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河炼化公司2024年1#序列装置大检修防腐保温检维修项目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方旭敏0997-797908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谷晨光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塔河炼化公司2024年1#序列装置大检修防腐保温检维修项目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塔河炼化公司2024年1#序列装置大检修防腐保温检维修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河炼化公司2024年1#系列装置停工大修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塔河炼化公司2024年1#序列装置大检修工程防腐保温检维修施工专业承包项目采购方案审批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塔河炼化公司2024年1#序列装置大检修防腐保温检维修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库车市天山东路60号塔河炼化公司生产厂区内。
2.2标段划分:2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一标段:210万元(含税);二标段:21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塔河炼化公司列入2024年1#序列装置大检修项目的防腐保温检维修(含除锈、脚手架搭、拆)的工程施工(含保温层的拆除)、工程验收、工程保修等。各标段区域范围如下:
一标段:1#加制氢装置(110万吨/年)、1#硫磺回收装置(2万吨/年);
二标段:1#常减压焦化装置(150万吨/年)、储运作业部、公用工程作业部列入大检修项目的防腐保温检维修。
2.5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或二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0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
①石油化工工程防腐或保温施工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②脚手架施工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防腐或保温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防腐或保温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防腐或保温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17 时00 分 。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4.4投标人按照本章第8条的联系方式、地址,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获取《塔河炼化公司2024年1#序列装置大检修计划表》等资料。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1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1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库车市天山路东路60号;
邮编:842000;
联系人:方旭敏;
电话:0997-7979082;
电子邮箱:fangxm.th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33号;
邮编:450000;
联系人:谷晨光 任思兵;
电话:0371-60511203 0371-60511218;
电子邮箱:yuchg22@sinopec.com rensb2@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王军建0997-7979093 | 电子邮箱 | wangjj.thsh@sinopec.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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