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绛县古交镇人民政府竞争性磋商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的结果公告
金额
84.3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8252022bcs00084
预算金额84.58万元
招标公司新绛县古交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诚赢天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359-8333373
中标公司山西三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4.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08252022BCS00084
二、项目名称: 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 王村冲毁农田填坑、南李村冲毁农田填坑共计70369m3 | 不限 | 批 | 报价:843000(元) | 山西三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新绛县新城区天府苑御园住宅小区 3 号楼 12 号商铺 | 91140100MA0GWKUQ4W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 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 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 吴飞 | 晋214151743553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盼盼,廉国宁,张青(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 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文的72%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绛县古交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绛县古交镇古交村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359-7912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诚赢天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金水湾小区1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359-8333373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新绛古交镇).doc竞争性磋商文件(新绛古交镇).doc
613.6K
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n项目编号:1408252022BCS00084
\n磋
\n商
\n文
\n件
\n山西诚赢天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二〇二二年五月
\n目录
\n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
\n第二章 磋商须知附表4
\n第三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9
\n第四章 合同条款19
\n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23
\n第六章 评审办法39
\n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43
\n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n\n\n\n\n\n项目概况\n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n |
一、项目基本情况
\n1.项目编号:1408252022BCS00084
\n2.项目名称: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n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n4.预算金额:84.583538万元;
\n5.采购需求:包含王村冲毁农田填坑、南李村冲毁农田填坑共计70369m³,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n6.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n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n三、获取招标文件
\n1.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5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n(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n3.方式:只允许线上获取。
\n4.售价:免费获取。
\n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n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n2.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n3.开标时间:2022年05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n4.开标地点: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金水湾小区1号楼21层会议室
\n五、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六、其他补充事宜
\n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n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n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名 称:新绛县古交镇人民政府
\n地 址:新绛县古交镇古交村
\n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n项目联系方式:13935953770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 称:山西诚赢天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金水湾小区1号楼
\n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n项目联系方式:0359-8333373
\n第二章 磋商须知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条款名称\n | \n具体内容规定\n |
\n1\n | \n采购项目名称\n | \n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n |
\n2\n | \n采购方式\n | \n竞争性磋商\n |
\n3\n | \n采购人\n | \n名 称:新绛县古交镇人民政府\n地 址:新绛县古交镇古交村\n项目联系人:孙先生\n项目联系方式:13935953770\n |
\n4\n | \n采购代理机构\n | \n名 称:山西诚赢天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金水湾小区1号楼\n项目联系人:张先生\n项目联系方式:0359-28333373\n |
\n5\n | \n采购预算金额\n | \n84.583538万元\n |
\n6\n | \n计划工期\n | \n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n |
\n7\n | \n质量要求\n | \n合格\n |
\n8\n | \n供应商资格条件\n |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n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 |
\n9\n | \n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n | \n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 \n |
\n10\n | \n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n | \n2022年05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n |
\n11\n | \n备选方案\n | \n不接受\n |
\n12\n | \n投标保证金\n | \n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n2.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n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玖佰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1408252022BCS00084\n4.公司名称:山西诚赢天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账号:11761000000680596\n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支行\n行号:304181011066\n |
\n13\n | \n响应文件份数及制作\n要求\n | \n1、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U盘(word格式)一份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后邮寄或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项目存档使用;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n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电子投标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并上传。\n3、投标人要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n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n |
\n14\n | \n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n | \n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响应文件 \n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n磋商供应商名称: \n磋商供应商地址: \n磋商供应商联系人: \n磋商供应商联系电话: \n |
\n15\n | \n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n | \n电子投标文件:请登陆政采云客户端投标\n纸质投标文件: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金水湾小区1号楼21层会议室\n |
\n16\n | \n响应文件有效期\n | \n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n |
\n17\n | \n履约保证金\n | \n双方协商\n |
\n18\n | \n资格审核资料及要求\n | \n1.若为法定代表人需上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n2.营业执照;\n3.企业资质证书;\n4.安全生产许可证;\n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n6.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n7.磋商供应商2021年第四季度或2022年第一季度社会保险资金凭证及明细表(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授权委托人、项目班子成员必须在明细中);\n8.磋商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工资明细表(授权委托人、项目班子成员须在明细中);\n9.磋商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纳税凭证或零纳税申报记录;\n10.在“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11.投标保证金交款单;\n12.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n基本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n13.中小企业声明函;\n注:以上材料扫描件均要求清晰可见,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清晰致使评审专家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 |
