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1617.09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xd-202310-230524-006689
预算金额1617.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16646919889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20231007-230524-006470
二、合同名称: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310-230524-006689
四、项目名称: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黑龙江省 双鸭山市饶河县通江街61号
联系方式:13904687534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安邦荣福
联系方式:166469198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保险 1(台) ¥1,617.09 ¥1,617.09 技术规格: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保险及服务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符合相关标准。 2、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先进完善的信息系统服务水平,必须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建立良好的信息传输网络,能够向投保人提供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统一投保车辆电子档案数据库服务。服务及验收要求: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 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合同金额: 1,617.09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壹拾柒元零玖分
履约期限:2023年10月07日至2024年10月07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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