格式要求
1、按照比价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进行报价。
2、应答文件应固定胶装成册,并加盖应答人公章。将加盖公章的
应答文件扫描成PDF存电子版(密封)一并邮寄。未密封的应答文件将
不予接收。
3、请于2021年7月30日中午12点前,将应答文件现场递交或顺丰
、EMS邮寄至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国际机场综合办公楼610办公室。超
过此时间的文件将不予接收。
联系人:吴万臣 电话:15645010987
4、报价文件格式(请按照以下格式提供报价文件)
7(1)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供应商提交的 (填写说明:请按照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并将资料名称
资格审查资料 和份数填写于此,如: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8(2)应答函
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天津分公司: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天津分公司
采购项目比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应答总报价,按比
价文件及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
2.我方承诺在应答有效期( 9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3. 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应答函为准。
4.如我方中选: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
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如要求)。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所提交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可信。如有虚假,愿承
担法律责任。
应答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9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本人XX(性别: )XX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4)报价(按报价单进行报价)
项目报价单
序号
商品规格 数量(台) 单价(元) 合计(元)
1
2
3
.
.
.
总计
11附件1:合同(哈尔滨)
合同编号:
物资采购合同
甲方: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乙方:
12
13合同一(哈尔滨)
本物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在哈尔滨机场或邮寄形式签订:
甲方(买方): 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宋大刚
地 址: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
好合作、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物资基本情况
1.1甲方向乙方购买 ,物资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哈尔滨
序号 数量(单位
商品规格 备注

1 点数硬件设备(哈尔滨) 70台
2 管理后台(哈尔滨) 1
点数设备锂亚电池(哈尔滨
3 70对

4 售后服务 70台
141.2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物资的送货、安装、调试、售后支持等满足甲方
需求的服务。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2合同价款指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物资价值、运输、安装调试、人工成本等费用,以及增值税税款及所有相关税
费。
第三条 付款条件
3.1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2 )种方式支付货款:
(1)一次性付款:物资到货且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
(2)分期付款: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项目款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司
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款30%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设备安装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再次支付项目款60%,即人民币 元,(大写:
);项目款的10%作为质保金,乙方完成全部服务一年后无其他争议,甲方向乙方
支付剩余尾款。乙方收到每笔款项应开具收款收据。
3.2甲方应将上述货款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应在甲方付款期限届满前
开具税率为 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应提供由税务代开的税率为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逾期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因此导致逾
期付款的,不视为违约。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甲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票信息如下:
15名称: 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301027930908699
地址、电话:道里区太平国际机场综合办公楼610办公室
开户行及账号:建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23001866751050503255
合同期内,如任何一方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四条 交货期限、交货地点
4.1交货日期: 年 月 日。
4.2交货地点:道里区太平国际机场综合办公楼610办公室,或甲方指定的其
他地点。
4.2乙方负责无偿将物资运送至上述交货地点。甲方签收前,产品损毁、灭失
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应为物资提供适宜产品运输的包装方式,防潮、防震、耐搬运。由于
包装不善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4乙方应在交货后 3
工作日内或按甲方要求时限完成物资安装、调试事宜,确保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第五条 物资验收
5.1物资按双方封存的样品或国家、北京市、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5.2物资运送至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进行检验,如
发现数量短缺、规格差错的情形,甲方将在签收单据上注明,乙方应在交货日期

日内补足、更换或退货。乙方对有问题的物资进行补足、更换或退货后,经甲方
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乙方完成物资补足、更换的时间为实际交货时间。
第六条 质量保证
6.1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我国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的物资。
166.2质量保证期为 1年
,自物资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物资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
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 5 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
6.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物资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
规定,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会对甲方及其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与财产
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引发任何争议,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对
甲方、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责任。
6.4乙方过保物资的维护费用为:平台收费 元/台/年,电池 元/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应承担的任何一项义务,均被视为违约。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在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如未予以
纠正,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2乙方迟延交付物资的,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
0.2 %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7.3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
迟延付款金额0.2 %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迟延付款金额的5%。
7.4乙方提供的物资与样品不符,或不符合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更换或退货。不合格商品价格达到合同价款10%的,或者物资因侵犯第
三人权利而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货款
,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
对于不足部分,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遇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海啸、骚乱、战
争等情形,遇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因不可
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本合同
或变更部分条款,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
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7第九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
何一方不得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保密信息自行使用或向
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商业秘密、营运、财务和技术信息、流
程、专有技术
(不论以何种形式存在的,包括纸质,电子文档形式或任何其他形式),公司组织
架构、客户、供应商以及相关信息等。任何一方违反该保密义务,擅自使用或泄
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泄密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
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遵守商业
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不向对方相关人员或其亲属索
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回扣、现金、购物卡
、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如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守
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追究相应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对造成的经济损
失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2.2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812.5本合同文件由下列文件共同构成,以下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
确或不一致之处,以甲方代表确认的解释为准。
(1)本合同及合同附件。
(2) 项目甲方 项目甲方比选文件及乙方参选文件。
19(此页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附件2:合同(天津)
合同编号:
物资采购合同
甲方: 天津民航旅客服务公司
乙方:
21本物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在天津市东丽区或以邮寄形式签
订:
甲方(买方): 天津民航旅客服务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 刘晓刚
地 址: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候机楼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
好合作、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物资基本情况
1.1甲方向乙方购买 ,物资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天津
数量(单位
序号 商品规格 备注