\n19\n | \n招标代理费\n | \n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成交服务费。\n |
\n20\n | \n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n | \n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n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n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n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n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n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n |
\n21\n | \n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n | \n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n(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n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n(1)须出具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n(2)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n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n(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n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n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n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n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n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n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三章 响应文件组成),并附相关证明材料。\n⑥残疾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n5、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为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且投标产品为“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n6、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产品为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n |
\n22\n | \n其他要求\n | \n投标文件电子版的解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无须到现场开标,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供应商账户对所提交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超过规定的解密时间将无法解密、将失去投标资格。\n本项目最终报价要求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发出。\n |
第三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n一、总则
\n1.适用范围
\n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工程、货物及技术服务的采购。
\n2.定义
\n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n2.2 “磋商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
\n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n2.4“响应文件”系指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n2.5 “工程”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工程其它类似的义务。
\n合格的供应商
\n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技术服务的供应商。
\n3.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n3.3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n4.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n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n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n6.1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所有条款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
\n6.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n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
\n磋商文件
\n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
\n7.1磋商文件组成包括:
\n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n第二章 磋商须知附表
\n第三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n第四章 合同条款
\n第五章 商务、技术要求
\n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n第七章 评审办法
\n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n7.2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共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n7.3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达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n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n8.1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合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n8.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n8.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互矛盾的,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n响应文件的编写
\n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n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n10.1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n10.2磋商供应商以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n10.3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n10.4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n11.响应文件的组成
\n11.1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部分、商务技术部分、价格部分。
\n11.2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n12.磋商报价
\n12.1供应商报价包括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订后价格将不得变动。
\n12.2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应提供总价。
\n12.3第一次报价仅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
\n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按人民币元进行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n磋商保证金:见须知附表
\n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n15.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第一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限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n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有限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n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
\n16.1响应文件应按本磋商文件有关要求编制,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投标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
\n16.2响应文件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写。每一份响应文件均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处盖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n16.3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n16.4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n响应文件的递交
\n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n17.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中,电子版U盘以信封形式单独密封,并加贴封条,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n电子投标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n17.2封套上须注明的内容详见须知附表。
\n17.3响应文件未按第16.1和16.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n17.4若响应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该响应文件。
\n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n18.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须知表。
\n18.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详见须知表。
\n迟交的响应文件
