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培元农业科技石家庄有限公司食用菌制菌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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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文辉0311-829333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盖森0311-869589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培元农业科技石家庄有限公司食用菌制菌中心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培元农业科技石家庄有限公司食用菌制菌中心建设项目已由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培元农业科技石家庄有限公司食用菌制菌中心建设项目。 2.1.2建设地点:岗南镇西河沟村。 2.1.3建设内容:养菌室、消毒间及车间升级改造;料场硬化地面约4300平;料场配套管理用房及场地围挡;园区道路硬化长约1000米、宽6米及5米,约5100平方米;相关设备设施配套,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工期:6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无资不抵债情况。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 号和财库〔2022〕19 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合同总额的40%预留份额,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份额内不低于60%比例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之一进行: ①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协议书应当约定中小企业所占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且小微企业所占合同金额不低于24%,并提供联合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独立参加投标但拟依法分包的:若大型企业投标的,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书应当约定中小企业所占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且小微企业所占合同金额不低于24% ;若中型企业投标的,应该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小微企业所占合同金额不低于24%;投标人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本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即投标时未明确拟依法分包单位的,则无需提供拟依法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多于3个,且联合体成员应当至少有一家是小微企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应当约定中小企业承担施工工作内容的投标报价合计占总报价40%及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施工工作内容的投标报价合计占总报价24%及以上。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7 09:00至2024-10-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18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施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8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提出,招标代理联系人:盖森,电话:0311-86958901。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平山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0311-87197917

电子邮箱:spjggzyjg@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放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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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平山镇正义路43号

地址:

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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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韩文辉

联系人:

盖森

电话:

0311-82933355

电话:

0311-8695890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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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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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xzb2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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