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安县大盛镇芦洪江河等5处样板河工程
金额
190.3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z202401017
预算金额190.34万元
招标公司东安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吉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艳林1397461652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2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 东安县大盛镇芦洪江河等5处样板河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yzz202401017
项目所在行政区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 采购项目类型 政府采购
采购人名称 东安县水利局 采购人代码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吉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周艳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974616522 项目预算 1903460.000000元
是否PPP项目 采购方式 -
序号采购项目子包编号采购项目子包名称称分包预算招标类别控制价(最高限价)统一交易标识码投标人资格条件标段(包)内容
1 yzz202401017-1 东安县大盛镇芦洪江河等5处样板河工程 1903460.000000 元 政府采购 - - - -
公告标题 东安县大盛镇芦洪江河等5处样板河工程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1-08T07:55:33.000+08:00
公告发布责任人 湖南吉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子包数量 1
是否远程异地评标
公告内容
东安县水利局东安县大盛镇芦洪江河等5处样板河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东财购计2024[002]号
2、委托代理编号:HNJCZB-1127
3、项目名称:东安县大盛镇芦洪江河等5处样板河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190.3460万元(其中分类分项工程 1812819.00 元,不可预见费 90641.00 元)。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8、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9、合同履行期限:60天(日历日)
10、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预算的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10、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

/

东安县大盛镇芦洪江河等5处样板河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1903460.00元

1903460.00元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特定资格条件: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2供应商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2.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供应商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
2.5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的记录网上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8日至20240115,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湖南吉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紫金路杨家园安置小区14栋2楼)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获取磋商文件加盖公章(加盖的公章为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现场获取谈判文件。投标人须同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电子报名。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1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401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五、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间内按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流程进行电子报名等各项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办理地址:永州市市民中心三楼B区大厅(7、8号电梯可到达),咨询客服电话:0746-83688327。 六、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安县水利局
地 址:东安县水利局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9918236918(经本人同意公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吉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紫金路杨家园安置小区14栋2楼
联系人:周艳林
联系电话:13974616522(经本人同意公开)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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