\n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n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n20.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进行撤回,但必须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n20.2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采购失败的情况除外),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n五、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n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n21.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n21.2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及报价,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件原件。磋商时,磋商小组将核实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是否与供应商《法人授权书》中的代表相一致。未派授权委托人,或不能证明其授权委托人身份、或实际参加磋商代表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中代表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有权取消该磋商供应商的磋商资格。
\n磋商小组
\n22.1采购人从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3人以上单数)。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n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n23.3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n响应文件的澄清
\n24.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
\n24.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某些问题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
\n24.3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n24.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n特别注意事项
\n25.1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
\n未按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
\n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n相互串通磋商供应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供应商);
\n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n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供应商事宜
\n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人
\n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供应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n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n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
\n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n25.2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n服务期不明确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n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
\n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提供的技术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
\n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
\n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
\n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磋商供应商的响应范围、服务期、技术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n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n26.1 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
\n26.2 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n26.3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n27.磋商过程保密
\n27.1 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n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n27.2 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n28.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n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
\n29.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n29.1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磋商文件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n30.成交通知
\n30.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n30.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n31.履约保证金:双方协商
\n32.签订合同
\n32.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备案,备案后将合同报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
\n32.2 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n32.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n32.4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n33.询问
\n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
\n34.质疑程序及处理
\n34.1 若磋商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之意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n(一)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
\n(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之日起计算。
\n(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n34.2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n(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n(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n(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
\n(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
\n(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
\n(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n(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n(八)提起质疑的日期。
\n34.3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
\n34.4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n34.5 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n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n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
\n34.6 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拒收。
\n34.7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磋商供应商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交易管理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n34.8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符合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
\n34.9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n合同条款
\n(格式)
\n发 包 方: 新绛县古交镇人民政府(甲方)
\n 承 包 方: (乙方)
\n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n 第一条 工程概况
\n1.1工程名称: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n 1.2工程地点:新绛县古交镇
\n 1.3承包范围:
\n 1.4承包方式:
\n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日,工期 天。
\n 1.6工程质量:
\n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
\n ¥ : 元(人民币)
\n第二条 甲方工作
\n 2.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n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n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n 手续。
\n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n 第三条 乙方工作
