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枣阳市公安局枣阳市城区非现场违法抓拍取证设备网络专线及存储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2.00元
招标公司枣阳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公告正文

枣阳市公安局枣阳市城区非现场违法抓拍取证设备网络专线及存储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1

枣阳市公安局枣阳市城区非现场违法抓拍取证设备网络专线及存储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01 17:46 | 发布单位:枣阳市公安局 | 项目监管地:枣阳市 |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枣阳市公安局

2、项目名称: 枣阳市城区非现场违法抓拍取证设备网络专线及存储租赁服务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枣阳市城区非现场违法抓拍取证设备网络专线及存储租赁服务项目建设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121.93 (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设备需接入“平安城市”网络平台,“平安城市”网络平台于2015年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承建及运营,此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实施,可以保证系统的兼容性,节约大量设备成本,节约大量建设时间。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

地址: 湖北省枣阳人民路7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02日 至 2021年11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同时提供质疑函电子文档。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地址: 枣阳市民主路26号

联系电话: 1807116788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地址: 枣阳市书院街

联系电话: 0710632561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无

联系地址: 无

联系电话: 无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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