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YNLQCG2022-53-163:临沧技师学院校园安全立体防控系统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金额
196.69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530900jh202200394
预算金额201.64万元
招标公司临沧技师学院
招标联系人赵玉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武文辉18468047836
中标公司临沧市新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96.6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临沧技师学院校园安全立体防控系统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2022-11-28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沧技师学院校园安全立体防控系统建设项目 | ||
采购单位 | 临沧技师学院 | ||
行政区域 | 临沧市 | 公告时间 | 2022-11-28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2-10-01 | 中标日期 | 2022-11-08 |
中标供应商 | 临沧市新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总中标金额 | ¥196.69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玉鲜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59384456 | ||
采购单位 | 临沧技师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临沧市临翔区西河北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玉鲜 137593844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角社区世纪路428号临沧市消防支队干部统建房1幢1单元2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武文辉 18468047836 |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LQCG2022-53-163
二、项目名称:临沧技师学院校园安全立体防控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临沧技师学院校园安全立体防控系统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临沧市新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临沧市临翔区锦绣江山二期 17 幢 1 层 109、110 号
中标金额(万元):196.6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标段名称:临沧技师学院校园安全立体防控系统建设项目 |
名称:临沧技师学院校园安全立体防控系统建设项目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德菊、梅玉芹、罗实如、周正林、黄兆英、施云峰、杨志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中标价为计算依据计取。
金额:196.69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沧技师学院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西河北路1号
联系方式:赵玉鲜 13759384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角社区世纪路428号临沧市消防支队干部统建房1幢1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武文辉 18468047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玉鲜
电 话:13759384456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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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临沧技师学院校园安全立体防控系统建设项目--2022.9.30定稿.pdf | 2022-11-09 | 下载下载 |
临沧技师学院校园安全立体防控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4530900JH202200394
采购人:临沧技师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二年九月
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章采购公告
临沧技师学院校园安全立体防控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临沧技师学院校园安全立体防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临沧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或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4530900JH202200394
项目名称:临沧技师学院校园安全立体防控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016401.00元(贰佰零壹万陆仟肆佰零壹元整)
最高限价(如有):¥2016401.00元(贰佰零壹万陆仟肆佰零壹元整)
采购需求:前端图像采集和预警设备、监控中心大屏显示系统、紧急报警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
智慧校园安全管理平台、监控辅材、传输及监控中心环境布置,具体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工商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信
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②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9年以后成立的单位,提交对应年限的;2022年新成立的单位,
提供财务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材料或声明函);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承接完成本项目采购及所有内容,并在资金、设备
3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
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
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
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②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yngp.com/)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出之日后至开标前)。③具有投
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
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④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标
准要求,如提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时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投标单位需承担随之带来的一切后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8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3日18时00分;
地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临沧市”进
入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临沧市”进入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
业数字证书(CA)在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
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进
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31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临沧市”进
入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质保期:项目交付使用起不少于2年。自买卖双方代表共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
内维修的人工、材料及其往返运输保险等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
中。
6.2质量要求:所有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正品,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符合我国
相关标准和规范,并须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
诉,质量有保证。符合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6.3本次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6.4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如对本公告和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遗、更正等,将通过“云南
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通知,在投标截止前,
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6.5无论招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
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5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如果投标人之前已
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只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6.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6.7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及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hnzbcgxxw.com/)上同时发布。请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和
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临沧技师学院采购人地址:临沧市临翔区西河北路1号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3759384456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角社区世纪路428号临沧市消防支队干部统建房1幢1单元201室联系人:武老师/郭老师联系方式:18468047836/18008833347 |
3 | 项目名称 | 临沧技师学院校园安全立体防控系统建设项目 |
4 | 交货地点 | 临沧技师学院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预算 |
6 | 采购内容 | 前端图像采集和预警设备、监控中心大屏显示系统、紧急报警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智慧校园安全管理平台、监控辅材、传输及监控中心环境布置,具体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7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8 | 质量要求 | 所有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正品,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并须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质量有保证。符合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9 | 质保期 | 项目交付使用起不少于2年。自买卖双方代表共同验收合格之日 |
6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起计算,在质保期内维修的人工、材料及其往返运输保险等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
10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②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9年以后成立的单位,提交对应年限的;2022年新成立的单位,提供财务情况说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材料或声明函);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承接完成本项目采购及所有内容,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
7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其他法律法规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②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出之日后至开标前)。③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④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如提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时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投标单位需承担随之带来的一切后果。 | ||
1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2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文件 | 与本项目有关的补遗、澄清、答疑等; |
13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
8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单。1.银行转账:请投标人在转账单上注明“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工程(项目)名称和标段(可简写)”,投标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转出。2.电子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电子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在投标保函模块找至对应项目进行保函信息的录入,并确认线上购买。投标人采用其他金融机构线下购买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且无系统在线确认的,需采购人按主体责任自行在开标现场对金融机构保函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进行确认,并出具有效声明。3.电子保险单:在投标人保险单中,投标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投标人CA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项目、点击投标保险保单,选择保险公司选项,填写投标项目信息、发票信息提交订单,从投保人公司基本户转出保费,再次进入交易中心系统,上传汇款凭证,该项目状态为“可出函”后返回交易中心系统进行网上确认,订单状态为“已分配”即本次电子保证保险购买成功。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 |