\n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图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n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n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n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n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n4.1甲方要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n4.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n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n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n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n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n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n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n5.4乙方要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主要材料选用中等以上档次,并在采购前得到甲方代表认可,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提出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n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n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招标单位和甲方验收,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n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n6.1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以成交通知书的成交价为准。
\n6.2本合同生效后,招标单位根据工程进展的具体情况分 次按一定的比例支付工程款。
\n\n\n\n\n\n\n\n\n\n\n\n\n\n\n\n\n\n\n\n\n\n\n拨款分 次进行\n | \n金 额\n | \n备 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6.3工程竣工后,乙方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同时向甲方交付合同价款 质量保证金,并承诺质保期 时间,质保期满无息退还。之后办理验收手续,由甲方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n6.4履约担保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三日内返还。
\n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n7.1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主要材料在采购前,应取得甲方代表的认可,未经甲方代表认可的主要材料或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以及规格、型号有差异的材料(经甲方代表同意替代的材料除外),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须进行拆除返工,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n7.2 乙方采购材料前,应提供样品由甲方选定。
\n第八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n8.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
\n8.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n8.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n第九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n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n9.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n第十条 附则
\n10.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n10.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n10.3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n10.4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n(1)本合同协议书;
\n(2)谈判文件及补充通知;
\n(3)成交通知书;
\n(4)响应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报价;
\n(5)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
\n(6)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
\n(7)其他有关文件
\n 甲方(章): 乙方(章):
\n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n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n 地 址: 地 址:
\n 电 话: 电 话:
\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n 账 号: 账 号
\n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n注: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
\n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n1 工程量清单说明
\n1.1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及《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 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n1.2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按《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计算规则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1-2007)计算规则等规定,按施工图纸计算的有效工程量;
\n1.3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以及《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的规定。
\n1.4工程价款的支付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
\n2 投标报价说明
\n2.1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成
\n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由以下表格组成:
\n1. 投标总价。
\n2. 工程项目总价表。
\n3.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n4. 计日工项目计价表。
\n5. 工程单价汇总表。
\n6. 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
\n7. 投标人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
\n8. 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
\n9. 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n10. 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
\n11. 总价项目分类分项工程分解表。
\n12. 工程单价计算表。
\n13. 人工费单价汇总表。
\n2.2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规定
\n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容。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
\n2.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季节、夜间、高原、风沙等原因增加的直接费)、施工管理费、企业利润和税金,并考虑到风险因素。投标人应根据规定的工程单价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1-2007)附录A和附录B中的“主要工作内容”确定工程单价。除另有规定外,对有效工程量以外的超挖、超填工程量,施工附加量、加工、运输损耗量等,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均应摊入相应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内。
\n3. 投标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
\n4. 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写。
\n5. 工程项目总价表中一级项目名称按招标文件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的相应名称填写,并按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相应项目合计金额填写。
\n6.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和合同技术条款章节号,按招标文件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合价。
\n7. 计日工项目计价表的序号、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型号规格以及计量单位,按招标文件计日工项目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项目单价。
\n8. 辅助表格填写:
\n(1) 工程单价汇总表,按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的相应内容、价格(费率)填写。
\n(2) 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按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的相应内容、费(税)率填写。
\n(3) 投标人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按基础单价分析计算成果的相应内容、价格填写,并附相应基础单价的分析计算书。
\n(4) 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按表中工程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附抗渗、抗冻等级)、水泥强度等级、级配、水灰比、相应材料用量和单价填写,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采用的相应混凝土材料单价一致。
\n(5) 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按表中的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和预算价填写,填写的预算价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采用的相应材料预算价格一致。
\n(6) 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按表中的序号、机械名称、型号规格、一类费用和二类费用填写,填写的台时(班)费合计金额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相应的施工机械台时(班)费单价一致。
\n(7) 投标人应参照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式编制总价项目分类分项工程分解表,每个总价项目分类分项工程一份。
\n(8) 投标金额大于或等于投标总标价万分之五的工程项目,必须编报工程单价计算表。工程单价计算表,按表中的施工方法、序号、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填写,填写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等基础价格,必须与人工费价汇总表、基础材料单价汇总表、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及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中的单价相一致,填写的施工管理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等费(税)率必须与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中的费(税)率相一致。
\n(9)人工费单价汇总表应按人工费单价计算表的内容、价格填写,并附相应的人工费单价计算表。
