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jd-717104-202308-2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斌
招标代理机构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6
公告正文

大唐渭河热电厂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717104-202308-211
大唐渭河热电厂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3,000吨
3. 交货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正阳街道大唐渭河热电厂煤场
4. 交货日期:2023-08-15 至 2023-08-25
5. 运输方式:汽运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1.买方于每月10日前根据以下结算单据对上月货款(如未特别说明,均包含运杂费在内)进行结算:过衡单、货物交接单、数量计量结果,如存在过数量异议的,应提交数量最终结果依据; 2.结算方式:买卖双方完成结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全部已结算确认的货款。 3.付款方式:现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3-08-16 09:27:52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单位
典型值
拒收值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kcal/kg
≥3,000
<2,000
干燥基全硫St,d
%
<2.8
≥3.1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收到基灰分Aar
%


全水分(Mt)
%


空干基内水(Mad)
%


粒度
mm


灰熔点(ST)



哈式可磨系数(HGI)
HGI

五、奖惩标准
(一) 合同价格
1. 合同价格(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采用单卡计价方式:
合同价格=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数量调整价+其他因素调整价
(1) 基准价格:质量指标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3项约定标准的煤炭到厂交货含税基准价格,具体如下: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
热值基准价格
(元/[(千卡/千克)×吨])
加权方式 基准价格公式
3000≤Qnet,ar ***** 合同周期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2) 质量调整价:
①发热量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按照品种基准价格/相应基准发热量进行加价或减价。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
价格减额
(元/[(千卡/千克) ]·吨)
加权方式 质量调整价公式
2900≤Qnet,ar<3000 -0.001 合同周期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
2800≤Qnet,ar<2900 -0.002 合同周期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
2700≤Qnet,ar<2800 -0.004 合同周期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
2600≤Qnet,ar<2700 -0.007 单批次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
2500≤Qnet,ar<2600 -0.01 单批次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
2400≤Qnet,ar<2500 -0.013 单批次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
Qnet,ar<2400 每降低1-100大卡,依次增加0.003的幅度继续扣减 单批次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

②【硫分/全水分】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煤质指标 指标范围 变化幅度 价格增减额
(价格或比例)
增减基准 加权方式 质量调整价公式
硫分 St.d>2.8% 0.01% 减0.3元/吨(含税) 2.8 合同周期 (加权验收值-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全水分 Mt>16.8% 0.1% 减0.1元/吨(含税) 16.8 合同周期 (加权验收值-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3) 数量调整价:
以本合同第一条第3项约定的【供货总数量/各品种供货数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到货率范围(%) 考核标准
90%<到货率 不考核
80%<到货率≤90% 结算单价下浮1元/吨(含税)
70%<到货率≤80% 结算单价下浮3元/吨(含税)
60%<到货率≤70% 结算单价下浮5元/吨(含税)
50%<到货率≤60% 结算单价下浮10元/吨(含税)
到货率≤50% 结算单价下浮20元/吨(含税)

(二) 数量及质量验收
1. 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买方汽车衡计量结果为初步验收依据;质量以买方化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按照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
卖方有权对数量及质量验收过程进行监督,但不得影响和干预买方验收工作。
2.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卖方应熟知和遵守买方验收相关制度或标准(《入厂煤接卸验收管理标准》),掺杂使假或违反所列制度或标准的责任由卖方承担,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对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烧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由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全额进行赔偿。
2.1汽车运输时,卖方车辆进入卸煤地点必须服从买方煤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卖方自愿遵守买方有关规章制度,并确保己方工作人员明确知悉买方的《入厂煤接卸验收管理标准》管理要求,接受买方关于《入厂煤接卸验收管理标准》的相关考核,对于违反《入厂煤接卸验收管理标准》的行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同意将违约费用从结算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
2.2卖方供应的煤炭来自非合同矿点或非合同煤种、品种及质量要求时,卖方自愿接受买方关于《入厂煤接卸验收管理标准》的相关考核,承担不符合考核要求的违约责任,同时买方有权拒收或终止合同,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可从应付卖方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2.3卖方供应煤炭存在分层装车、掺假、掺杂、粒度大、使水时,买方(厂内)经宏观初检有权按照其制定的《入厂煤接卸验收管理标准》扣减煤量等内容执行(扣至零为止),同时买方有权停止拉运或终止合同,造成的兑现率不足等影响结算的风险由卖方承担。(掺假、掺杂是指:来煤中含有管道煤、新疆煤、低灰熔点煤种、煤泥、铁块、石块、木块、杂草等物品。)因掺假、掺杂、使水对买方生产造成影响的,买方有权依据经济损失情况要求卖方赔偿。
2.4卖方出现单车热值低、分层装车、掺假、掺杂使水、粒度大、含矸量大等情况,以及在人工抽检过程中,卖方驻厂在接到通知1小时未到场,不积极配合或现场作假、推诿扯皮、无理耍赖等以上行为,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停供3天进行整改;如二次发生以上行为,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停供、终止合同,造成的兑现率不足等影响结算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同时扣减卖方结算款10000元,买方有权将卖方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5因卖方违约,卖方须承担买方向卖方进行索赔而支付的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交通费、保全费、执行费用、保险费、鉴定费用及律师费等费用)。

六、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渭河热电厂
2. 联系人:杨斌
3. 联系电话:18829097918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71101040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00017111 税务登记号:9146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
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到厂交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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