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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烟市监罚送告〔2023〕80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烟市监罚送告〔2023〕80 号
烟台安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2月2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告知,因你单位注册地址现已拆迁,执法人员现场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烟市监罚送告〔2023〕80 号。
内容是:你单位参与相互串通,操纵机动车检测市场价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条之规定,拟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2.罚款100000元。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孙华 唐巍 联系电话:6753205
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17号5号楼313室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2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入卷。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烟市监罚告〔2023〕80号.pdf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送达公告-烟市监罚送告〔2023〕8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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