\n2.3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n1、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材料价格应考虑施工期间价格的波动风险,发包人在合同期不在因价格波动而引起的价格调整。
\n2、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n3、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现场施工条件,参考以下执行标准进行编制。
\n(1)山西省水利厅晋水规计[2015]230号“山西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
\n(2)水利部水总[2014]429号“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
\n(3)水利厅晋水规计(2009)891号“关于发布《山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补充调整的通知”;
\n(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水总【2016】132号)。
\n(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02年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及相关行业工程定额;
\n(6)运城市建筑经济定额管理站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n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n4.1投标总价表
\n投 标 总 价
\n项目名称: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
\n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n(小写) 元
\n供 应 商: (单位盖章)
\n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n时 间: 年 月 日
\n工程项目总价表
\n项目名称: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组号\n | \n 项目分组名称\n | \n 金 额(元)\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 计\n | \n |
供 应 商 : (盖单位章)
\n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n 年 月 日
\n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n项目名称: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n分组名称:建筑工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工程或费用名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元)\n | \n合计(元)\n |
\n | \n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n | \n | \n | \n | \n |
\n一\n | \n王村冲毁农田填坑\n | \n | \n | \n | \n |
\n1\n | \n填坑一回填土方\n | \nm³\n | \n25822\n | \n | \n |
\n2\n | \n填坑二回填土方\n | \nm³\n | \n2492\n | \n | \n |
\n3\n | \n填坑三回填土方\n | \nm³\n | \n3634\n | \n | \n |
\n二\n | \n南李村冲毁农田填坑\n | \n | \n | \n | \n |
\n1\n | \n填坑一回填土方\n | \nm³\n | \n9346\n | \n | \n |
\n2\n | \n填坑二回填土方\n | \nm³\n | \n3634\n | \n | \n |
\n3\n | \n填坑三回填土方\n | \nm³\n | \n2544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计 元(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n |
供 应 商 : (盖单位章)
\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n 年 月 日
\n计日工项目计价表
\n项目名称: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 号\n | \n名称\n | \n型号规格\n | \n计量单位\n | \n单 价(元)\n | \n备注\n |
\n1\n | \n人工\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材料\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机械\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供 应 商 : (盖单位章)
\n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n 年 月 日
\n工程单价汇总表
\n 项目名称: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 \n | \n项目名称 \n | \n计量单位 \n | \n人工费 \n | \n材料费 \n | \n机械使用费 \n | \n其它直接费 \n | \n间接费 \n | \n企业利润 \n | \n税金 \n | \n合计\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供 应 商 : (盖单位章)
\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n 年 月 日
\n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
\n项目名称: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工程类别\n | \n工程单价费(税〉率(%)\n | \n备注\n | ||||
\n序号\n | \n工程类别\n | \n其它直接费\n | \n间接费\n | \n企业利润\n | \n税金\n | \n备注\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供 应 商 : (盖单位章)
\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n 年 月 日
\n投标人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
\n 项目名称: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 号\n | \n名 称\n | \n型号规格\n | \n计量单位\n | \n人工费\n | \n材料费\n | \n机械 \n 使用费\n | \n | \n | \n | \n合计\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供 应 商 : (盖单位章)
\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n 年 月 日
\n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
\n项目名称: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 号\n | \n工程部位\n | \n混凝土\n强度等级\n | \n水泥\n强度等级\n | \n级配\n | \n水灰比\n | \n预算材料量(kg/m3)\n | \n单价\n(元/m3)\n | \n备注\n | ||||||
\n序 号\n | \n工程部位\n | \n混凝土\n强度等级\n | \n水泥\n强度等级\n | \n级配\n | \n水灰比\n | \n水泥\n | \n砂\n | \n石\n | \n | \n | \n | \n单价\n(元/m3)\n | \n单价\n(元/m3)\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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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n 年 月 日
\n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n项目名称: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材料名称\n | \n型号规格\n | \n计量单位\n | \n预算价格(元)\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供 应 商 : (盖单位章)
\n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n 年 月 日
\n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
\n项目名称: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机械名称\n | \n型号规格\n | \n一类费用\n | \n二类费用\n | \n合计\n | |||||||||
\n序号\n | \n机械名称\n | \n型号规格\n | \n维修费\n | \n折旧费\n | \n安拆费\n | \n小计\n | \n人工\n | \n柴油\n | \n电\n | \n | \n | \n合计\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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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n 年 月 日
\n总价项目分类分项工程分解表
\n项目名称: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计量单位\n | \n工程数量\n | \n单价(元)\n | \n合价(元)\n | \n说明\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供 应 商 : (盖单位章)
\n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n 年 月 日
\n工程单价计算表
\n 工程
\n单价编号: 定额单位: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施工方法\n | ||||||
\n序号\n | \n名称\n | \n型号规格\n | \n计量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元)\n | \n合价(元)\n |
\n一\n | \n直接工程费\n | \n | \n | \n | \n | \n |
\n1\n | \n直接费\n | \n | \n | \n | \n | \n |
\n1.1\n | \n人工费\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1.2\n | \n材料费\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1.3\n | \n机械使用费\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其它直接费\n | \n | \n | \n | \n | \n |
\n二\n | \n间接费\n | \n | \n | \n | \n | \n |
\n三\n | \n企业利润\n | \n | \n | \n | \n | \n |
\n四\n | \n材差\n | \n | \n | \n | \n | \n |
\n五\n | \n税金\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计\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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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n 年 月 日
\n人工费单价汇总表
\n项目名称: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工种\n | \n单位\n | \n单价(元)\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供 应 商 : (盖单位章)
\n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n 年 月 日
\n第六章 评审办法
\n评审程序:
\n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
