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监控器材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3-JQ05-W1246)
金额
10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05-w1246
预算金额10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8
公告正文
监控器材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3-JQ05-W124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监控器材
二、项目编号:2023-JQ05-W1246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05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8日至8月14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通过互联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采购文件。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No5_caigouzhan@163.com,联系人:郝助理,电话:022-84653019。
(本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邮件发出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立即联系郝助理,发件后收到自动回复请等待审核结果,每日17:30前收到的报名申请,当日回复审核结果;17:30后收到的报名申请,第二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未按时收到审核结果请联系安助理或项目主责人;公告时限最后一天超过17:30的报名申请不再受理。采购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4小时内,为已报名未通过审核供应商补充资料时间,未及时补齐有效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6.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7.严格按要求填写好的《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28日8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一号开标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28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一号开标厅。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8月16日。
(二)踏勘地点:电话咨询。
(三)联系人:详见采购文件。
(四)联系电话:详见采购文件。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70,17302240432
传真:022-8465311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
备注:1、联系人无法接通服务电话:022-84653339。
2、服务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5:00-17:30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12
移动电话:1583250287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监控器材
二、项目编号:2023-JQ05-W124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400万变焦音频红外枪机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台 | 39 | 正式合同签订后60日内 | 山西省晋中市 | | |
2 | 500万33倍智能球型 防暴摄像机 | 台 | 22 | | ||||
3 | 400万33倍红外智能球机 | 台 | 37 | | ||||
4 | 16TB企业级硬盘 | 块 | 96 | | ||||
5 | 16口接入交换机 | 台 | 1 | | ||||
6 | 8口POE接入交换机 | 台 | 22 | | ||||
7 | 8口接入交换机 | 台 | 6 | | ||||
8 | 光交换机 | 台 | 2 | | ||||
9 | 光模块 | 对 | 30 | | ||||
10 | 光纤收发器 | 对 | 13 | | ||||
11 | 综合监控一体化平台 | 台 | 2 | | ||||
12 | 管理机 | 台 | 1 | | ||||
13 | 操作台 | 支 | 16 | | ||||
14 | 解码器 | 台 | 1 | | ||||
15 | 可视对讲 | 台 | 18 | | ||||
16 | 电源线网线等各类管线 | 项 | 1 | | ||||
17 | 机柜防暴控制箱等箱柜 | 项 | 1 | | ||||
18 | 监控用支架立杆 | 项 | 1 | | ||||
19 | 施工及调试费用 | 项 | 1 |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05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8日至8月14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通过互联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采购文件。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No5_caigouzhan@163.com,联系人:郝助理,电话:022-84653019。
(本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邮件发出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立即联系郝助理,发件后收到自动回复请等待审核结果,每日17:30前收到的报名申请,当日回复审核结果;17:30后收到的报名申请,第二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未按时收到审核结果请联系安助理或项目主责人;公告时限最后一天超过17:30的报名申请不再受理。采购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4小时内,为已报名未通过审核供应商补充资料时间,未及时补齐有效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6.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7.严格按要求填写好的《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28日8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一号开标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28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一号开标厅。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8月16日。
(二)踏勘地点:电话咨询。
(三)联系人:详见采购文件。
(四)联系电话:详见采购文件。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70,17302240432
传真:022-8465311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
备注:1、联系人无法接通服务电话:022-84653339。
2、服务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5:00-17:30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12
移动电话:1583250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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