1 点数硬件设备(天津) 80台
2 管理后台(天津) 1
3 点数设备锂亚电池(天津) 80台
4 售后服务 80台
221.2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物资的送货、安装、调试、售后支持等满足甲方
需求的服务。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2合同价款指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物资价值、运输、安装调试、人工成本等费用,以及增值税税款及所有相关税
费。
第三条 付款条件
3.1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2 )种方式支付货款:
(1)一次性付款:物资到货且验收合格后 /
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即人民币 / 元(大写: / )。
(2)分期付款: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项目款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司
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款30%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设备安装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再次支付项目款60%,即人民币 元,(大写:
);项目款的10%作为质保金,乙方完成全部服务一年后无其他争议,甲方向乙方
支付剩余尾款。乙方收到每笔款项应开具收款收据。
3.2甲方应将上述货款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应在甲方付款期限届满前
开具税率为 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应提供由税务代开的税率为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逾期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因此导致逾
期付款的,不视为违约。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甲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票信息如下:
23名称: 天津民航旅客服务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0103771027C
地址、电话: 天津张贵庄机场(候机楼内) 24906787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机场支行 2817 6007 9359
合同期内,如任何一方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四条 交货期限、交货地点
4.1交货日期: 年 月 日。
4.2交货地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T2航站楼西侧二楼D-
177室,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4.2乙方负责无偿将物资运送至上述交货地点。甲方签收前,产品损毁、灭失
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应为物资提供适宜产品运输的包装方式,防潮、防震、耐搬运。由于
包装不善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4乙方应在交货后 3
工作日内或按甲方要求时限完成物资安装、调试事宜,确保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第五条 物资验收
5.1物资按双方封存的样品或国家、天津市、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5.2物资运送至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进行检验,如
发现数量短缺、规格差错的情形,甲方将在签收单据上注明,乙方应在交货日期

日内补足、更换或退货。乙方对有问题的物资进行补足、更换或退货后,经甲方
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乙方完成物资补足、更换的时间为实际交货时间。
第六条 质量保证
6.1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我国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的物资。
246.2质量保证期为 一年
,自物资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物资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
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 5 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
6.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物资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
规定,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会对甲方及其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与财产
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引发任何争议,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对
甲方、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责任。
6.4过保物资乙方维护费用标准为:平台收费 元/台/年,电池 元/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应承担的任何一项义务,均被视为违约。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在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如未予以
纠正,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2乙方迟延交付物资的,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
0.2 %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7.3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
迟延付款金额0.2 %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迟延付款金额的5%。
7.4乙方提供的物资与样品不符,或不符合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更换或退货。不合格商品价格达到合同价款10%的,或者物资因侵犯第
三人权利而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货款
,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
对于不足部分,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遇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海啸、骚乱、战
争等情形,遇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因不可
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本合同
或变更部分条款,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
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25第九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
何一方不得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保密信息自行使用或向
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商业秘密、营运、财务和技术信息、流
程、专有技术
(不论以何种形式存在的,包括纸质,电子文档形式或任何其他形式),公司组织
架构、客户、供应商以及相关信息等。任何一方违反该保密义务,擅自使用或泄
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泄密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
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遵守商业
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不向对方相关人员或其亲属索
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回扣、现金、购物卡
、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如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守
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追究相应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对造成的经济损
失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2.2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2.5本合同文件由下列文件共同构成,以下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
确或不一致之处,以甲方代表确认的解释为准。
26(1)本合同及合同附件。
(2) 项目甲方比选文件及乙方参选文件。
27(此页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天津民航旅客服务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