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庆石化公司腈纶厂2023年计划巯基乙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qsh-wz-gkzb2022-12-033
预算金额159.36万元
招标公司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招标联系人孙松义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风华0459-674351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大庆石化公司腈纶厂2023年计划巯基乙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二次) |
项目概况: | 巯基乙醇作为腈纶装置聚合反应过程中的分子量调节剂,起到终止聚合反应的作用。加入点为聚合装置的聚合釜。 签订合同及履行方式:双方签订代储协议,由于巯基乙醇是危险化学品须在双方签订合同前,在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安全运输合同。 售后服务时间:卖方保证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提供电话技术支持,根据买方需要,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项目最高限价:159.36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交货期:代储协议生效后根据买方通知时间及数量交货。 结算方式:1、到货验收合格后,分批出库,分批结算,凭卖方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寄售物资入库单》挂账。当结算金额大于等于40万元时,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 如果中标人首次为大庆石化公司腈纶装置提供产品,要进行5吨的装置试用考核,买、卖双方共同制定考核方案,共同见证,买方腈纶厂负责出具试用考核报告,考核结果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结算同1。 质保期:卖方的巯基乙醇在阴凉、通风、干燥、防雨淋的条件下保质期至少1年,卖方交货时,交付产品的生产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技术主管部门: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项目单位:大庆石化公司腈纶厂 联系人:孙松义 联系方式:0459-6761639 项目承办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王风华 联系方式:0459-6743515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项目仅允许中石油已入网生产商或贸易商参与谈判。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4.1、生产商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提供有效的国家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GB/T 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3)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 4.2、贸易商须提供: 1)本企业营业执照; 2)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 3)提供所经销产品生产商资质(见5.1条)。 4.3、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4.4、提供近五年在国内同类装置(硫氰酸钠为溶剂的湿法腈纶纺丝装置)的使用业绩,提供使用单位或其技术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该技术部门公章或使用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内容要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使用装置,使用产品的生产厂,使用效果,并提供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 4.5、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标准(要求见产品标准要求)、产品检验单或产品合格证。 4.6、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免费发售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开标前均可免费获取,请自行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谈判采购公告”或“大庆石化公司”-“招标公告”栏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王风华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4596743515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朱刘苗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6411072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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