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溪水电站与蓬辣滩水电站大坝安全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金额
16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xh-pk-23007
预算金额166万元
招标公司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叶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茂林0753-258825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2
公告正文
青溪水电站与蓬辣滩水电站大坝安全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QXH-PK-2300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
一、招标条件
本青溪水电站与蓬辣滩水电站大坝安全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66 万元,招标人为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落实国家相关的政策,青溪与蓬辣滩水电站拟按照要求建立大坝安全智能管理 平台,以此具备安全在线监控功能,可以以科学性、便捷性和智慧化方式手段实现大坝结构 监测信息多源融合的安全评判方式,提高大坝运行安全评判的可靠性。青溪与蓬辣滩水电站 大坝安全智能管理平台投入运行后,可同时提高水工建筑物日常运行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突 发事件应急能力,降低、消除水工建筑物的生产安全风险,保障青溪与蓬辣滩水电站大坝的 运行安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溪水电站与蓬辣滩水电站大坝安全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溪水电站与蓬辣滩水电站大坝安全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 位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安全资质、行业资质):
3.2.1 行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咨询单位专业资信甲级或综合资信甲级。(满足其一即可),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材料。
3.2.2 安全资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 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或大坝安全智能管理平台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签字盖章页,须能清晰反映①投标人单位名称②项目内容③ 签约时间④所属业主名称、地址)。
3.4 项目人员要求:
3.4.1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信息系统专业工程师资格,(须提供 2023 年 3 月至 5 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至少 1 项水电站大 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或大坝安全智能管理平台等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 或任命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3.5 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 料)。
3.5.2 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招标人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 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3.5.3 投标人近两年内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名单。
3.6 其他要求:
3.6.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
3.6.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在投标函上签字确认,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现代农业示范区电商园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现代农业示范区电商园三楼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溪水电站与蓬辣滩水电站大坝安全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埔县梅江蓬辣滩水 电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东粤电青溪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落实国家相关的政策,青溪与蓬辣滩水电站拟按照要求建立大坝安全智能管理平台,以此 具备安全在线监控功能,可以以科学性、便捷性和智慧化方式手段实现大坝结构监测信息多 源融合的安全评判方式,提高大坝运行安全评判的可靠性。青溪与蓬辣滩水电站大坝安全智 能管理平台投入运行后,可同时提高水工建筑物日常运行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突发事件应急 能力,降低、消除水工建筑物的生产安全风险,保障青溪与蓬辣滩水电站大坝的运行安全。注:本项目合同分拆为两项合同,分别由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埔县梅江蓬辣 滩水电站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
2.2 服务地点:
地点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青溪镇大水坑村青电厂区
地点二: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杨桃坪蓬辣滩水电站
2.3 服务期:
(1)合同签署后 10 日内召开一次项目联络会;
(2)合同签署后 3 个月内提交《青溪水电站大坝安全智能管理平台建设方案》、《青溪水电 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方案》、《蓬辣滩水电站大坝安全智能管理平台建设方案》《蓬辣滩水电 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方案》等初稿电子版以及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确定的其他工作,并将相应成果资料发送给招标人审查;若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对上述报告采取返工、修改或其 他补救措施的,中标人应在 15 日内完成,并再次提交招标人审查。
(3)合同签署后 6 个月内,完成各模块开发、测试;完成历史信息整理入库、设置监控方 案等初始化工作;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工作,投入试运行。
(4)合同签署后 12 个月内,试运行半年结束,组织竣工验收,提交所有软硬件及报告等竣 工成果。
2.4 招标范围:
2.4.1 编制青溪水电站与蓬辣滩水电站大坝安全智能管理平台建设方案、安全监控方案。2.4.2 建设开发包括监测管理、安全监控、智能巡检、隐患管理、报告整编、设备管理、信 息共享、信息报送、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的青溪水电站与蓬辣滩水电站大坝安全智能管理平
台等。
2.4.3 由招标人组织不少于五位领域内专家对青溪水电站与蓬辣滩水电站大坝安全智能管 理平台进行验收。
2.4.4 验收时提供全套的软、硬件(含操作系统)平台及集成;完成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 应用软件平台功能的设计和开发;完成相关技术和应用操作的培训;完成技术支持和售后服 务;提交验收所需的全部报告成果材料(含电子版)。
2.4.5 具体项目内容与要求等以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为准。
2.5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66 万元,其中青溪水电站大坝安全智能 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86 万元,蓬辣滩水电站大坝安全智能管理平台建 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8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 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安全资质、行业资质):
3.2.1 行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咨询单位专业资信甲级或综合资信甲级。(满足其一即可),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材料。
3.2.2 安全资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 水电站大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或大坝安全智能管理平台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签字盖章页,须能清晰反映①投标人单位名称②项目内容③ 签约时间④所属业主名称、地址)。
3.4 项目人员要求:
(须提供 3.4.1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信息系统专业工程师资格,2023 年 3 月至 5 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至少 1 项水电站大 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或大坝安全智能管理平台等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 或任命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3.5 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
料)。
3.5.2 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招标人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 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3.5.3 投标人近两年内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名单。
3.6 其他要求:
3.6.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
3.6.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在投标函上签字确认,否则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 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付邮费。招标 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后 1 日内寄送。)
户 名:郭茂林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梅县支行
账 号:622848142657596947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广东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 府前大道现代农业示范区电商园三楼)。如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可快递。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粤采 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广东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www.mzhongxin.com)和广东能源商务网(http://gegb2b.gdydb2b.com)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现代
农业示范区电商园三楼
邮 编:514299 邮 编:51400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gdhxgczx@163.com 联系人:叶工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3825919909 电 话:0753-2588251 传 真:0753-5185568 传 真:
2023 年 7 月 1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青梅路 6 号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13825919909
电子邮件:gdhxgczx@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现代农业示范区电商园三楼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0753-2588251
电子邮件: gdhxgc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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