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渝线梅岭关等6座隧道通道门谈判采购(第2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xnzbcd-hw-2023-38-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兰渝线梅岭关等6座隧道通道门谈判采购(第2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DXNZBCD-HW-2023-38-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兰渝线梅岭关等6座隧道通道门谈判采购(第2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兰渝线梅岭关等6座隧道通道门谈判采购已由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工务段绵阳工务段第23次党政联席会批准,本次采购采用公开谈判采购的方式,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工务段,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谈判内容:兰渝线梅岭关等6座隧道通道门采购,具体内容为: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件,包件号:01包件。拟对对绵阳工务段管内兰渝线既有隧道锈蚀严重,破损,且存在门体移位,无法正常开闭的防护门进行更换,更换为符合《隧道防护门》(Q/CR700-2019)规定的玻璃钢复合(钢骨架与玻璃纤维增强材料)材质防护门,共计10樘。
2.2项目地点:兰渝线梅岭关等6座隧道对应需更换的防护门。
2.3供应周期:根据甲方要求和实际施工进度不定时供货,并在收到供货通知后立即组织材料到场,确保施工进度。整体期限为项目开工至工程全部竣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既有钢质通道门的拆除(包含废旧物资转运)、货物供货、运输、保管、基础制作、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2.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
3.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4.所有货物在开箱验收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技术规格书中提出的要求。
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6.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2年(2021年10月至今)有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且至少含有一个营业线施工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8.其他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上午),下午14:00至17:0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金牛区站西桥西街305号府河路苑14楼1405室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 09:00,地点为成都市金牛区站西桥西街305号府河路苑1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工务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15680273112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先生 蒋女士
电 话: 028-86429260 028-8642960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本公告内容与公告附件不一致处,以公告附件为准。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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