\n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n资格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若竞争性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是否已提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审标准\n |
\n1\n | \n若为法定代表人需上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2\n | \n营业执照\n | \n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n |
\n3\n | \n企业资质证书\n | \n具备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n |
\n4\n | \n安全生产许可证\n | \n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n |
\n5\n | \n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n | \n具备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n |
\n6\n | \n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7\n | \n磋商供应商2021年第四季度或2022年第一季度社会保险资金凭证及明细表(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授权委托人、项目班子成员必须在明细中)\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8\n | \n磋商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工资明细表(授权委托人、项目班子成员须在明细中)\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9\n | \n磋商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纳税凭证或零纳税申报记录\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10\n | \n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且不得为该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11\n | \n投标保证金交款单\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12\n | \n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13\n | \n中小企业声明函\n | \n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n |
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审标准\n |
\n1\n | \n报价人名称\n | \n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一致\n |
\n2\n | \n响应文件签字盖章\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3\n | \n报价有效期\n | \n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n |
\n4\n | \n工期\n | \n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工期\n |
\n5\n | \n响应文件报价\n | \n投标报价唯一且低于(含等于)采购预算金额\n |
\n6\n | \n报价内容\n | \n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要求\n |
\n7\n | \n响应文件格式\n | \n符合“磋商文件格式”要求\n |
\n8\n | \n投标范围\n | \n投标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n(无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n |
\n9\n | \n合同条款 \n | \n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n |
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招标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
\n(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n(2)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n(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n(4)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n(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n(6)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n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
\n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或抽签顺序进行磋商。
\n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响应,未作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n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现场公开唱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分。
\n评审方法及标准:
\n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第一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
\n评审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n | \n满分\n |
\n一、商务部分(15分)\n | \n15分\n |
\n1、根据项目班子人员齐全程度进行横向比较打分,齐全得5分,一般得3分,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n | \n5分\n |
\n2、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6分)(每承揽过一项计2分,最高6分);\n | \n6分\n |
\n3、项目负责人近五年组织承担的同类型工程(4分)(每承揽过一项计2分,最高4分);\n | \n4分\n |
\n二、技术部分(55分) \n | \n55分\n |
\n1.施工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得20分,一般得15分,次之得10分,较差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n | \n20分\n |
\n2.劳动力计划科学合理得5分,一般得4分,次之得3分,较差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n | \n5分\n |
\n3.材料供应安排科学合理得5分,一般得4分,次之得3分,较差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n | \n5分\n |
\n4.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得10分,一般得7分,次之得5分,较差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n | \n10分\n |
\n5.机械设备配置科学合理得5分,一般得4分,次之得3分,较差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n | \n5分\n |
\n6.工期计划科学合理得4分,一般得3分,次之得2分,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n | \n4分\n |
\n7.施工现场采取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科学合理得3分,一般得2分,次之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n | \n3分\n |
\n8.具有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科学合理得3分,一般得2分,次之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n | \n3分\n |
\n三、价格部分(30分)\n | \n30分\n |
\n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折扣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折扣报价)×30%×100,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n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n | \n30分\n |
备注:
\n1.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同类工程,以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其他现场出示的证明无效。
\n2.同类型工程是指与本项目类似的水利工程。
\n3.评审内容需要的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应清晰的编入投标文件。
\n4.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可重复。
\n5.近五年是指投标截止日前五年。
\n6.计算每个磋商供应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得分以磋商小组共同认定的得分为其最终得分。
\n7.计算每个磋商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时以磋商小组各成员的算术平均为其得分,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n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n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n磋商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格式、内容、顺序编制响应文件。
\n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性的。
\n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n磋商供应商签章时应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n (1)凡以磋商供应商名义进行签章,必须是磋商供应商的单位公章,除有特别规定外,不得采用“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
\n (2)凡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必须为个人的签字,不得以个人印章代替。
\n响应文件资料清单顺序及说明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一、资格部分\n | ||||
\n1\n | \n若为法定代表人需上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n | \n请根据要求相应扫描件加盖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n | ||
