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尼勒克县中小学校采光照明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F-2024034
项目名称:尼勒克县中小学校采光照明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040000
最高限价(元):60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尼勒克县中小学校采光照明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8所学校照明改造,教室653间,专用教室355间,采购教室护眼灯9072套,教室黑板护眼灯3024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70%,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剩余3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标项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制造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标项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5、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备注: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尼勒克县教育局
地 址:尼勒克县
联系方式:18299269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昱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新华西路融和大厦B座1439室
联系方式:18999373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倩
电 话:18999373201
附件信息:
尼勒克县中小学校采光照明项目(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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