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第二实验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盘扣式挂钩钢踏板采购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gs-wz-dg-2023-jt-00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钟浩宇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第二实验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盘扣式挂钩钢踏板采购谈判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盘扣式挂钩钢踏板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WGS-WZ-DG-2023-JT-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尾市第二实验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由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项目业主为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盘扣式挂钩钢踏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工程名称:汕尾市第二实验学校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汕尾市火车站片区东侧,南面为站前横五路,西侧为站前东路,东侧为外环快速路,北侧为居住用地。设置办学规模 72 个班,新增 3360 个学位,其中小学 48 个班 2160 个学位,初中 24个班 1200 个学位。校舍总建筑面积 42018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学教学楼、初中教学楼、综合楼、运动场(馆)、食堂以及相应配套基础设施等。
工程实施地点:项目位于汕尾市火车站片区东侧,南面为站前横五路,西侧为站前东路,东侧为外环快速路,北侧为居住用地。
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540天。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是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第二实验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所用盘扣式挂钩钢踏板。招标的物资种类、数量以及包件的划分等情况详见表格。 3. 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
3.2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民企投诉行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供货商,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谈判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认证成功后在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此竞争性谈判进行响应和报名。
4.2购买电子版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1日10时00分至2023年11月25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确认函(附表2)、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银行许可证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采购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或将电子版谈判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确认函提供的邮箱中。
4.3谈判判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谈判文件的递交
5.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0时00分前(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四路与站前东二路交叉口东440米中铁建工集团汕尾市第二实验学校工程建设项目。谈判文件网上报价及电子版上传截止时间与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鲁班网平台报价必须与纸质版谈判文件报价一致。
除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外,投标人也可将投标文件邮寄至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四路与站前东二路交叉口东440米中铁建工集团汕尾市第二实验学校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联系人:钟浩宇。
项目联系电话:18040093241。
区域联系人:王黛。
区域联系电话:18620105604。
招标人截止收取投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1129日上午10时00分,逾期未收到邮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上开标解锁密码递交时间同上。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同上。
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四路与站前东二路交叉口东440米中铁建工集团汕尾市第二实验学校工程建设项目。
6.3二次报价
如果第一次报价合理,符合市场行情和项目效益最大化原则,将不开启二次报价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将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按以下条例执行:
1)二次报价时间:开标结束后,自招标人发出二次报价通知 1小时内完成。
2)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最终报价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报价权利,按照第一次报价内容进行评审。
3)第一次报价将作为投标单位投标意愿的判定依据,第一次报价需严谨客观对待如投标单位第一次报价与最低价偏差过大,招标单位有权拒绝其参与二次报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 8. 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浩宇
电话:18040093241
邮 箱:476423693@qq.com
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9. 附件
附表1:竞争性谈判物资一览表
附表2:投标确认函
附表3:谈判物资种类、数量以及包件划分表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附表1:竞争性谈物资一览表


招标物资名称

包件
编号

计量
单位

包件
数量

招标人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联系人及收款账号

盘扣式挂钩钢踏板

A-01


290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代理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设备租赁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民企投诉行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

0.2

项目联系人:钟浩宇
联系电话:18040093241
邮箱:476423693@qq.com
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011010193405009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财务联系人:牟德盛
联系电话:18313981351
(转账时,请必须写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包件号)



附表2: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WGS-WZ-DG-2023-JT-004

投标项目名称

汕尾市第二实验学校工程建设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电子版□纸质□
2.申请投标包件:
A-01盘扣式挂钩钢踏板( )
3.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附表3:谈判采购物资种类、数量以及包件划分表

招标物资名称

包件编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计划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盘扣式挂钩钢踏板

A-01

250*1500


280

暂定日期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

项目位于汕尾市火车站片区东侧,南面为站前横五路,西侧为站前东路,东侧为外环快速路,北侧为居住用地

40000块

250*900


10

2000块

合计




290




备注说明:
招标物资种类,若有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规格、型号、数量等数据表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上载明的规格、型号、数量等数据为准。
1.供方提供的盘扣式挂钩钢踏板,符合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T503-2016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要求,规格单位:mm。约定生产厂家生产的,应具备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证明,包装和标志符合法定要求或产品质量标准。上述标准变更或与有关国家标准、地方、行业标准相矛盾的,按较新、较严格标准执行。
2.如有新标准推出,必须满足新标准要求。供方提供的标的物质量应该符合的国家、地方对该标的物的现行标准及需方工程施工项目设计及业主、监理对材料质量要求及工程的特殊要求,当以上标准发生冲突时,以最高标准作为验收标准。
3.周转材料过磅点收,以实际过磅为准;盘扣式挂钩钢踏板在实际供货中,壁厚允许与招标规格有偏差,负差要求在0.10mm内,无正差。若验收时误差不在技术要求范围内,甲方可无条件要求退货,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二次报价
如果第一次报价合理,符合市场行情和项目效益最大化原则,将不开启二次报价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将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按以下条例执行:
1)二次报价时间:开标结束后,自招标人发出二次报价通知 1小时内完成。
2)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最终报价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报价权利,按照第一次报价内容进行评审。
3)第一次报价将作为投标单位投标意愿的判定依据,第一次报价需严谨客观对待如投标单位第一次报价与最低价偏差过大,招标单位有权拒绝其参与二次报价。
以上物资招标需求为初步设计数量和采购规格,其实际需求数量以施工实际周期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