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机关公益性涉外商事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联系人白淑君
公告正文


当前位置:首页>单一来源公示-市级>信息详情 公益性涉外商事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机关公益性涉外商事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机关
项目名称:公益性涉外商事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天津市企业提供公益性涉外法律服务和公益知识产权服务,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减少企业的法律风险损失,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和维权能力。帮助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助力知识产权强国计划。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3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商事法律咨询和投诉中心(以下简称“商法中心”)购买涉外商事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理由如下: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天津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天津调解中心”)是我市唯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直接批准在天津市贸促会设立的涉外商事调解机构,其秘书处设在商法中心。天津市贸促会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合作在自贸区法庭成立商事调解庭,由天津调解中心对诉至该法庭的商事纠纷进行诉前、诉中调解。天津调解中心是服务于天津自贸区企业的专业涉外商事调解机构,具体工作由商法中心承担。天津市贸促会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对接机制,形成合作备忘录,由天津调解中心对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派、委托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调解,具体工作由商法中心承担。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办事处设在商法中心,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天津地区唯一授权开展海事仲裁调研、宣传、咨询、案件接转工作的机构。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办事处设在商法中心,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天津地区唯一授权开展国际贸易仲裁调研、宣传、咨询、案件接转工作的机构。四、天津市贸促会是天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及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由商法中心承担。商法中心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制定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通知要求,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服务力度,为企业提供专业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审核、监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和侵权情况,出具知识产权报告、帮助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引导当事人维护合法商标权利,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五、商法中心凭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系统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出具《国际商务敦促履约函》,并将严重违约企业列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失信企业黑名单系统、国外商协会组织的黑名单系统。这种督促国际贸易相关企业履行合同义务的方式是商法中心独有的。六、商法中心是天津市最早开展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的机构之一,是天津市唯一一家专业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事业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在国外设有多个办事机构,与世界100多个国家(地区)的商协会组织、商事法律服务机构建立了持久稳定的合作关系。商法中心依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服务平台资源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具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不具备的独特优势。天津市贸促会一直委托商法中心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公益涉外商事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并取得良好成效。综上所述,商法中心具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不能替代的独特的服务能力、服务方式和服务体系,可以综合运用多种服务手段为外向型企业提供专业的涉外商事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因此天津市贸促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商法中心完成涉外商事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商事法律咨询和投诉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94号305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5月07日至2023年05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白淑君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94号
联系电话:022-2332004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23303740转281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机关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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