\n2\n | \n营业执照\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3\n | \n企业资质证书\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4\n | \n安全生产许可证\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5\n | \n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6\n | \n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7\n | \n磋商供应商2021年第四季度或2022年第一季度社会保险资金凭证及明细表(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授权委托人、项目班子成员必须在明细中)\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8\n | \n磋商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工资明细表(授权委托人、项目班子成员须在明细中)\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9\n | \n磋商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纳税凭证或零纳税申报记录\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10\n | \n在“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11\n | \n投标保证金交款单\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12\n | \n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n | \n扫描件加盖公章\n | ||
\n13\n | \n中小企业声明函\n | \n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n | ||
\n以上材料扫描件均要求清晰可见,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清晰致使评审专家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 | ||||
\n二、商务、技术部分\n | ||||
\n1\n | \n竞争性磋商声明函\n | \n按磋商文件格式\n | ||
\n2\n | \n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n | \n按磋商文件格式\n | ||
\n3\n | \n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n | \n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n | ||
\n4\n | \n诚信投标承诺书\n | \n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n | ||
\n5\n | \n反商业贿赂书\n | \n诚信投标承诺书\n | ||
\n6\n |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n | \n反商业贿赂书\n | ||
\n7\n | \n技术方案\n |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n | ||
\n8\n | \n其他资料\n | \n技术方案\n | ||
\n三、价格部分\n | ||||
\n1\n | \n第一次报价表\n | \n第一次仅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中标以最终报价为准。\n | ||
\n2\n | \n已标价工程量清单\n | \n按磋商文件格式\n |
备注:
\n1.表中以上资料凡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磋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均应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n2.表中以上资料不能缺项,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n响应文件格式:
\n(正/副)本
\n (项目名称)
\n响
\n应
\n文
\n件
\n供应商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n年 月 日
\n1:竞争性磋商声明函(格式)
\n致: (采购人)
\n你们 项目(项目编号 : )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若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竞争性磋商:
\n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
\n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n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截至时间起计算的六十天,在此期间,本磋商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磋商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n我们同意提供要求的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所有资料,并声明所提交的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n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竞争性磋商最低的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磋商费用。
\n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
\n地址: 邮编: .
\n电话: 传真: .
\n日期: 年 月 日
\n提别提示:以上内容不得改动,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n2:授权委托书(格式)
\n致: (采购人)
\n委托单位: .
\n地 址: .
\n法定代表人: .
\n授权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n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任职部门及职务: .
\n身份证编号: .
\n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 .
\n 兹委托 代表我单位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有权在该磋商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磋商函和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进行澄清、解释、磋商,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n 授权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n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n 附:1.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
\n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
\n委托单位(磋商供应商): (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印章): .
\n授权委托人(签字): .
\n日期: 年 月 日
\n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格式)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职务\n | \n姓名\n | \n职称\n | \n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n | \n备注\n | ||||
\n职务\n | \n姓名\n | \n职称\n | \n证书名称\n | \n级别\n | \n证号\n | \n专业\n | \n养老保险\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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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本表后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明及资格证书
\n 4:供应商及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
\n格式自拟,附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
\n5: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
\n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n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的投标;
\n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n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n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n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n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n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n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
\n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n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n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n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n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n日 期: 年 月
\n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n我公司承诺:
\n在 项目,我方保证做到:
\n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n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n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磋商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n磋商供应商(公章):
\n授权委托人(签字):
\n 日期: 年 月 日
\n 注:本承诺书应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n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n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新绛县古交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 期:
\n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2)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n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盖章):
\n 日 期:
\n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
\n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
\n企业名称(盖章):
\n 日 期:
\n8:技术方案
\n参照评定内容及标准的技术部分进行编写
\n价格部分
\n1.第一次 报 价 表
\n项目编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1\n | \n新绛县古交镇灾后耕地恢复工程\n |
\n投标报价\n | \n人民币 大写:\n小写:\n |
\n工期\n | \n |
\n质量承诺\n | \n |
\n备注\n | \n |
磋商供应商名称: .
\n授权委托人(签字) .
\n日 期: 年 月 日
\n注:
\n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费用。
\n本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但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n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n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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