9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金融机构成功购买投标保证保险,未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成功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视为未提交。三、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项目名称:临沧技师学院校园安全立体防控系统建设项目;户名: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市本级)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南塘支行;保证金提交账号53001776158051003081-0433;保证金金额:¥12000.00元(壹万贰仟元整)。办理程序:潜在投标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确认并打印确认回执;若保证金出现未绑定导致无法确认的请及时联系0883-2137121,因投标人未进行系统确认保证金导致无法开启投标文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投标人在转账单上注明“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工程(项目)名称和标段(可简写)”,投标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二)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项目名称:临沧技师学院校园安全立体防控系统建设项目;保证金金额::¥12000.00元(壹万贰仟元整)。办理程序: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电子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在投标保函模块找至对应项目进行保函信息的录入,并确认线上购买。投标人采用其他金融机构线下购买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且无系统 |
10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同的,按技术、商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
公式: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B=F1+F2
F1、F2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部分部分的得分。
2.政府采购政策:
2.1中小企业
2.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工
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
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
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
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
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
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
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1.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
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监狱企业
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
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
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
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
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
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评分细则:
1)F1投标报价得分
满分为30分,具体计算公式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项。
2)F2技术及商务部分得分
满分为70分,评委将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技术参数响应、售后服务方案、服
务要求等因素综合打分,具体计算公式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项。
4)统分原则
a、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采购文件
规定分值评分。
b、除投标报价得分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
c、统计分数原则: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
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总则
1.1资格审查
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
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开标结束后由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工作人员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1.3评标办法及制定依据
为了规范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
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财库[2007]第2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的通
知》、财库[2012]第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等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的评标办法。
1.3.1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3.2统计计算原则
1.3.2.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
评标价。
因价格修正进行的价格调整,投标人确认后,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
准价和投标报价。因投标报价单位不一致,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单位统一
修正,可按照价格修正的原则和方法进行。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
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1.3.2.2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
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
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
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1.3.2.3评审打分统计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4特殊情况的处理
1.4.1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
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
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
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
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1.4.2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
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
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4.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
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4.4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不足3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对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是否
符合规定的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
2.评标程序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二)技术复杂;
(三)社会影响较大。
2.1.2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相关规定,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
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1.3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后,民主推选或选举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
会组长负责评标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安排。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
2.2熟悉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与标准
2.2.1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熟悉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
与标准,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2.2.2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文件及评标办法与标准合法有效的,确定评审因
素中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统一评审因素的认定标准。
2.3评标准备
2.3.1评标委员会审查所有开标合格的投标文件,列出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偏
差,列出涉及价格折算、优先采购政策的投标文件,列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
他投标报价,需要进行成本判断的投标文件;价格折算、优先采购政策、成本
判断的原则和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评标委员会对列出的投标文件偏差,需要询标(含价格修正)的,统
一列出书面询标函;价格修正的原则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投标人应按照询标函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澄清、补正文件;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澄清、补正文件进行认定。
2.4符合性审查
2.4.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独立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
查;
2.4.2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确认,有不同意见书面阐述理由;
2.4.3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4投标文件有符合性审查标准中任何一项未通过审查的,不能通过符合
性审查,该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2.5详细评审
2.5.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
分;
2.5.2评标委员会对详细评审结果汇总、确认,有不同意见书面阐述理由;
2.5.3详细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5评标价评审、比较
2.5.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评审、比较,评标价评
审打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评标价评审打分的方法和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5.2经过价格修正和价格折算的价格为评标价。
2.5.3中标价格为投标报价或经过修正的投标报价,经过修正的投标报价须
由投标人确认。评标价只用于评标。
2.6评标结果
2.6.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
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2.6.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
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6.3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
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办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
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
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6.4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推荐顺序和方法向采购人推
荐中标候选人3名,并出具评标报告。
3、评标标准
3.1符合性审查标准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符合性审查标准对投标文件
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详细评审标准
3.2.1技术商务部分评审评分
3.2.1.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技术商务部分评审标准对
投标文件中各评审因素和内容进行详细评审评分。
3.2.1.2技术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1.3技术商务部分评审因素应首先认定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已经认定
为客观因素的,评标委员会的打分标准应当一致。已经认定为主观因素的,评
标委员会的打分应当审慎,出现畸高、畸低的,应当说明理由。
3.2.1.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因素,应依据投标文件本身,按照
证明材料、承诺、阐述的效力顺序和其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判断。
3.2.2价格评审标准
3.2.2.1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价格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
中评标价进行审查、比较。
3.2.2.2价格评审标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2.3价格评审时,不得去掉最低报价和最高报价。
3.3评审分值统计汇总
3.3.1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审评分分值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得
分;
3.3.2统计评审分值时,不得去掉最高、最低的打分;
3.3.3投标人的最后得分为技术商务部分得分和价格评审得分之和。
3.4评标报告及推荐中标候选人
3.4.1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成后,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推荐顺序和方
法,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标报告。
3.4.3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确定中标人。
3.4.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人推荐
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予推荐;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得
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
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
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
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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