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当盛村生态休闲观光农场新建玻璃大棚、仓库及展厅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3天
金额
137.3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rzb2024095-024
预算金额137.32万元
招标公司平潭县苏平镇当盛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高先生153779281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138050028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7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平潭县苏平镇当盛村村民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 式组织当盛村生态休闲观光农场新建玻璃大棚、仓库及展厅项目(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锦融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当盛村生态休闲观光农场新建玻璃大棚、仓库及展厅项目(施工)
2.项目编号:JRZB2024095-024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373246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373246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3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 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 评审点具体描述
况
施工资质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叁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及以上资质,同时还 需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 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相应 证书复印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 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本采购包属于专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 门面向中小企业 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 采购。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 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 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 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 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工程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 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 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 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 午 9时0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 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 天上午 9时0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7.2获取地点及方式:采购文件(含电子版格式)每套3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地址:福 建省福州市平潭县苏平镇当盛村当盛6号项目筹备组办公室。方式:线下现场报名。
购买磋商文件要求: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 买磋商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 为代理人缴纳的近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社保证明(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 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10.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10.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 路118号宏杨新城4号楼8C单元)。供应商①委托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并提供报名收据;②委托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的,应提供委托 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并提供报名收据;③本项目响应文件 由其他人员送达的招标人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总包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之日 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平潭县苏平镇当盛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苏平镇当盛村当盛6号项目筹备组办公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377928188
13、代理机构: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4号楼8C单元
联系人:林工、郑工
联系电话:13805002858/0591-8370668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郑城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 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1 | 当盛村生态休闲观光农场新 建玻璃大棚、仓库及展厅项 目(施工) | 1.00 | 1373246.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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